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相城区“阳澄湖杯”优 质 工 程 奖 评 审 办 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落实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推动建筑施工企业加强质量管理,提高建设工程质量水平,决定在全区开展创建相城区优质工程评选活动,获奖名称定为“相城区阳澄湖杯优质工程奖” 。第二条 相城区“阳澄湖杯”优质工程奖是相城区建设工程质量荣誉奖,也是申报苏州市“姑苏 杯” 优质工程奖的前提条件。评选对象为已经建成并交付使用的房屋建筑(含园林建筑、古建筑)工程。获奖单位分别为总承包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其他参建单位。第三条 相城区“阳澄湖杯”优质工程奖每年评审一次;要严格坚持标准,数量适度。第
2、四条 评审工作由相城区住建局 组织指导,苏州市相城区建筑业协会负责实施。第二章 评审组织第五条 为保证评审 工作的科学公正,成立相城区 “阳澄湖杯”优质 工程奖评审 委员会。评审 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一至二名;设委员若干人,由相城区住建局有关工程质量管理部门的专家及相城区建筑业协会有关人员组成。第六条 评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领导和组织评审工作,2制定评审办法,召开评审会议,听取相城区建筑业协会关于报名、复审及现场实物复核情况,以有记名投票方式评定获奖项目以及研究解决评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第七条 相城区建筑 业协会在评选“阳澄湖杯”优质工程奖中主要职责是:受理参评工程申报;按照评审办法,对申
3、报资料进行审查;组织若干专业组对工程实物和申报工程的技术资料进行核查;向评审委员会提出推荐项目、报送书面评选报告。第三章 评选工程范围第八条 评选相城区 “阳澄湖杯”优质工程奖的工程必须是符合基本建设程序,已建成投产或使用的新建工程,主要包括:1、公共建筑工程与工业厂房:建筑面积在 4000及其以上。2、住宅工程:单体住宅工程,建筑面积在 1500及其以上;住宅小区,建筑面积在 20000及其以上;别墅应在同一区域内且建筑面积累计在 3000及其以上或达到 10 幢以上。3、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的造价在 1000 万元以上或安装工作量 500 万元以上。4、二次装饰工程单项工程量在 200 万元以
4、上。新建项目的装饰工程原则上与整个工程一起申报。5、园林建筑、古建筑其建筑面积在 2000及其以上或工程造价在 300 万元以上。绿化工程工作量在 400 万及其以3上。6、无具体划分规模标准的工程,其工程造价 1000 万元及其以上。7、个别工程规模达不到上述要求,但有突出影响、有纪念意义,且建筑风格独特,工程质量特别好,并有代表性,各方面反映良好的工程,也可以申报。第四章 申报条件和办法第九条 申报相城区“阳澄湖杯” 优质工程奖的工程,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建在城区规划区内的工程必须符合城区规划。2、工程(含安装)设计合理、先进,符合国家和行业设计标准与规范。3、申报工程的竣工年限,应是该
5、评审年度的上一年 9月 30 日前竣工,且为验收合格的工程。住宅工程必须在上一年 6 月 30 日前竣工并验收合格的工程。4、工程施工符合国家、行业施工技术规范和国家强制性条文。施工中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和开展 QC 小组活动。5、申报工程为住宅小区的,其公共配套设施均应建成,且入住率达到 30%以上(含已销售数)。6、申报的工程在施工期间未发生质量事故及死亡 1 人或重伤 2 人(含 2 人)以上的安全事故。7、凡已申报过且未评上的工程不得再次申报。第十条 申报相城区 “阳澄湖杯”优质工程奖由总承包单4位(或建设单位)负责,参建单位如要申报的应将有关材料送至总承包单位(或建设单位)
