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第一章 国 际贸易 单证概述 第一节 国 际贸易单证 的作用和分类 1.国际贸易单证的作用 : 1、合同履行的必要手段 ; 2、 对外贸易经营管理的重要工具 ; 3、进出口企业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工具 4、进出口企业形象的重要内涵 2.国际贸易单证的分类 1.根据 URC522:金融单据:(汇票、支票、本票及可以取得款项的单据) 商业单据:基本单据 (商业发票 ,海运提单 ,保险单 ) 附属单据 进口国官方要求 (领事发票 ,海关发票 ,原产地证明 ) 买方要求 (装箱单 ,重量单 ,品质证书 ,寄单 .寄样证明 ,装运通知 船龄证明 ) 2.根据 UCP600:运输单据: (快递收据 ,邮政
2、收据或邮寄证明 ) 保险单据: (保险凭证 .投保声明 ) 货运单据:各种提运单、报关、报检单 商业发票 其他单据:装箱 重量单 产地证明书 普惠制单据 检验检疫证书 ,受益人证明 3.根据 UN/EDIFACT:九大类 (生产 ,订购 ,销售 ,银行 ,保险 ,货运代理服务 ,运输 ,出口 ,进口和转口单证 ) 4 根据单证形式 :纸面和电子 (INCOTERMS2010 规定纸面单证和电子单证具有同等效力 ) 第二节 、国际贸易单证工作环节 与要求 1.国际贸易单证工作环节 基本环节 制单 -审单 -交单 -归档 信用证 支付 审证 2.制单的基本要求 正确、完整、及时、简明、整洁。十字是
3、实际工作的基本原则 。 分述: 正确 : (前提 )“三相符”。即单证 (单据与信用证 )、单单 (单据与单据 )、单同 (单据与贸易合同 )相符 ( 银行控制单证相符 前提 和 单单相符 ,信用证方式下坚持严格符合原则 ,进出口商还有 单货相符 )。 符合国际惯例和进口国相关规定和法令(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 UCP500) 完整 : 成套 单证群体 种类 的完整性、 内容 完 备 齐全 ,份 数 交齐 ,不能短缺 。 及时 :制单及时、交单及时。保险单必须不迟于提单签发日,提单签发日不迟于信用证或合同的装运期限。装运通知书货物装运后应立即发出。银行拒收迟于运输单据出单日 21 天以上提交的单
4、据。无论如何不得迟于信用证到期日。 简 明 :指内容 力求简化 清晰 :指表面 清洁 ,美观 ,大方 3.制单的依据 1.买卖合同是制单和审单的首要依据 2.信用证方式下,信用证是首要依据, 审证时改,不改则以证为制单审单依据, 为了安全收汇 3.有关商品的原始资料 4.相关国际惯例 4.对单证员的要求 1.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掌握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3.打好扎实的外语基础 4 拥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5 坚持认真的工作态度 第三 节 、国际贸易单证标准化 掌握:运输标志:常常包括 收货人、 合同号、 目的地和件 数编 号 国家与地区代码:两位英文字母,中国,美国,英国,日本 货币代号:两位
5、国别字母,一位货币字母。, 日期代码:常用日期表示方法。 地名代码:两国名,三地名,如中国上海,美国纽约 第二 章 国际贸易术语 第一 节、 国际 贸易术语概述 1.贸易术语的含义和作用 含义:用来说明价格的构成,买卖双方在交接货物 过程中各自承担的责任,风险手续和费用的划分 作用:简化交易磋商的内容,节省交易时间和费用,便利贸易发展 贸易术语是买卖双方交易的磋商的基础,履行合同义务及享受合同权利的依据,解决合同争议和纠纷的重要准则 2.有关 贸易术语 的国际惯例 (一) 1932 年华沙 牛津规则 :主要制定了 CIF 统一规则。 (二) 1990 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正 本 1、美国对 F
6、OB 的理解是适用于各种 运输方式; 要求后面写上“ Vessel *港口”,这样才表示海洋运输和船上交货; 2、风险界定,以船底为分界 点,而 通则 2000是以船舷为分界点 2010 以装运船上 ; 3、申领出口许可证, 出口方 (卖方)没有义务帮助进口办理出口报关 ,进口买方提出,通则中由出口(卖方)承担 . 4、出口税款及其他出口费用,进口买方承担,通则中由卖方承担 5、应用范围,适用于国内国际贸易,通则主要适用于国际 (三)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INCOTERMS INCOTERMS2000: 1、 EXW 进口方办理在出口国的出口报关、支付一切费用,承担一切风险; 2、 DDP
