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深圳市社会工作者服务绩效评估实施方案一、 评估目的为加强对全市岗位社工的有效管理,促使各社工机构全面把握本机构社工的专业能力和工作绩效,市民政局委托市现代公益组织研究与评估中心(以下简称“ 评估中心” )联合政府向其 购买岗位或资助项目的各社会工作机构开展社会工作者服务绩效评估项目(以下简称“评估项目” )。二、 评估对象服务于运作半年以上的市、区两级政府购买的社工岗位以及政府资助项目中所设置的社工岗位的社会工作者( 以下简称“ 岗位社工”) (详见附件 7)。三、 评价主体本次评估以拥有岗位社工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以下简称“社工机构” )和岗 位社工所在的用人 单位(以下简 称“ 用人单位
2、”)作为评价主体。四、 相关职责1、市民政局社工处负责对评估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并受理相关投诉及意见反馈。2、评估中心负责拟定深圳市社会工作者服务绩效评估标准(以下简称“评估 标准” ),并指导社工机构开展各项评估工作,最终对评估结果进行汇总分析。23、社工机构为评估项目的组织和实施方,负责成立评估组、评估项目的实施细则拟定、评价过程的实际操作、评价结果汇总及评估结果的公示和汇报。五、 实施流程由各社工机构负责实施各项评估工作,具体流程如下:1、成立评估组,制定 评估实施细则。各社工机构成立评估组,并制定评估实施细则,向参与此次评估的社会工作者(以下简称“参评社工” )公示。2、进行社工自评。社
3、工机构负责组织参评社工进行自我评价,并由评估组对社工自评结果进行查阅。3、开展评估工作。由各评估组展开对参评社工的评价,并由社工机构负责组织用人单位对参评社工进行相关内容的评价。4、汇总评价结果。由 评估组汇总并审核社工机构、用人单位和参评社工的评价结果。5、公示评估结果。 在社工机构内部公示评估结果,接受参评社工对评估结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6、复核评估意见。 评估组对参评社工提出的意见进行复核,并作出答复。7、提交评估结果。由社工机构向评估中心提交评估结果。8、复核评估结果。 评估中心将通过抽检方式对评估结果进行复核。3六、评估指标体系本评估指标体系由社会工作者专业能力和服务质量两个部分组成
4、,包括 10 项一级指标,46 项二级指标, 满 分共计 100 分。评价范围 评价项目 评价内容 评价主体1.1 学历情况(2)1.2 学科背景(1)1、专业资历(5)1.3 持证情况(2)2.1 秉持社工专业伦理(2)2、专业操守(4) 2.2 对社工专业的认同程度(2)3.1 专业应用能力(2)3、业务能力(4) 3.2 业务能力成长情况(2)4.1 沟通与协调能力(2)社工机构4.2 活动策划与组织能力(3)4.3 专业反思与成长能力(2)4.4 社会资源整合能力(2)4、综合能力(11)4.5 创新意识与创新能力(2)社工机构用人单位5.1 工作态度(4)5、工作表 现(8) 5.2
5、 责任心(4)6.1 专业应用程度(2)第一部分:社会工作者专业能力(36)6、专业应用情况(4) 6.2 工作安排与调整情况(2)用人单位41.1 工作过程规范度(2)1.2 服务过程符合专业要求(2)1.3 遵守保密原则(2)1.4 意见收集(2)1.5 开展需求调查情况(2)1.6 服务计划科学性(2)1.7 前评估情况(2)1.8 服务进度控制(2)1.9 服务质量控制(2)1.10 开展后测情况(2)1.11 服务成效评估(2)1、服务规范性(24)1.12 服务运行总结与反思(2)2.1 服务资料归档(2)2.2 接案、预估及计划期工作记录(2)2.3 介入期的过程记录(2)2.4