6、一起申报。第十一条 参建单 位申报相城区“阳澄湖杯”优质工程奖必须同时具备如下条件:1、与总承包企业签定分包合同并办理分包合同备案手续或通过招投标单独与建设单位签定合同并办理合同备案的; 2、完成的建安造价占总建安造价的 20%及其以上;3、完成的分包工程必须全部符合质量标准。4、无恶意农民工工资拖欠事件发生,并经区建管处确认。第十二条 申报相城区 “阳澄湖杯”优质工程奖以企业自愿为原则,由总承包单位(或建设单位)直接向相城区建筑业协会申报。第十三条 申报材料的内容及要求申报相城区“阳澄湖杯 ”优质工程奖,须 提供如下材料一套(装订成册):1、相城区“阳澄湖杯 ”优质工程奖申报 表(一式两份,
7、其中一份须与申报材料一起装订);2、工程概况和施工质量情况的文字资料(3000 字以内)一份(包括推广使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及 QC 小组活动情况);3、施工许可证或临时施工许可证复印件一份;4、相城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同意推荐的意见;55、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复印件一份;6、主要参建单位的分包合同和主要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评定表(复印件); 7、民用建筑节能专项验收报告、环保验收文件复印件各一份;8、监理工作总结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复印件各一份;9、竣工验收证明及备案证书复印件各一份;10、反映工程概貌并附文字说明的工程各分部照片 10张以上;11、其他反映工程有关情况的证明材料:(1
8、)工程消防验收证明(2)住宅回访表(3)电梯检测报告第五章 工程评审第十四条 相城区 “阳澄湖杯”优质工程奖评审按下列程序进行:1、每年的相城区“阳澄湖杯 ”优质工程 奖评审通知和评审计划,由相城区建筑业协会拟文报相城区住建局备案后下发。2、相城区建筑业协会对工程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编制工程现场核查计划,组织专业核查组对申报工程进行实物核查,并向评审委员会提交每个申报工程的现场核查报告和推荐工程项目名单。第十五条 评审委 员会在审定获奖工程项目前,应将拟审定的工程项目在相城建设信息网上予以公示,广泛征求社6会与用户意见。第十六条 评审委员会对相城区建筑业协会提交的申报工程现场核查报告和用户意见进
9、行审查,并通过质询、讨论、评议等程序,最终以有记名投票方式确定获奖名单,并报相城区住建局核准。第十七条 工程核查的主要内容和要求:1、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编制工程现场检查表,由专业核查组检查填写;2、专业核查组在现场核查工程质量水平时,如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可一票否决:(1) 屋面、墙面有渗漏的(含楼地面、管道渗漏的),屋面有积水的;(2) 楼地面空鼓面积超过 40 2 或外墙空鼓面积超过200 2 的;(3) 现浇板有贯穿性裂缝的;(4) 窗角下有裂缝超过 2 条的;(5) 每户“爆子” 数超 过 3 个;(6) 楼地面有 3 处(3 间)以上刮浆或 3 处(3 间)以上修补的;(7) 幕墙工程未
10、经正规设计,节点连接不正确,与墙体连接使用膨胀螺栓的。(8) 凡违反强制性条文之一者。3、听取使用单位对申报工程质量的评价意见。听取意见时,申报单位与相关单位应实行回避制度。74、查阅申报工程的有关文件和档案资料,包括立项审批资料、施工管理资料、工程技术和质量文件。第六章 奖 励第十八条 相城区住建局和相城区建筑业协会每年联合向荣获相城区“阳澄湖杯 ”优质工程奖 的主要承建单位授予获奖证书,并通报表彰。各获奖企业可根据本企业的情况对获奖工程的项目经理部及有关人员给予一定的奖励。第七章 纪 律第十九条 评审工作 实行责任追究制。相城区建筑业协会对参评工程审查负责,专业核查组对工程现场核查负责,评审委员会对获奖工程的审定负责。各个环节的有关负责人对各自行为负责。第二十条 受理申报、工程现场核查、最终审定等各个环节的工作人员必须廉洁自律、秉公办事,不得徇私舞弊,收受企业及有关人员的礼金礼物,违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接撤销负责申报受理、工程检查、评委资格。第八章 附 则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相城区建筑业协会负责解释。第二十二条 本 办 法 自 二 一 八 年 三 月 一 日 起 施 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