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阜阳市颍东区 “村村通”广播维护项目二次项目编号:YDCG-F2017102招标文件采 购 人:阜阳市颍东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7年 11月0目录第一章 招标文件一、招标公告 .2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三、供应商须知 .7四、供应商须知补充事项(无) .12五、评标办法(有效最低价法) .12六、合同格式 .15七、合同特殊条款 .15八、采购需求 .16第二章 投标文件 .18一、投标函 .19二、投标人诚信承诺书 .20三、开标一览表 .21四、分项报价表 .21五、维修服务方案 .23六、资格证明文件 .28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意见 .281第一章 招标文件一、招标公告(二次)1
2、. 项目概况1.1项目名称: 阜阳市颍东区 “村村通”广播维护项目(二次) 1.2项目编号: YDCG-F20171021.3采 购 人:阜阳市颍东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1.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5投资规模:49 万元1.6采购内容:、维护颍东区颍东频道机房播出传输设备及电视会议系统传输设备,新华街道办事处、插花镇、冉庙乡、正午镇、枣庄镇、老庙镇、新乌江镇、袁寨镇、口孜镇、杨楼孜镇机房播出传输设备及电视会议系统传输设备。、维护颍东区颍东频道及电视会议系统机房至:(1)新华街道办事处、插花镇、冉庙乡政府机房的主干光缆线路;(2)正午镇、枣庄镇、老庙镇、新乌江镇政府机房的主干光缆线路;(3)袁寨镇
3、、口孜镇、杨楼孜镇政府机房的主干光缆线路。、维护颍东区 103个行政村广播机房播出传输设备和“村村通”广播线路(约 1350个广播点、2700 只喇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1.7包段划分:本次项目共划分 1 包2.供应商资格2.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广播电视安装、维护资格(以工商营业执照标注为准);2.3投标人须是乡(镇)、村有线电视线路的资产所有人,不是线路资产所有人的投标人,须取得线路所有人的书面委托授权。2.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否3.招标文件的获取3.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于 2017年 11月 13日
4、起可在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网站、颍东区人民政府网 http:/下载采购文件。23.2 政府采购文件发售费每包段售价 500元,售后不退。供应商须在开标前 1小时内到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 546室交纳招标文件费用并领取收据,未提交收据的供应商,采购人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4.投标文件的递交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7年 12月 05日上午 09时 00分,地点为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 546室。地址:城南新区三清路(新三中斜对面)阜阳市民中心五楼。4.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1 小时内。4.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
5、件,采购人应当拒绝接受。5.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 安徽省政府采购网 http:/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颍东区人民政府网 http:/6.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阜阳市颍东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联 系 人:乔丽电 话:0558-2316510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正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 阜阳市颍州区颍州中路房地产大厦二楼联 系 人:宋工、李工 电 话:0558-6687999、18205588389 电子邮箱: 3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 内 容1项目名称:阜阳市颍东区 “村村通”广播维护项目(二次)项目编号: YDCG-F20
6、171022 采购人: 阜阳市颍东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3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正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宋工、李工联系电话:0558-6687999、18205588389 地址:阜阳市颍州区颍州中路房地产大厦二楼4采购预算:49万元维修服务地点:阜阳市颍东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指定地点服务期:(1+1+1)年服务质量: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招标范围:详见采购需求5 投标有效期:开标后 90 天6开标现场提供:9500 元银行汇票(银行转账、现金缴存等其他方式提交的保证金,将视为无效,其投标将被否决。)银行汇票信息:银行户名:阜阳市颍东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开 户 行:阜阳市工行颍东支行账 号:131
7、1 0365 2902 6402 356(用途请注明 XXX 项目保证金)4注: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将合同报颍东区政府采购中心备案后退还。7投标人提出质疑的递交方式、截止时间: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询问答复及澄清或修改:在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颍东区人民政府网发布,采购人不再另行通知。网址:http:/、http:/,该答复内容及澄清或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同样约束力效力。投标人应主动上网查询。采购人不承担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8投标书递交至: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 546 室。地址:城
8、南新区三清路(新三中斜对面)阜阳市民中心五楼。投标截止时间:2017 年 12 月 05 日上午 09 时 00 分过时递交的拒收。9开标时间:2017 年 12 月 05 日上午 09 时 00 分开标地点: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 546 室。地 址:城南新区三清路(新三中斜对面)阜阳市民中心五楼。10 评审方法:最低评标价法 综合评分法11投标文件的份数:正本1份;副本 4 份,集中或分开密封包装均可。投标文件密封袋“封口处”应密封,并加盖供应商公章12 投标人凭政府采购文件发售费收据在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13履约保证金:中标价的 5%,中标通知发出后 7 天内,转入采购人指定的账号
9、,合同完成且验收合格后履约保证金转入质量保金。514货款支付方式: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每三个月支付一次服务费,以此类推至本项目服务期满止。15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价为基础,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文件收取。以上费用不单独列出,投标人自行考虑。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以上费用。6三、供应商须知(一)、总 则1.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所述的项目采购。1.2.定义1.2.1“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1.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依法经认定资格的其他采购代理机构。1.2.3 “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人
10、提交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2.4“成交商”系指最终被授予合同的供应商。1.3.投标费用1.3.1 供应商必须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采购单位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1.4.合格的供应商1.4.1 合格的供应商应符合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资格。1.4.2 供应商之间如果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包别)或者不分标段(包别)的同一项目投标:1.4.2.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1.4.2.2 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1.4.2.3 参加投标的其他组织之间存在特殊的利害关系的;1.4.2.
11、4 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5.勘察现场1.5.1 供应商应自行对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1.5.2 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供应商未到现场实地踏勘的,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价款或索赔的要求。1.5.3 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供货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71.6.知识产权1
12、.6.1 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供应商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如因此导致采购人损失的,供应商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1.6.2 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须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须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1.7.本次招标文件解释权归采购人。(二)招标文件2.招标文件构成2.1 招标文件包括以下部分:2
13、.1.1 招标公告;2.1.2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1.3 供应商须知;2.1.4 供应商须知补充事项;2.1.5 评标办法;2.1.6 合同格式;2.1.7 采购需求;2.1.8 投标文件格式;2.1.9 答疑、补遗、补充通知等。2.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件、条款和规范等要求。2.3 供应商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2.4 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5 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2.
14、5.1 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方式进行澄清与修改2.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8间,并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在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人和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三)投标文件的编制3.1 投标文件构成与格式(1)投标函;(2)诚信承诺书;(3)开标一览表;(4)分项报价表;(5)维修服务方案;(6)资格证明文件;3.1.1 投标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响应及承诺文件。3.1.2 除专用术语外,投标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供应
15、商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3.1.3 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投标文件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1.4 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投标文件应使用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允许以多种货币报价的,应当按照中国银行在开标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成人民币。3.1.5 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3.1.6 开标后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3.2 报价3.2.1 供应商应以“标段”为报价的基本单位。并以“标段”为单位制作投标文件。3.2.2 价格标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包括投标产品以及投标产品产生的采购、运输、人工、安装、售后、验收、税费等所有费用,即为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投标报价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2.3 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注明拟提供货物的单价明细和总价。3.2.4 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每一标段只允许有一个最终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或替代方案将导致投标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