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 3新余市住建委 2017 年行政权责清单序号实施主体项目名称子项名称权种类别设定依据 责任事项 责任岗位 追责情形 责任设定依据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告知理由)。勘察设计科经办人2.审查阶段责任: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组织专家进行技术审查(专家评审);征求公众意见;提出拟办意见。勘察设计科科长3.决定阶段责任:作出准予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依照法定方式进行,不予许可的说明理由)。委主任办公会4.送达阶段责任:制作核准或上报文件,打证或上报资料。勘察设计科经办人1市住建委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批无行政许可江西省防震减灾
2、条例第二十四条:“省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在超限高层建筑工程初步设计阶段实施抗震设防审批。”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 111号)第六条:“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省、自治区、直辖市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家委员会对超限高层建筑工程进行抗震设防专项审查。”5.事后公告。相关责任人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的;2.不公示依法应当提交材料的;3.在受理、审查、决定过程中,未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4.申请人提交的
3、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不一次告知申请人必须补正的全部内容的;5.未依法说明不受理行政许可申请或者不予行政许可的理由的;6.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7.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8.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9.擅自收费或者不按照法定项目和标准收费的;10.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二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
4、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一)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二)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三)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四)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不一次告知申请人必须补正的全部内容的;(五)未依法说明不受理行政许可申请或者不予行政许可的理由的;(六)依法应当举行听证而不举行听证的。”第七十三条:“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办理行政许可、实施监督检查,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第七十四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有下列情形之一
5、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二)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三)依法应当根据招标、拍卖结果或者考试成绩择优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未经招标、拍卖或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相关责任人11.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者考试,或者不根据招标、拍卖结果或者考试成绩择优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第七十五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擅自收费或者不按照
6、法定项目和标准收费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退还非法收取的费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截留、挪用、私分或者变相私分实施行政许可依法收取的费用的,予以追缴;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七十七条:“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告知理由)。行政审批服务窗
7、口经办人2.审查阶段责任: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组织专家进行技术审查(专家评审);征求公众意见;提出拟办意见。行政审批服务窗口首席代表3.决定阶段责任:作出准予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依照法定方式进行,不予许可的说明理由)。委主任办公会2市住建委县级城市有形建筑市场审批行政许可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国家计委监察部关于健全和规范有形建筑市场若干意见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21 号):“(十)对投资数量较多、建设规模较大的县级城市,确需设立有形建筑市场的,应参照上述条件,报省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4.送达阶段责任:制作核准或上报文件,打证或上报资料。行政审批服务窗口经办人因不履行或
8、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的;2.不公示依法应当提交材料的;3.在受理、审查、决定过程中,未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4.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不一次告知申请人必须补正的全部内容的;5.未依法说明不受理行政许可申请或者不予行政许可的理由的;6.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7.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第七十五条、第七十七条5.事后公告。相关责任人6.其他法律法规
9、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相关责任人8.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9.擅自收费或者不按照法定项目和标准收费的;10.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11.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告知理由)。行政审批服务窗口经办人2.审查阶段责任: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组织专家进行技术审查(专家评审);征求公众意见;提出拟办意见。行政审批服务窗口首席代表3.决定阶段责任:作出准予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依照法定方式进行,不予许可的说明理由)。委主任
10、办公会4.送达阶段责任:制作核准或上报文件,打证或上报资料。行政审批服务窗口经办人3市住建委建筑施工企业资质审批行政许可建筑法 第十三条:“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三条:“建筑业企业应当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条件申请资质,经审查合格,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第十
11、一条:“下列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实施:(一)施工总承包序列5.事后公告。相关责任人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的;2.不公示依法应当提交材料的;3.在受理、审查、决定过程中,未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4.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不一次告知申请人必须补正的全部内容的;5.未依法说明不受理行政许可申请或者不予行政许可的理由的;6.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7.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
12、予行政许可决定的;8.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9.擅自收费或者不按照法定项目和标准收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第七十五条、第七十七条三级资质(不含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直接监管的企业及其下属一层级的企业的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二)专业承包序列三级资质;(三)劳务分包序列资质;(四)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前款规定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的实施程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依法确定。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 30日内,将准予资质许可的决定通过省、自治
13、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相关责任人费的;10.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11.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告知理由)。行政审批服务窗口经办人2.审查阶段责任: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组织专家进行技术审查(专家评审);征求公众意见;提出拟办意见。行政审批服务窗口首席代表4市住建委丁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审批无行政许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七条:“国家对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单位,实行资质
14、管理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3.决定阶段责任:作出准予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依照法定方式进行,不予许可的说明理由)。委主任办公会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的;2.不公示依法应当提交材料的;3.在受理、审查、决定过程中,未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4.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不一次告知申请人必须补正的全部内容的;5.未依法说明不受理行政许可申请或者不予行政许可的理由的;6.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
15、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第七十五条、第七十七条4.送达阶段责任:制作核准或上报文件,打证或上报资料。行政审批服务窗口经办人5.事后公告。相关责任人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相关责任人7.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8.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9.擅自收费或者不按照法定项目和标准收费的;10.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11.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
16、告知理由)。行政审批服务窗口经办人2.审查阶段责任: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组织专家进行技术审查(专家评审);征求公众意见;提出拟办意见。行政审批服务窗口首席代表3.决定阶段责任:作出准予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依照法定方式进行,不予许可的说明理由)。委主任办公会5市住建委工程监理企业事务所资质审批行政许可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地 158号)第十条:“专业乙级、丙级资质和事务所资质由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审批。”4.送达阶段责任:制作核准或上报文件,打证或上报资料。行政审批服务窗口经办人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
17、责任: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的;2.不公示依法应当提交材料的;3.在受理、审查、决定过程中,未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4.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不一次告知申请人必须补正的全部内容的;5.未依法说明不受理行政许可申请或者不予行政许可的理由的;6.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7.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8.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第七十五条、第七十七条5.事后公告。相关责任人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相
