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洞头区大门镇消防站边坡治理工程设计招标文件招 标 人: 温州市洞头区大门镇人民政府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招标代理机构:温州市方略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日 期: 2018 年 3 月招 标 公 告一.建设单位:洞头区大门镇人民政府二.工程名称:洞头区大门镇消防站边坡治理工程设计三.工程地点:大门岛北侧山麓位置 G1-108-2 地块四.工程费用:约 670 万元;五.招标内容、范围:为洞头区大门镇消防站的山体开挖、边坡治理和复绿等设计,其主要内容包括地形测量、地质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相关服务等。六.设计质量要求:最终成
2、果通过评审合格为准。七.招标工期:30 日历天八.资质要求:1.具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九.招标方式:公开招标十.注意事项: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2. 本工程实行不记名制度出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价格人民币 300 元,售后不退,购领招标文件时不必提交任何证明手续。11. 招标文件、清单下载时间:各潜在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日前,各自在温州市 洞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小额(乡镇)招投标栏目下载,也可直接向招标代理单位购领招标文件等资料。十二.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3000 元,以银行存单或银行现金支票的形式在投标截止
3、日前和投标文件同时递交。十三.投标截止时间:2018 年 3 月 7 日下午 2 时 30 分。 十四.招标单位联系人: 陈先生 电话: 0577-63458667 代理单位联系人: 林 工 电话:0577-63367770洞头区大门镇人民政府 洞头区大门镇招投标中心2018 年 3 月 1 日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招标人名 称:温州市洞头区大门镇人民政府地 址:大门镇镇中路 4 号联系人:陈 工电 话:0577-63458667 招标代理机构名 称:温州市方略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地 址:洞头区新城连城大道 72 弄 7 号 201 室联系人:林 工电 话:05
4、77-63367770传 真:0577-63367770监督机构 洞头区大门镇人民政府项目名称 洞头区大门镇消防站边坡治理工程设计建设地点 大门岛北侧山麓位置 G1-108-2 地块资金来源 区财政统筹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建设规模 项目总投资:约 5000 万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费用约 670万元。招标范围洞头区大门镇消防站的山体开挖、边坡治理和复绿,主要内容包括地形测量、地质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相关服务等设计质量要求 最终成果通过评审合格为准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等级:具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2)项目负责人资格:工程地质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5、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踏勘现场 不组织,自行前往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时间时间:2018 年 3 月 5 日 11 时 30 分前,以书面形式递交给招标代理公司,招标代理将在规定时间内针对投标人的质疑内容进行统一回复。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时间:2018 年 3 月 5 日 17 时 0 分之前,在http:/www. 招标文件的发放各潜在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日前,各自在温州市洞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小额(乡镇)招投标栏目下载,也可直接向招标代理单位购领招标文件等资料。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本工程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温州
6、市洞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小额(乡镇)招投标栏目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告,投标人应自行察看并下载上述内容(如有),不须作收到确认。请各投标人关注网站上的补充答疑,已公布的补充答疑投标人未查看的,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后果。工程设计费计费额 暂定工程费用 670 万元。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 3000 元,以银行存单(户名为授权委托人)或银行现金支票(名称为投标人)的形式在投标截止日前和投标文件同时递交是否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2018 年 3 月 7 日下午 2 时 30 分投标文件份数 装订成册,一份正本,四份副本。投标文件的密封 投标文件(商务
7、标)应妥为密封,在封口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接收单位:温州市方略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地点:大门镇招投标中心开标室(豪大公司二楼)。(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并出示缴纳招标文件资料费的收据,如未缴纳招标文件资料费的,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给予缴纳。)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 大门镇招投标中心开标室,(豪大公司二楼)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5 人或 5 人以上单数,由大门镇人民政府邀请有关人员组成。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1 名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总价的 5
8、%注意事项(一)总则1.1 项目概况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项目进行设计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工程招标申请备案已得到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招标监督机构核准,并对招投标过程实施监督管理。1.1.5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 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
9、表。1.3 招标范围1.3.1 本次招标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投标人资质等级: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项目负责人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
10、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 为本标段的代建人;(3) 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4) 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5) 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6) 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7) 被责令停业的;(8)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9)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0)在投标截止时间当日投标人有被洞头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或温
