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阜力锋机械设备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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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名称: 年产 960 台机械设备加工项目建设单位(盖章) :曲阜市力锋机械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日期: 2018 年 11 月生态环境部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1. 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 30 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2. 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3. 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4. 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5.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

2、模和距厂界距离等。6. 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它建议。7. 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8. 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1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 年产 960 台机械设备加工项目建设单位 曲阜市力锋机械科技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于明军 联系人 孔彪通讯地址 山东省济宁市曲阜市书院街道方家村西首联系电话 1361547488 传真 - 邮政编 码 273100建设地点 山东省济宁市

3、曲阜市书院街道方家村西首立项审批部门 曲阜市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文号 2018-370881-34-03-043368建设性质 新建 改扩建 技改 行业类别 及代码 C34 通用设备制造业占地面积 13320m2 绿化面积 -总投资(万元) 300 其中:环保投 资(万元) 3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1%评价经费 预计投产日期 2018 年 12 月项目背景、内容及规模:一、项目背景:曲阜市力锋机械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山东省济宁市曲阜市书院街道方家村西首,租赁土地建设厂房,建设年产 960 台机械设备加工项目。项目投资 300 万元,占地面积 13320 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年产各型机械设备 960

4、台,其中打包机 300 台、虎头剪 100 台、压块机 100 台、抛光机 100 台、钢筋切断机 100 台、龙门剪 10 台、吸粮机 200 台、皮带输送机 50 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7 年 6 月 29 日环境保护部令第 44 号公布 根据生态环境部 2018 年 4 月 28 日公布的 关于修改部分内容的决定修正)等有关政策,本项目属于“二十三、通用设备制造业”中的“69、通用设备制造及维修”中的“其他(仅组装的除外)”,需要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项目投资建设方委托我公司对此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我公

5、司受委托后,派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到现场调查和收集资料,按照国家有关环评技术规范要求,编制完成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二、项目建设政策符合性分析:1、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为年产 960 台机械设备加工项目,经查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 2 -(修正)(发改委令 2013 第 21 号),本项目不属于其中“鼓励类” 、“限制类”和“ 淘汰类”,本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2、土地政策符合性分析根据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2 年 5 月 30 日发布的 “关于发布实施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的

6、通知”中规定:凡列入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的建设项目,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投资管理部门一律不得办理相关手续;凡列入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的建设项目,必须符合目录规定条件,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投资管理部门方可办理相关手续。按照国务院批准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 年修正),凡采用明令淘汰的落后工艺技术、装备或者生产明令淘汰产品的建设项目,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投资管理部门一律不得办理相关手续。本项目位于山东省济宁市曲阜市书院街道方家村西首,不属于禁止目录和限制目录中的建设项目,且项目所在地水、电、道路交通等城市基础设施配套齐全,可以满足本项目运

7、营的需要,项目选址合理。3、项目与南水北调工程的关系本项目距离京杭运河 4.9 公里,属于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沿线一般保护区,排放水质需满足山东省南水北调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599-2006)及修改单一般保护区标准要求的同时,需满足地方政府要求。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处理,定期由周围农户外运堆肥,对周围地表水环境造成的影响很小。4、“三线一单 ”符合性分析表 1-1 “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内容 符合性分析 符合性生态保护红线 本项目位于山东省济宁市曲阜市书院街道方家村西首,周边无自然保护区、 饮用水资源保护区等生态保护目标,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 符合资源利用上线 本

8、项目营运期将消耗一定的电源、水资源,项目电源、水资源的消耗相对 于区域而言较小,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 符合环境质量底线本项目周围大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地下水环境、声环境质量良好。本项目废气、噪声经一定措施后,能够达标排放;生活污水定期清掏,外运堆肥,不外排;无生产废水产生;固体废物能够得到合理处置,对周围环境质量影响不大。符合负面清单 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 年修正版)中淘汰类内 符合项目建设符合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中“三线一单”- 3 -的要求。5、行业政策符合性(1)与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环保部

9、2013 年 31 号公告)的符合性。表 1-2 本项目与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符合性序号 项目 符合性分析(10)在涂装、印刷、粘合、工业清洗等含 VOCs 产品的使用过程中的(11)VOCs 污染防治技术措施包括1含 VOCs 产品的使用过程中,应采取废气收集措施,提高废气收集效率,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与逸散,并对收集后的废气进行回收或处理后达标排放本项目喷漆过程产生的VOCs 采用收集措施(收集效率 90%以上),经处理后达标排放,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与逸散。三、末端治理与综合利用2对于含低浓度 VOCs 的废气,有回收价值时可采用吸附技术、吸收技术对有机溶剂回收后达标