6、 结案、评估记录(2 )2、档案管理 规范性(10 )2.5 对结案期工作记录的总体评价(2)第二部分:社会工作者服务质量(64)3、服务成果(20)3.1 资源投入与服务产出匹配度(2)社工机构5* 协议中若无指标量要求,则根据实际提供服务任务完成情况,参照本项打分标准,酌情给分。3.2 服务的宣传效果(2)3.3 参与服务的人次(2)3.4 服务计划实施情况(2)3.5 服务目标达成情况(2)3.6 服务指标量完成情况 *(2)3.7 服务质量(2)3.8 服务的示范效应(2)3.9 服务成果发表情况(2)3.10 服务成果获奖情况(2)4.1 机构的评价(2)4.2 服务对象的反馈(4)
7、4、服务质量受认可度(10)4.3 用人单位的评价(4) 用人单位6附件 1 评估表填写指引1、社工机构于 2011 年 7 月 25 日7 月 29 日到评估中心领取评估表。2、社工机构负责人按照各社工岗位的运作情况,填写附件 2社工岗位基本信息表(以下简称“附件 2”),加盖公章。并将相关信息 录入附件 6-1深圳市社工岗位基本信息汇总表 (以下简称“ 附件 6-1”)。社工岗位服务领域分类详见附件 7;3、社工机构组织参评社工填写附件 5深圳市社会工作者服务绩效评估岗位社工自评报告(以下简称“ 附件 5”),由香港督导/ 初级督导/见习督导签字确认后,社工机构盖章;4、评估组查阅附件 5
8、,参考社工自评报告后,填写附件 3社会工作者服务绩效评估标准(以下简称“附件 3”)中社工机构为评价主体的指标项, 对参评社工做出评价。5、附件 3 第一部分第五项“工作表现”、第六项“专业应用情况” 、第二部分第四项“服务质 量受认可度” 第三点均涉及用人 单位的评价。社工机构负责将附件 4社会工作者服务绩效评估用人单位评分问卷发到各用人单位,问卷由用人单位填写、盖章后社工机构进行回收(纸质版或传真件),并由社工机构将用人单位评价结果逐项计入附件 6-2深圳市社会工作者服务绩效评估结 果汇总表(以下简称“ 附件 6-2”)中对应得分框内。6、附件 3 第一部分第四点“综合能力”的评价,评价主
9、体涉及社7工机构和用人单位双方,双方评分各占 50%,该项得分取双方评分的平均分。7、评估组负责将机构、用人单位和参评社工的评价结果进行汇总,逐项填写附件 6-2。8、编号填写要求:每位参评社工对应一个社工编号。一个服务点对应一个岗位编号。若一个服务点内有多名社工,每个岗位编号可对应所在该服务点的多名社工。9、各机构自行安排评估时间,完成评估工作后,请于 2011 年 9月 30 日前,将附件 6-1、附件 6-2 电子版发至评估中心邮箱( ),并将附件 2社工岗位基本信息、附件 3深圳市社会工作者服务绩效评估标准、附件 4(用人单位评分问卷)与附件 5(岗位社工自评报告)纸质版交至评估中心。
10、8附件 2社工岗位基本信息岗位编号: 1、社工服务点基本信息表1.1 该服务点社工岗位类型: 岗位购买 项目 购买(请选择)1.2 岗位所在社工服务点名称1.3 岗位设置时间年 月1.4 当前社工人数(服务于该点的社工人数) 人1.5 岗位服务点地址1.6 岗位所在用人单位名称1.7 用人单位联系人 1.8 联系人职务1.9 用人单位地址 1.10 联系电话1.11.1 香港督 导姓名及电话 1.11.1-1Ph:1.11.2 初级督 导姓名及电话 1.11.2-1Ph:1.11 该服务点配备督导情况1.11.3 督导助理姓名及电话 1.11.3-1Ph:1.12 社工岗位服务领域(请根据该岗
11、位的实际工作内容选择其中一项)A.民政 B.社区 C.残疾人 D.青少年 E.学校F.妇女儿童家庭 G.企业、工会(劳务工) H.人口卫生I.司法(社区矫正) J.禁毒 K.综治维稳、信访 1.13 岗位资金来源A.市 级购买B.区级购买1.14 岗位购买协议中三方名称1.15 岗位设立至2011 年 6 月 31 日岗位服务量统计1.15.1 该服务点完成个案数量:建档 个;开启个案 个;完成个案 * 个,典型个案 个;即时性咨询个案 个。1.15.2 小组工作量:开展小组 个;共计 节;服务对象共计 人次;1.15.3 开展社区活动情况;开展社区活动 次,其中参与人数超 过 100 人的