7、出口方办理在进口国的进口报关、支付一起费用,承担一切风 险; 3、此外,都是出口方出口报关;进口方进口报关。 4、 E、 C、 F 组风险货越船舷或货交承运人归进口方 ,而不管运费和保险费谁付。 D 组风险由出口方承担。同样 ,运费和保费也由出口方支付。 INCOTERMS2010 1.分两类 全能贸易术语 水运贸易术语 2.10 个主要变化 3.INCOTERMS2010 概述 1.贸易术语分类分组 2.买卖双方义务 4.贸易术语 的选择与运用 一、承运人风险控制 二、考虑运输条件和货物特性 三、考虑运价 动态 四、考虑运输方式 五、考虑海上风险 程度 六、考虑办理进出口货物结关 手续的难易
8、 第二节、全能贸易术语 1.EXW: exchange at works 工厂交货 Insert named place of delivery 插入指定交货地点( 卖方责任最小的术语,适用于国内贸易 ) 卖方负责包装 不负责装货运货保险、不负责出口报关有义务提供信息、提交单据也只需提供发票即可,所有的风险全由买方来独自承担。 2.FCA Free Carrier 货交承运人 Insert named place of delivery 插入指定交货地点 1、风险转移以货交第一承运人为界,此前风险归卖方 ,之后归买方。 2、托运(运输)均由卖方负责,买方负责及时交货并发出装运通知通知买方,由买
9、方及时投保。 3、出口方负责出口清关、交单;进口方负责进口清关和付款赎单。 3.CPT Carriage Paid to 运费付至 Insert 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 插入指定目的地 1、风险转移以货交第一承运人为界,此前风险归卖方,之后归买方。 2、运费由卖方负责;买方负责卸货费和保险费 3、出口方负责出口清关、交单;进口方负责进口清关和付款赎单。 4.CIP 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 运费及保险费付至 Insert 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 插入指定目的地 1、风险转移以货交第一承运人为界,此前
10、风险归卖方,之后归买方。 2、保险和运费均由卖方负责;同时在货交承运人后还要及时发出装船通知,卸货费由买方负责。 3、出口方负责出口清关、交单;进口方负责进口清关和付款赎单。 5.DAT Delivered at terminal 运输终端交货 Insert named terminal at port or place of destination 插入指定港口或目的地的运输终端 1.风险转移以到达运输终端为界,此前为卖方,此后为买方 2.无订立保险的义务,通常卖方会投保,卖方负责运费 3.出口方负责出口清关、交单;进口方负责进口清关和付款赎单。 6.DAP delivered at pla
11、ce 目的地交货 Insert 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 插入指定目的地 1.风险转移以指定目的地的运输工具为界,此前为卖方,此后为买方。 2.无订立保险的义务,通常卖方会投保,卖方负责运费 3.出口方负责出口清关、交单;进口方负责进口清关和付款赎单。 7.DDP delivered duty paid 完税后交货 Insert 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 插入指定目的地( 卖方责任最大的术语 ) 1.风险转移以指定目的地运输工具为界,此前为卖方,此后为买方 2.无订立保险合同义务常有卖方投保,卖方承担运费,进出口清关费(包括关税) 第三节
12、、水运贸易术语 1.FAS Free Alongside Ship 船边交货 Insert named port of shipment 插 入指定装运港 1.风险转移以装运港船边为界,此前为卖方,此后为买方 2.买方负责运输保险费用 3.出口方负责出口清关、交单;进口方负责进口清关和付款赎单。 2.FOB Free on Board 船上交货 Insert named port of shipment 插入指定装运港 1.风险转移以指定装运港船上为界。此前为卖方,此后为买方 2.买方负责运输保险费用 3.出口方负责出口清关、交单;进口方负责进口清关和付款赎单。 3.CFR Cost and
