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绩效管理第三方评价——市直单位对区评价工作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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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1关于做好 2014 年各区(功能区)对市直单位评价和全市社区(村)企业对有关责任单位评价工作的通知各区(功能区)考评办:根据武汉市绩效管理和党政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实施细则(试行)(武组2014 4 号)、 武汉市绩效管理社会评价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文件规定,按照关于开展 2014年全市绩效管理社会评价工作的通知(武考评2014 4 号)要求,为组织开展好 2014 年各区(功能区)对市直单位评价,以及全市社区(村)、企业对各责任单位评价工作,现就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评价方法和评价内容各区(功能区)对市直单位评价,以及全市社区(村)、企业2对各责任单位评价均采取网上评价的方

2、式进行。(一)关于各区(功能区)对市直单位评价1评价主体:13 个区参评范围为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区政协主席,区直对口部门(或承担相应工作的区直相关部门)中层正职以上干部;功能区为区领导班子成员(含副局级以上非领导职务干部)和中层正职干部。2评价对象:承担 2014 年全市绩效管理目标的 85 家市直责任单位(不含市工业联社、市国安局、市社会主义学院、市社科院、江汉大学、武汉商学院、武汉软件职业学院、武汉城市职业学院、市工科院、市农科院等 10 家单位)。其中,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供销社、市参事室、市公积金中心、市公安局、市国土规划局、武汉仲裁委办、市烟草专卖局、武汉警备区

3、、贸促会武汉分会、长报集团、市广播电视台,以及其他没有区直对口部门的市直单位,只进行区领导评价。3评价内容:对市直各单位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和实际效果,以及服务基层、依法行政、办事效率、作风形象等方面情况进行满意度评价。其中,区直对口部门评价主体针对具体工作项目进行要素评价,其他评价主体进行综合评价。4计分办法:评价意见分为好、较好、一般、差、不了解;分别按照 100 分、80 分、60 分、0 分加权计分,不了解的不计入总数。各区(功能区)对市直单位评价意见中,区领导和区直对口3部门(功能区为区领导和中层正职干部)的综合评价意见各按 50%权重计算。只进行区(功能区)领导评价的,其评价意见按

4、 100%权重计算。(二)关于社区(村)评价1评价主体:全市所有社区(村)。2评价对象:各区、功能区(不含武汉新港),以及社会服务职能较强的市直单位。3评价内容:对所在区(功能区)和相关市直单位承担的具体工作项目进行满意度评价。4计分办法:评价意见分为满意、较满意、一般、不满意、不了解;分别按照 100 分、80 分、60 分、0 分加权计分,不了解的不计入总数。同一区或单位有多个评价项目的,其评价结果为各个单项评价结果的加权平均数。(三)关于企业评价1评价主体:从各区(功能区)选取 2500 家左右企业样本。其中,7 个中心城区各选取 200 家左右,6 个新城区和武汉经济开发区、东湖新技术

5、开发区各选取 150 家左右;武汉化工区 50家左右;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和武汉新港各选取 30 家左右。各区(功能区)企业样本选择既要突出本区域产业特点,又要兼顾所有制性质、产业结构、企业规模等不同类型企业之间的平衡。2评价对象:各区、功能区,以及具有联系和服务企业职能的市直单位。43评价内容:对相关区(功能区)和市直单位服务企业质量、为企业办实事、行政审批或办事效率,以及干部队伍作风形象等方面情况进行满意度评价。4计分办法:评价意见分为满意、较满意、一般、不满意、不了解;分别按照 100 分、80 分、60 分、0 分加权计分,不了解的不计入总数。同一区或单位有多个评价项目的,其评价结果为各

6、个单项评价结果的加权平均数。二、时间安排和工作步骤各区(功能区)对市直单位评价、社区(村)评价和企业评价工作,于 2014 年 12 月中旬启动,压茬进行,到 2015 年 1 月上旬完成。(一)社区(村)评价(12 月 18 日-31 日)1前期准备(12 月 18 日前)。各区考评办登录武汉综合考评网,生成社区(村)网上评价账号及密码,印制关于开展社区(村)评价的说明及操作流程。2工作部署(12 月 18 日前)。采取直接分发或组织街道(乡镇)分发的方式,将网上评价账号及密码,以及关于开展社区(村)评价的说明及操作流程,分发至辖区内各社区(村)。3开展评价(12 月 18 日-31 日)。

7、各社区(村)登录武汉综合考评网上评价系统,生成并下载社区(村)评价表样表;组织召开社区(村)两委成员和专干会议,对照评价内容进行讨论,并征求居民(村民)代表意见后,汇总形成集中评价意见;再次登录5网上评价系统,录入并提交评价意见。4督促指导。各区考评办实时跟踪掌握各社区(村)投票进度,督促指导辖区内社区(村)按时完成网上评价。(二)各区(功能区)对市直单位评价(12 月 22 日-12 月 31日)1前期准备(12 月 22 日前)。各区考评办登录武汉综合考评网,录入区直对口部门名称等基本信息,分别生成区领导和各区直对口部门参评人员(功能区中层正职干部)的网上评价账号及密码。2组织评价(12

8、月 22 日-31 日)。分类分部门发放网上评价账号及密码,并组织各类参评主体登录武汉综合考评网上评价系统,对市直单位进行评价。3督促指导。各区考评办实时跟踪掌握各类参评主体投票进度,督促指导其按时完成网上评价。(三)企业评价(12 月 29 日-元月 10 日)1前期准备(12 月 29 日前)。各区考评办登录武汉综合考评网,生成企业网上评价账号及密码,印制关于开展企业评价的说明及操作流程。2组织评价(12 月 29 日-元月 10 日)。采取直接分发或委托区直相关部门和街道(乡镇)分发的方式,将网上评价账号及密码,以及关于开展企业评价的说明及操作流程,分发至辖区内企业,组织各类企业参评主体

9、登录武汉综合考评网上评价6系统,对本辖区和相关市直单位进行评价。3督促指导。各区(功能区)考评办实时跟踪掌握各类参评主体投票进度,督促指导其按时完成网上评价。三、有关要求(一)落实工作责任。社会评价工作在市绩效管理和干部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市考评办负责综合协调和组织实施,各区(功能区)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绩效管理社会评价工作责任,严谨细致、积极稳妥地组织实施各单项评价工作。(二)提高参评比率。各区(功能区)要依托区政务网等平台,建立与武汉综合考评网“网上评价” 页面的 链接,为各类评价主体参与网上评价提供便利。区考评办要引导、督促各类评价主体积极参与,提高网上评价参评率。各区(功能区)的社区(村)和有关企业评价主体信息表,于相关评价项目启动后 3 天内,报市考评办备案。(三)严肃工作纪律。相关工作人员必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办事。各类参评主体要认真负责、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对评价对象进行评价。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要加强对社会评价工作的监督。武汉市绩效管理和干部考评工作办公室2014 年 12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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