18、关责任人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9.擅自收费或者不按照法定项目和标准收费的;10.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11.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告知理由)。行政审批服务窗口经办人2.审查阶段责任: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组织专家进行技术审查(专家评审);征求公众意见;提出拟办意见。行政审批服务窗口首席代表3.决定阶段责任:作出准予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依照法定方式进行,不予许可的说明理由)。委主任办公会4.送达阶段责任:制作核准或上报文件,打证或上报资料。行政审
19、批服务窗口经办人6市住建委丙级建筑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审批无行政许可建筑法第十三条:“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地 158号)第十条:“专业乙级、丙级资质和事务所资质由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审批。”
20、5.事后公告。相关责任人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的;2.不公示依法应当提交材料的;3.在受理、审查、决定过程中,未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4.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不一次告知申请人必须补正的全部内容的;5.未依法说明不受理行政许可申请或者不予行政许可的理由的;6.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7.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8.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9.擅自
21、收费或者不按照法定项目和标准收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第七十五条、第七十七条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相关责任人10.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11.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告知理由)。行政审批服务窗口经办人2.审查阶段责任: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组织专家进行技术审查(专家评审);征求公众意见;提出拟办意见。行政审批服务窗口首席代表3.决定阶段责任:作出准予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依照法定方式进行,不予许可的说明理由
22、)。委主任办公会4.送达阶段责任:制作核准或上报文件,打证或上报资料。行政审批服务窗口经办人5.事后公告。相关责任人7市住建委丙级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审批无行政许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七条:“国家对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单位,实行资质管理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相关责任人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的;2.不公示依法应当提交材料的;3.在受理、审查、决定过程中,未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4.申请人提交的
23、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不一次告知申请人必须补正的全部内容的;5.未依法说明不受理行政许可申请或者不予行政许可的理由的;6.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7.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8.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9.擅自收费或者不按照法定项目和标准收费的;10.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11.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第七十五条、第七十七条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
24、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告知理由)。行政审批服务窗口经办人2.审查阶段责任: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组织专家进行技术审查(专家评审);征求公众意见;提出拟办意见。行政审批服务窗口首席代表3.决定阶段责任:作出准予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依照法定方式进行,不予许可的说明理由)。委主任办公会4.送达阶段责任:制作核准或上报文件,打证或上报资料。行政审批服务窗口经办人5.事后公告。相关责任人8市住建委燃气设施改动审批无行政许可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应当制定改动方案,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批准。”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25、相关责任人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的;2.不公示依法应当提交材料的;3.在受理、审查、决定过程中,未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4.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不一次告知申请人必须补正的全部内容的;5.未依法说明不受理行政许可申请或者不予行政许可的理由的;6.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7.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8.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9.擅自收费或者不按照
26、法定项目和标准收费的;10.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11.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第七十五条、第七十七条9市住建委燃气经营许可证审批行政许可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国家对燃气经营实行许可证制度。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符合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告知理由)。行政审批服务窗口经办人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的;中华人民共
27、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第七十五条、第七十七条2.审查阶段责任: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组织专家进行技术审查(专家评审);征求公众意见;提出拟办意见。行政审批服务窗口首席代表3.决定阶段责任:作出准予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依照法定方式进行,不予许可的说明理由)。委主任办公会4.送达阶段责任:制作核准或上报文件,打证或上报资料。行政审批服务窗口经办人5.事后公告。相关责任人燃气发展规划要求;(二)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气源和燃气设施;(三)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健全的经营方案;(四)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经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
28、;(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核发燃气经营许可证。”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 号)江西省燃气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 122号颁布,第 210号修正)第四条第一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公用事业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统称燃气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燃气工作。”江西省城镇燃气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赣建字20124 号)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相关责任人2.不公示依法应当提交材料的;3.在受理、审查、决定过程中,未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4.申请人提交的申
29、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不一次告知申请人必须补正的全部内容的;5.未依法说明不受理行政许可申请或者不予行政许可的理由的;6.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7.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8.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9.擅自收费或者不按照法定项目和标准收费的;10.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11.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10市住建委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无行政许可建筑法 第七条:“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
30、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告知理由)。行政审批服务窗口经办人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的;2.不公示依法应当提交材料的;3.在受理、审查、决定过程中,未向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第七十五条、第七十七条2.审查阶段责任: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组织专家进行技术审查(专家评审);征求公众意见;提出拟办意见。行政审批服务窗口首席代表3.决定
31、阶段责任:作出准予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依照法定方式进行,不予许可的说明理由)。行政审批服务科科长4.送达阶段责任:制作核准或上报文件,打证或上报资料。行政审批服务窗口经办人5.事后公告。相关责任人下的小型工程除外。”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相关责任人人、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4.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不一次告知申请人必须补正的全部内容的;5.未依法说明不受理行政许可申请或者不予行政许可的理由的;6.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7.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8.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
32、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9.擅自收费或者不按照法定项目和标准收费的;10.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11.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告知理由)。行政审批服务窗口经办人11市住建委部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行政许可1.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397号 。2.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 128 号2.审查阶段责任: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组织专家进行技术审查(专家评审);征求公众意见;提出拟办意见。行政审批服务窗口首席代表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的;2.不公示依法应当提交材料的;3.在受理、审查、决定过程中,未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4.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不一次告知申请人必须补正的全部内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第七十五条、第七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