12、次;1.15.4 志愿者组织情况:调动志愿者数量 人,志愿者培 训 次。1.16 上年度(2010年 6 月 1 日2011年月 31 日)服务量1.16.1 该服务点完成个案数量:建档 个;开启个案 个;完成个案 个,典型个案 个;* 完成个案是指社会工作者与服务对象面谈在 4 次及以上的个案。9统计 即时性咨询个案 个。1.16.2 小组工作量:开展小组 个;共计 节;服务对象共计 人次;1.16.3 开展社区活动情况;开展社区活动 次,其中参与人数超 过 100 人的 次;1.16.4 志愿者组织情况:调动志愿者数量 人,志愿者培 训 次。1.17 该岗位行政工作量在日常工作量中所占比重
13、大小A.小于 30% B.30%-50% C.50%-70% D.大于 70%1.18 岗位服务类型 A一线实务性服务 B.局、机关行政性服 务1.19 与机构其他社工岗位相比, 该岗位的整体运作情况处于什么水平 好 较好 一般 D 较差1.20 请您对该服务点的社工服务开展情况及用人单位支持情况进行简要描述。2、社工基本信息本部分包括两个表格:表 2.1 社工服务点人员信息汇总表和表 2.2在岗社工基本信息及综合得分表。请机构负责人根据要求认真填写。2.1 社工服务点人员信息汇总表:(请填写自该岗位设立以来曾在该岗位工作的所有社工的信息)序号 上岗时间 社工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社工去向 *
14、 联系电话2.1.1 离职/调岗人数2.2 在岗社工基本信息表:2.2.1 姓名 2.2.2 上岗时间2.2.3 最终学历 2.2.4 已获学位情况2.2.5 毕业院校 2.2.6 专业2.2.7 已获职业资格证书2.2.8 联系电话* 若该社工在本岗位,请填写“在岗” ,若离开本岗位,请填写该社工的去向10附件 3深圳市社会工作者服务绩效评估标准社工编号: 第一部分:社会工作者专业能力评价项目 评价内容 评分标准 评价主体 得分该在岗社工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得 2 分;该在岗社工具有专科学历,得 1 分;学历 情况(2 )该在岗社工具有专科以下学历,得 0 分。该在岗社工是社会工作相关专业毕
15、业,得 1 分;学科背景(1 )该在岗社工为非社会工作相关专业毕业,得 0 分。该在岗社工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或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证书,且 为中级及以上水平,得 2 分;该在岗社工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或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证书,且 为初级水平,得 1 分;一、专业资历(5)持证 情况(2 )该在岗社工不具备上述专业相关证书,得 0 分。认同社会工作专业伦理且能够按照专业伦理要求开展服务,得 2 分;认同社会工作专业伦理,但是具体服 务中不能够很好贯彻,得 1 分;秉持社工专业伦 理(2 )不认同社工专业伦理,得 0 分。热爱社工专业及其服务,在服 务中表现出高度的专业认同,得 2 分;对社工专业及其服务认同程度一般,工作中表现出勉强应付,得 1 分;二、专业操守(4)对社工专业的认同程度(2 )不认同社工专业服务,得 0 分。能够很好地运用专业工作方法分析问题、设计服务内容且执行到位,得 2 分;对专业方法的应用能力及服务的执行能力一般,得 1 分;三、业务能力(4)专业应用能力(2)在工作中应用专业方法的能力及服务执行能力差,得 0 分。社工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