13、Freight 成本加运费 Insert 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 插入指定目的地 1.风险转移以指定装运港船上为界。此前为卖方,此后为买方 2.卖方负责运费,买方负责保险费 3.出口方负责出口清关、交单;进口方负责进口清关和付款赎单。 4.CIF 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 成本保险加运费 Insert 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 插入指定目的港 1.风险转移以指定装运港船上为界。此前为卖方,此后为买方 2.卖方负责运输保险费用 3.出口方负责出口清关、交单;进口方负 责进口清关和付款赎单 5.FOB、 CFR、 C
14、IF 常用变形 FOB 常用变形 1.FOB 班轮条件 FOB liner terms 装运费包含在运费中由买方负责 2.FOB 吊钩下交货 FOB under tackle 装船各项费用驳船费由买方负责 3.船上交货并理仓舱 FOB stowed 装船费包括理舱由卖方负责,多用于包装货 4.船上交货并平舱 FOB trimmed 装船费装货费包括平舱费由卖方负责,多用于散装货 5.船上交货包括理舱和平舱 FOB stowed and trimmed 装船费装货费由卖方 负责,并负责理舱和平舱费用,适用于包装货和散装货 CFR/CIF 常用变形 1. CFR/CIF 班轮条件 卸货费由卖方负责
15、 2. CFR/CIF 卸到岸上 卸货费,驳船费,码头捐税由卖方负责 3. CFR/CIF 吊钩下交接 卖方负担卸货费,不包括驳船费和码头捐税 4. CFR/CIF 舱底交接 买方负责卸货费 第三 章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 第一节、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商订 交易磋商的程序: 询盘、发盘、还盘、接 受 1.询盘( enquiry / inquiry):“要约邀请 ” / 询价。 对贸易双方无约束力,非必须阶段。 2.发盘( offer):报价 / 报盘 / 发价 / “要约” 提出即对发盘人构成约束 ,买方发盘和卖方发盘(订单) 1、构成发盘的要件: (1)向 一个或一个以上 特定 的 人提出 :广告
16、 非发盘只是邀请 看到广告的人 提出 发盘 (2)内容 必须十分 确定 : 完整 内容完整。最起码包括发盘三个基本要素:名称、数量、价格。 明确 交易条件不含糊,不存在“大概、预计、可能、参考”等字眼。 终局 不存在保留性 、限制性条款。反例:“以最后确认为准”。 (3)送达受 盘人 :别人传达如非授权,不构成发盘。 (4)有发盘人发盘被接受即受约束 2、 发盘的有效期 3、发盘撤销:生效后撤销; 发盘撤回:送达前或同时到达为撤回不允许撤销的例外情况: (1) 发盘已规定有效期; (2) 发盘以某种方式表明不可撤销; (3) 收盘人相信 发盘的不可撤销性并已采取了行动,即撤销对受盘人构成损害。
17、 4、发盘终 止的几种情形: (1)有效期内未被接受, 超期失效 (2)受盘人还盘 , 拒绝 ( 3)有效的撤销 (4)不可控制因素,如战争 3.还盘( counter offer):还价 /“新要约” 部分不同意、发出新建议。实质是新的发盘。 4 接受( acceptance):承诺 1、 构成 接受要件: (1)由 受盘人发出 :非经授权不可转达;缄默或不行动一般不等于接受。 (2)无条件接受发盘全部内容 :否则视为还盘;但非实质性的添加、修改、更改仍构成接受,如:要求增加 /去掉重量单、装箱单、原产地证明或某些单据的份数等。 (3)发盘有效期内送达发盘人 。 (4)接受要表示出来 2、逾
18、期接受:关键看发盘人如何表态。 3、接受的撤回:必须在接受通知送达前或者同时到发盘人。 第二 节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基本内容 一、 订立合同的意义 作为合同成立的证据;作为履行合同的依据;作为解决争议的依据 书面合同的主要形式:合同(条款完备用于新客户)确认书(简约 老客户) 二、合同的形式和内容 1、约首 2、本文 ( 13 个条款) 3、约尾 三、合同实际生效时间: 接受阶段形式生效时间:签约时间。 第四节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 的履行 1.出口合同的履行 一、备货: 1、 注意数量的允许变动范围( 10%),金额上不能超过信用证总额,数量上也不能少于规定数量的 90%。 2、实际工作中注意包