11、州市住建委或浙江省住建委(含浙江省建筑业管理局)或住建部限制参加投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当日投标人有被洞头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或温州市住建委或浙江省住建委(含浙江省建筑业管理局)或住建部已经确认并公示(或发布)的正处于公示(或发布)期间的不良行为记录。(11)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协助投标撤换投标文件夹、更改报价的;(1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向利害关系人泄露投标人名称、数量或联系方式等应当保密事项的;(13)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人或者同一单位的资金交纳投标保证金的;(14)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人或者同一单位办理投标事宜、编制投标文件或提供投标咨询服务的(或担任
12、不同单位的中心交易员);(15)不同投标人与同一投标人联合投标的;(16)不同投标的投标文件存在一处以上(含一处)错误一致的;(17)不同投标的投标总报价相近和各分项报价、综合单位分析表内容存在异常一致或呈规律性变化,且不能合理解释的;(18)不同投标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人员出现同一人的;(19)不同投标的投标相互混装的;(20)不同投标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关键管理人员等有在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21)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投标人费用补偿的;(22)不同投标的投标文件由同一电脑编制或同一台附属设备打印,或投标报价同一个预算编制软件密码锁制作,或出自同一电子文档的;(
13、23)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行为。1.4.4 如果投标人实质上不符合投标资格,即使已通过投标资格审查、已购买招标文件、已缴纳投标保证金、已提交投标文件,招标人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招标人对投标人的一切损失不负任何责任。1.5 投标费用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1.9.1
1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 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现场时,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投
15、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二)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下述文件:(1)投标人须知(2)投标文件编制要求(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投标方案设计任务书(6)有关资料及附件。根据本章第 1.10 款、第 2.3 款和第 2.4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 招标文件的发放招标文件发放时间及地点:见投标人须知
16、前附表。2.3 招标文件的澄清2.3.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3.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天且澄清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
17、到该澄清。2.3.4 本项目投标人提出问题和招标人澄清的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2.3.1-2.3.3项。2.4 招标文件的修改2.4.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招标人可以以书面形式(本项目采用网络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且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4.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确认已收到该修改的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三)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3.1.1.商务标封面;3.1.2 投标函;3.1.3 法定代表人身份
18、证明;3.1.4 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3.1.5 资格审查资料;1)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需盖单位公章);2)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需盖单位公章);3)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复印件(需盖单位公章);3.2 工程设计费3.2.1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 号)文件,全面放开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本工程设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设计费由投标人根据项目情况、企业自身情况自行报价。工程设计收费,指工程设计机构接受委托,提供编制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非标准设备设计文件、施工图预算文件、竣工图文件等服务收取的
19、费用。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 年修订本)计算,工程设计费计费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具体内容由招标人和中标人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房屋建筑工程)(GF-2015-0209)有关条款中明确。3.2.2 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设计费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规定的比例计取。具体各阶段的支付安排在合同中规定。在本次招标范围内的设计若确需另择设计单位进行专项工程设计的(该部分工作由中标人委托并经招标人认可),费用已包括在合同价中。3.2.3 招标人或者中标人采用其他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技术方案的,应当征得未中标人的书面同意,并支
20、付合理的使用费;如果只使用未中标方案特有的某部分,按该部分占整个项目的比例付给使用费。3.2.4 如因政策性原因或其他不可抗因素招标人另择设计单位承担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则应付给中标人方案设计费,但中标人必须完善建筑方案。3.2.5 中标人须配合工程建设需要提供现场指导和监督服务,施工期间应指定现场代表和各专业设计代表,在隐蔽验收、设计变更和施工关键部位、关键环节配合施工。3.3 投标有效期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 投标保证金3.4.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3.4.2 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 5 日内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3.5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3.5.1 投标文件的密封,见投标须知前附表。3.5.2 未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密封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或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