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社会评价群众意见建议整改工作完成情况自评报告范文稿根据自治区 2017 年度社会评价意见建议及整改工作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结合实际情况立即开展 2017 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群众反馈意见建议整改工作。现将我局绩效考评群众反馈意见建议整改工作的自评情况报告如下:一、整改事项第 33 项:“xx 村,劳改厂的生活污水排到下方的村子,河水污染很大,村民不能洗衣服,牛不敢喝水,告到政府,政府也管不了。”二、整改工作采取的措施(一) 鹿州监狱:加强对污水处理站的管理,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二)中渡监狱:进一步建设完善中渡监狱养猪场污水处理设施,对破损的污水管网进行修复。
2、三、整改工作成效(一)鹿州监狱:现场核查时,该监狱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地埋式生化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周边一个池塘中,池塘中水满后排入石榴河,该监狱污水处理站设施运行正常。(二)中渡监狱:1.该监狱将一排猪舍拆除后新建了一个沼气池,同时对养猪场进行了雨污分流改造,该猪场现几乎不使用冲水的方式对猪舍进行保洁,主要采取干清粪方式,因此废水产生量较少,待沼气池废水贮存到一定量后,定期将养殖废水拉至周边田地或者果园进行农灌。2.该监狱对出现爆裂渗漏的污水管进行了修复,并增设中转井,监狱生活污水经收集进入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放。四、群众满意度调查结果10 月 25 日,我局电话联系投诉人韦先生,韦先生反馈下游水质已明显改善,村民现在都可以到河边洗衣服了。五、下一步工作计划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强对鹿州监狱和中渡监狱的环境监管,确保其水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减少其外排污水对周边环境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