19、装和装期,备货太早容易造成成本增加,太晚容易耽误装期。 二、报检:实际工作中注意报关装船不能超过商检证书的有效期。 报检一般提前七天。 三、催征:买方故意拖延开证,潜在危害很大,实际工作中一定注意。 四、审证:小心买方(开证申请人) 故意设立的陷阱和文字错误。出口方审证的原则就是以合同为依据,尽量对自己有利。 五、改证: 1、 注意只有等收到开证行的改证通知书才能发货,因为在开 证行改证之前,原信用证条款仍然对出口人有效。 2、 提出改证请求应当本着一次性提全的原则,避免第二次改证。 六、租船订舱:从货代手中取得 S/O。 七、报关: 装船前 24 小时报关。 八、投保: 1、 投保时一定以自
20、己为受益人来投保,交单时在背书转让。 2、 保单绝对不能迟于提单日,最起码也要同一天。 3、 如果是由买方投保,一定要及时发出装船通知书,提醒买方及时投保,否则后果严重。 九、装运 十、制单收汇 1、 收妥结汇 :交单银行,待银行收妥货款后,再按银行牌价结算给出口人。 2、 出口押汇 :也叫 议付 。交单银 行,银行贴现后将剩余的净额折算成人民币给出口人这是银行给出口人提供的一种资金融通。 十一、 出口 收汇核销 和出口退税 : 1、核销的原因是由于我国对于外汇实行管制,任何公司不得私自截留外汇。出口前申领核销单,最迟要早于报关日。 2、收汇核销单据:收汇核销单、报关单(核销联)和银行的结汇水
21、单,这是基本单据,此外还有出口发票等等,具体可以咨询当地外管局。 出口退税:期限是从出口报关日起算三个月内,逾期不退。 1、 退税凭据:两单两票 报关单 出口退税专用联、 出口核销单 出口退税专用联、 增值税专用发票、出口发票 等 。 2、企业退税前要做退税登记,登记后才能按照正常流程申报退税,退税分三步:申报、审核和退税。具体可以咨询当地税务局。 3、退税体现了 消费地管辖权、税收国民待遇和国际惯例。 2.进口合同的履行 (多为 FOB,少数为 CIF 和 CFR) 一、开立信用证 开证原则是以合同为蓝本,所以合同的要求必须单据化,银行对于为单据化的要求将不予理睬。 二、 安排运输 和办理保
22、险 (如果我方租船订舱的话 FOB) 安排运输 对于大宗货物一半提前 45 天租船订舱,零星货物则提前 30 天 ,这个提前期根据实际情况来掌握。 办理保险(如果我方负责投保 的话 FOB,CFR) 1、 保险形式 : (1)、 预约保险 :先订预保合同,保险人收到通知后即自动生效,可以随后办理正式保单。出事也赔! (2)、 逐笔投保 :接到装传通知后,立即填写保单送交保险公司投保。 2、实际操作:保险费 =CFR 110%保险费率。 三 、审单和付款(开证银行和进口人均审) 1、 开证行付款是 最终付款,没有追索权。 2、按照 UCP600,开证行一般在 收到单证次日起 5 个工作日做出付款
23、或拒付的决定,逾期将被视为同意付款。如果拒付,开证行也必须一次说明理由,不允许第二次。银行如果拒付,也只 能以单证不符、单单不符为理由,不能设计货物和合同。 3、出现不符点的处理方法:(下面以我方作为出口方来谈) (1) 联系进口商,让其指令银行收单付款 (这种用得比较多); (2) 联系进口商,让其指令银行允许我方改单; (3) 具保议付,如果出问题退款给银行 ; (4) 改信用证业务为托收业务 ; (5) 降价处理货物。 四 、 进口报关、 报检 及索赔 : 索赔(出现问题时) 索赔对象及范围: 1、 出口方 : 不交货、迟交货、交货时质、量、包装与合同规定不符 。 2、 承运人 : 发生
24、残损或少于提单所载数量,而提单又 是清洁的。 3、 保险公司 : 自然灾害、意外事故、装卸事故致损,并属于承保范围的;承运人过失造成的损失、货差,而承运人不予以赔偿或赔偿金额不足抵补的。 第四章 国际贸易付款方式 第一节 国际贸易结算票据 一、汇票 BILL OF EXCHAGE (一)、定义: 由出口人开具给进口人或者开证行、要其付款给指定人的书面指令。 (二)、汇票当事人: 1、出票人( DRAWER):常常是出口方。在 押汇项下,它在进口人或者开证行未承兑情况下,是主债务人 ,因为它是把汇票等单据卖给银行的,如果银行收不到货款,它要 负责退款。 2、付款人( DRAWEE、 PAYER)
25、:常常是进口人或者开证行。 一旦被提示汇票又承兑,那么它就成了主债务人。 3、收款人( PAYEE):常常是银行,不管是托收还是押汇。 (三)汇票的种类: 1、根据付款时间分为: 即期汇票 (sight bill / demand draft):见票即付,无需承兑 远期汇票 (time bill / usance bill):常承兑 定日付款远期:指定某天付款 出票后定期远期:比如以提单日为基准日,加一期限,如 60 DAYS AFTER D/L DATE。 见 票后定期付款远期:以见票日为基准日,加一期限,如 60 DAYS AFTER SIGHT 延期付款远期:这种情况尽量避免。 计算时间
