1、1佛山市 创 建全国文明城市南海区工作 领导 小 组办 公室文件南创建办201371 号关 于 印 发 佛 山 市 创 建 全 国 文 明 城 市 南 海 区 工 作考 评 实 施 细 则 的 通 知各镇(街道)、罗村社会管理处创建办,区各责任单位:为更好地推动我区“创文” 工作深入开展,促 进创建工作常态化、制度化,根据佛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考评实施细则等文件的精神,我办形成了佛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南海区工作考评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研读,遵照执行。佛 山 市 创 建 全 国 文 明 城 市 南 海 区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2013 年 7 月 30 日 佛山市 创
2、 建全国文明城市南海区工作考 评实 施 细则2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推动我区“创文” 工作深入开展,促 进创建工作常态化、制度化,根据中央、省文明办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要求以及市、区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考评对象包括各镇(街道)、罗村社会管理处(以下统称:各镇(街道),承担“创文” 任务的区各 责任单位。第三条 考评内容主要根据佛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等工作任务,对各镇(街道)党委、政府,区各责任单位在创建工作中的组织保障、创建实绩、工作作风情况进行全方位的考核。第四条 对创建工作的考评,坚持责权统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客观、科学地进行。第
3、五条 考评工作由佛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南海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创建办)负责组织实施,考评结果由佛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南海区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第二章 考评方式第六条 日常考评。区创建办根据创建工作的整体部署及任务需要进行日常考核。第七条 模拟测评(一)市模拟测评。市创建办委托第三方,对照“创文” 国标测评体系,参照中央文明办的测评方式,每季度开展一次全市城市3文明指数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二)区模拟测评。区创建办委托第三方,对照测评体系,参照中央文明办的测评方式,每半年开展一次全区城市文明指数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三)区交叉检查。区创建办对照测评体系,针对“创
4、文” 工作中问题突出和短板项目,组织各镇(街道)及区相关责任单位,每季度开展一次全区专项整治交叉检查。第八条 年度总评。区创建办通过材料审核、实地考察、问卷调查、听取汇报、整体观察等方式,对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检查或抽查;结合“ 国检” 结果,加上日常考评 、模拟测评和交叉检查的得分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公布有关情况,提出奖惩意见。第三章 考评内容及评分标准第一节 考评内容第九条 组织保障(一)建立创建工作机构,有固定办公场所,有专职领导分管,有固定的专职人员,有工作制度,有专项经费保障。(二)创建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创建机构相关规章制度健全。(三)召开专题会议,协调解决创建工作中存在的
5、问题和薄弱环节。(四)创建工作有三年规划、年度计划以及具体措施。(五)对创建任务分解表中不达标和未知可否达标项目有具4体整改措施以及时间表、责任人。考评方法:采取查阅会议纪要、相关资料与实地观察、随机检查相结合,缺项扣除相应分值。第十条 创建实绩(一)日常考评。对创建过程的信息报送、日常材料报送、宣传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考评方法:对照区创建办关于信息报送、日常材料报送、宣传工作情况的相关制度、要求,给予打分。(二)模拟测评。对各镇(街道)和区各责任单位的测评检查包括:市创建办组织的城市文明指数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区创建办组织的城市文明指数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区创建办组织的
6、专项整治交叉检查等三项内容的得分情况。考评方法:1、各镇(街道)的考评。对在市模拟测评中发现的相关不达标项,逐项进行扣分;对区模拟测评、区交叉检查则按全年测评得分总和/ 测评次数权重计算。 2、对区各责任单位的考评。分别按市模拟测评、区模拟测评和区交叉检查中发现的相关不达标项,逐项进行扣分。(三)指标考评。由区创建办对照任务分解表和各镇(街道)制定的工 作 规 划 、年 度 达 标 计 划 ,进 行 检 查 或 抽 查 ,并 结 合 模 拟 测评 数 据 ,综 合 考 评 指 标 完 成 情 况 。考评方法:项目达标数/承担项目总数 权重。第十一条 工作作风(一)各镇(街道)要积极主动与区相关
7、责任单位进行沟通联5系,区各责任单位要统一标准,建立完善长效机制来推动各镇(街道)共性问题的解决,积极对各镇(街道)对口部门、下属单位进行指导协调。(二)各镇(街道)、区各责任单位及时解决重难点问题。考评方法:分别向区各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征求意见。(三)积极配合区组织的专项整治行动,成效显著。(四)在协调处理创建工作中,相互支持、相互协作,不推诿扯皮。考评方法:采取查阅会议纪要、相关资料与实地观察、随机检查相结合,缺项扣除相应分值。(五)对市、区创建办组织的各类会议、检查、现场办公等活动的到会情况和文电的办理回复情况。考评方法:到会率=实际到会次数/通知到会次数,文 电办理回复率=办 理回
8、复数 /文电数量,以此作 为评分依据。(六)对创建过程存在的突出问题、临时任务的解决和完成情况,领导批示件、新闻曝光件、群众举报投诉件等办理落实情况的考核。考评方法:对以下情况实行倒扣分的办法,该项分值扣完为止:1.对区创建办下达的交办或督办通知书,不能按时回复的;2.存在问题经督办后,仍未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3.启动问责程序的。第十二条 加分规则(一)以测评标准(四级指标)的条目为单位,承担 10 项及以上任务;(该项仅适用于区各责任单位)6(二)有项目被列入市、区级“创文” 示范点; (三)完成年度区“创 文” 重点工作;(四)承担“创文” 国检 、市测任务,成绩优 异;(五)承办中央文明
9、办、省、市文明办的大型活动; (六)有被中央、省、市文明办肯定并作为经验宣传、推广的做法。第二节 考评标准第十三条 由区创建办依据区“创文”工作考评实施细则,结合每年度“ 创文” 工作主要任 务及要求,每年制定印 发镇(街道)、区各责任单位的具体考评内容及评分标准。第四章 考评结果运用第十四条 区创建办定期通报考评情况,年底进行年度总评。第十五条 区“创文 ”年度总评结果按年度 总评实际成绩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相应的分数段为:(一)镇(街道)(总分 110 分):优秀:总得分95 分;良好:90分总 得分95 分;合格:85 分 总得分 90 分;不合格:总得分85 分。(二
10、)区级责任单位(总分 105 分):优秀:总得分95 分;良好:90 分 总得分95 分;合格:85 分 总得分90 分;不合格:总得分85 分。7第十六条 区“创文 ”考评纳入南海区绩 效管理。区创建办结合各镇(街道)、区各责任单位的“创文 ”年度总评结果,按其相应等次分别折算其在区绩效管理考评中的“ 创文” 工作权重得分,报区绩效办作为评分依据 。各等次对应区绩效管理考评的权重得分为:(一)镇(街道):优秀:3 分;良好:2.5 分;合格:2 分;不合格:1 分。(二)区责任单位:A、B、C 类单位:优秀:3 分;良好:2.5 分;合格:2 分;不合格:1 分。D、E 类单位:优秀:5 分
11、;良好:4 分;合格:3 分;不合格:2 分。A、B、C、D、E 这五 类单位划分参照佛山市南海区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南办发 201333 号)。第十七条 对在我区创建工作中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和后果的镇(街道)或区直单位,由区创建办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或进行通报批评。构成问责的,由区创建办提出问责建议,按有关规定办理。第十八条 年底区创建办根据考评结果视情召开总结表彰大会,对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第五章 附 则第十九条 本细则根据上级的最新部署以及实施考评的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整。8第二十条 本细则由区创建办负责解释。第二十一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佛 山 市 创 建 全 国 文 明 城 市 南 海 区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2013年 7月 30日 印 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