10、排放;不宜回收时,可采用吸附浓缩燃烧技术、生物技术、吸收技术、等离子体技术或紫外光高级氧化技术等净化后达标排放项目调漆、喷漆、晾干过程产生喷漆废气经密闭喷漆房和晾干房内负压收集系统收集后,经“过滤棉+UV 光氧废气净化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 高排气筒排放。3 对于不能再生的过滤材料、吸附剂及催化剂等净化材料,应按照 国家固体废物管理的相关规定处理处置 不能再生的滤渣、吸附材 料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五、运行与监测鼓励企业自行开展 VOCs 监测,并及时主动向当地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监测结果。建议企业自行开展 VOCs监测4 企业应建立健全 VOCs 治理设施的运行维护规程和台帐等日常管

11、理制度,并根据工艺要求定期对各类设备、电气、自控仪表等进行检修维护,确保设施的稳定运行。企业应按规定进行日常管理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的建设总体符合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保部 2013 年 31 号公告)的各项要求。(2)与山东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方案(鲁环发2016162 号)符合性。表 1-3 本项目与山东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方案符合性序号 鲁环发2016162 号规定 本项目情况 结论1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在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时,要依据原辅料、工艺设计和物料平衡,深入分析固体废物的产生环节、种类、性质及危害特性,科学预测产生量,评本项目依据原辅

12、材料、工艺设计和物料平衡,合理评价废气、废水、固废环境影响。符合- 4 -价其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置方式的环境影响,并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2降低单位产品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鼓励企业采用静电喷涂、淋涂、辊涂、浸涂等涂装效率较高的涂装工艺,单位涂装面积的VOCs 排放量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本项目在喷漆室内进行喷漆,有机废气经吸附净化处理后达标排放,单位涂装面积的 VOCs 排放量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符合3加强工艺废气的集中收集和治理。涂料、稀释剂、清洗剂等含 VOCs 的原辅材料应储存或设置于密封容器或密闭工作间内以减少VOCs 的无组织排放。喷漆、流平和晾干等产生 VOCs 废气的生产工艺应设置于

13、密闭工作间内,配备有机废气收集系统。除工艺有特殊要求外禁止露天和敞开式喷涂作业。因工艺要求无法设置密闭工作间的,VOCs排放工段应设置集气罩、排风管道组成的排气收集系统。经收集的有机废气应采用催化燃烧、热力焚烧以及其它适用的新技术净化处理后达标排放。本项目涂料等含 VOCs 的原辅材料储存于密封容器、放置于密闭的喷漆工作间内以减少 VOCs 的无组织排放。调漆、喷漆、晾干等产生 VOCs 废气的生产工艺均在密闭的车间内进行,配备有机废气收集系统,VOCs 经收集后采用 “过滤棉+UV 光氧废气净化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工艺进行吸附净化处理后,达标排放。符合4建立台账,记录生产原料、辅料的使用量、

14、废弃量、去向以及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 3 年建立台账管理制度,详细记录生产原料、辅料的使用量、废弃量、去向以及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 年。符合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山东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方案(鲁环发2016162 号)的各项要求。(3)本项目与山东省 2013-2020 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与和山东省 2013-2020 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二期行动计划(2016-2017 年)符合性分析根据山东省 2013-2020 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和山东省 2013-2020 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二期行动计划(2016-2017 年)(鲁政字【2016】111 号

15、文)文件的规定,本项目与该规划符合性分析见表 1-4。表 1-4 项目与山东省 2013-2020 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符合性分析要求 本项目符合性山东省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大力调整产业结构全面淘汰燃煤小锅炉,到2015年底前,城市建成区、热力管网覆盖范围内,除保留必要的应急、调峰供热锅炉外,淘汰全部10蒸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茶浴炉。将工业企业纳入集中供热范围,2017年底前,现有各类工业园区与工业集中区硬实施热电联产活集中供热改造,全面取消分散的自备燃煤锅炉;不在大型热源管网覆盖范围内的,每个工业园区只保留一个燃煤热源。在供热供气管网覆盖不到的其他地区,改用型煤或洁净煤。

16、本项目不设置锅炉。严格环境准入 城市建成区、工业园区禁止新建20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重油、渣油锅炉及直接燃用生物质锅炉,其他地区禁止新建10蒸吨/小 本项目不设置锅 炉。- 5 -时以下的燃煤、重油、渣油锅炉及直接燃用生物质锅炉。严格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类项目建设要求。把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内容,采取严格的污染控制措施。新、改、扩建项目排放挥发性有机物的车间有机废气的收集率应大于90%。本项目有机废气收集效率不低于90%。深化重点行业污染治理排放挥发性有机物的生产工序要在密闭空间或设备中实施,产生的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需进行净化处理,净化效率应大于90%。本项目有机废

17、气净化效率不低于90%。山东省2013-2020 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二期行动计划(2016-2017 年)能源和产业结构调整严格环境准入,以区域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引导产业布局优化。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积极化解过剩产能,强化重点行业产能控制。六是强化热电联供,淘汰分散小锅炉。本项目不设置锅炉。工业污染综合治理加快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到2017年底,全面完成石化、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控制标准要求。本项目有机废气经处理后能够达标排放。由上表可见,本项目满足山东省 2013-2020 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的要求。(4)本项目与关于印发“十三五”

18、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的通知(环大气2017121 号)符合性分析根据关于印发“ 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的通知(环大气2017121号),本项目与该方案符合性分析见表1-5。表 1-5 项目与 “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符合性分析要求 本项目符合性(一)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2、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新建涉VOCS 排放的工业企业要入园区。新、改、扩建涉 VOCs 排放项目,应从源头加强控制,使用低(无)VOCs 含量的原辅材料,加强废气收集,安装高效治理设施。本项目有机废气的收集效率不低于90%,处理效率不低于 90%,处理达标后经 15m 高排气筒排放。

19、(二)加快实施工业源 VOCs 污染防治5、因地制宜推进其他工业行业 VOCs 综合治理。各地应结合本地产业结构特征和 VOCs 治理重点,因地制宜选择其他工业行业开展 VOCs 治理。本项目有机废气的收集效率不低于90%,处理效率不低于 90%,处理达标后经 15m 高排气筒排放。(五)建立健全VOCs 管理体系3、实施排污许可制度。建立健全涉VOCs 工业行业排污许可证相关技术规范及监督管理要求。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7 年版)、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国办发201681 号),本项目属于实施简化管理的行业。五、保障措施(五)加强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督促各地完善信

20、息公开制度,向社会公开VOCs 排放重点企业名单及 VOCs 排放情况。建立企业环境信息强制公开制度。企业应主动公开污染物排放、治污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等环境信息。加大环境宣传力度,鼓励、引导公众主动参与VOCs 减排。本项目在建设后须主动公开污染物排放、治污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等环境信息。由上表可见,本项目满足“十三五” 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的通知(环大气- 6 -2017121 号) 的要求。综上,该项目的建设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环保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政策。三、选址合理性分析:本项目厂址位于山东省济宁市曲阜市书院街道方家村西首,项目地理位置见附图 1。项目北侧为宜安建筑科技,其余

21、方向均为空地。本项目周围 1km 范围内没有历史文物古迹、风景名胜区及重要生态功能区。本项目生产过程较为清洁,各项污染物采取切实可行的污染防治措施后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具有水、电及交通便利等有利条件。此次报告从工业布局、环境规划、环境保护目标、基础设施等方面进行分析,本项目厂址在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是基本可行的。四、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本项目占地面积为 13320 平方米,项目厂区呈长方形,厂区地形平坦。拟建建筑面积11880 平方米(车间 3880 平方米、办公室面积 4800 平方米、仓库面积 3200 平方米)。项目厂区平面布置功能分区明确,工艺流程顺畅,布置紧凑;做到了人

22、货流动畅通,保证了人身安全和货物的畅通运输;厂房平面布置亦充分考虑到工程行业特点、安全间距、卫生防护、物料运输和防火需要,各装置区之间留有足够的安全间距,便于生产管理。因此项目的平面布置基本合理(厂区平面布置图见附图 2)。五、项目内容: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见表 1-6。表 1-6 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一 产品规模1.1 打包机 台/a 3001.2 虎头剪 台/a 1001.3 压块机 台/a 1001.4 抛光机 台/a 1001.5 钢筋切断机 台/a 1001.6 龙门剪 台/a 101.7 吸粮机 台/a 2001.8 皮带输送机 台/a 50二 年工作时间 h/a 2400三 劳动定员 人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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