26、的时候:整月算月,非整月算天,算尾不算首,节假日顺延。 2、根据出票人分为: 银行汇票 :银行签发,国内贸易常用,前提条件是银行有资金。 商业汇票 :出口人签发,国际贸易上的汇票就是商业汇票。 3、根据承兑人分为: 银行承兑汇票 :以银行信用为基础,可贴现。 常多用于信用证业务下 。 商业承兑汇票 :以商业信用为基础,常不可贴现。 4、根据附属单据情况分为: 光票 (clean bill):可附发票和价格清单,不附货运单据 。 跟单汇票 (documentary bill):附货运单据。这些单据代表着货权,要货不要钱,要钱不要货 ,故有利于保障卖方的利益。 (四)、票据行为:(出票是主票据行为
27、,其它都是从票据行为) 1、出票 (issue、 draw):写成并交付 实质:在付款人和收款人之间设立了一种债权债务关系。信用证并押汇项下,在付款人没有付款或者承兑之前,出票人出票后,要保证可以被承兑或付款,一旦不能达到这个结果自己就要负责清偿汇票所列款项,从这个角度上来看,主债务人存在着转换的问题,即汇 票被承兑之前,主债务人是出票人即出口人,一旦被承兑,则成了开证行或者进口人。 在托收项下,如果不能收款,则托收行不负任何责任。 2、提示( presentment、 presentation)提示收款人向付款人提交汇票要求付款或者承兑的行为。分为: 提示承兑、提示付款 3、承兑( acce
28、ptance) 是汇票付款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 acceptor 承兑人 承兑意味着债务关系的转移 ,汇票一经承兑,付款人就成为承兑人,并成为汇票的主债务人,而出票人便成为汇票的从债务人。 付款人对向其提示承兑的汇票 ,应当自收到提示承兑的汇票之日起 3 日内承兑或拒绝承兑。 注意:仅签名无“ acceptance”,也视为承兑,无签署“ date”,视 date 为承兑提示的第三天 。 承兑做法有 :实际交付 :承兑后 将汇票 还给持票人。 推定交付 :签发 承兑通知 给持票人,收留已承兑汇票,到期后承兑行主动付款并记入持票人帐户。 承兑分为: 普通承兑 :不加限制地同意确
29、认付款责任。 限制承兑:视为拒绝承兑。(部分承兑、限制承兑地方、附加条件、延长承兑时间)遭到拒绝承兑,议付行的最后做法就是找前手直至出票人追索票款(信用证项下) 4、付款 : payment 付款 payment for honor 参加付款 drawee for honor 参加付款人付款后汇票支持的债务关系因此结束即注销 discharge。 付款人责任: (1)、支付金钱 。不得是替代物。 (2)、正当支付 : a、到期日或之后支付。此前支付风险自负 b、付给合法持票人。故要审查背书的连续性,验明持票人身份。 c、善意付款。应按惯例付款 ,不得了解持票人的权利缺陷,只要是符合背书连续性,
30、哪怕是欺骗取得汇票及其附属单据,也应付款,不能因为是欺骗所得而拒付。 5、背书:( indorsement、 endorsement) 要求: 连续性 目的: 票据转让、票据托收、票据质押 (押汇等) 分类: a、限制性背书 :注明 payto A only / not transferable / not to order 字样, 如再背书转让,则原背书人对后手被背书人无保证责任 。限制性背书流通性极差,很少用。 b、记名背书 :注有 pay to A /the order of A / A co. or order 字样 c、无记名背书 : 不记载受让人,只作签章,以后可以自由受让 。在我
31、国禁止。 d、委托背书 :适用于托收业 务中,注有 for collection pay to the order of A 字样不能做转让背书 。 e、条件背书 :我国不允许 6、拒付:( dishonor)有 拒绝承兑 和 拒绝付款 之分,遭遇拒付,必须由承兑人或者付款人做成 “拒绝证书”或“退票理由书” 。 拒付的四种情形: a、承兑人或付款人 出具拒绝证书或退票通知 b、 逃匿、死亡 (构成事实拒付) c、 破产、被责令终止营业 (构成事实拒付) d、 付款人虚构或无支付资格 (此前议付是骗汇) 7、追索:( recourse)汇票遭拒付时,持票人要求前手乃至出 票人清偿票面金额、利息
32、、作成拒绝证书等的费用。 追索权行使四要件: a、法定期限内提示汇票前 b、法定期限内发出退票通知 c、法定期限内作成拒绝证书后 d、法定期限内行使追索权 8、保证:( guarantee) guarantor 保证人, warrantee 被保证人 目的:增强付款信誉,常被用作融资手段。保证必须由第三人做出。 写上: a、“保证”字样, b、被保证人, c、保证人名称及住址, d、日期, e、签名 (五)、汇票内容:缮制 1、“汇票”字样: Draft / BILL OF EXCHANGE 2、“ 无条件”支付委托:不可附加支付条件。例如“若货物符合合同规定,即支付”,汇票无效。在汇票上本条
33、款常常不写明, 3、金额: 大小写必须一致,且 必须 与发票金额一致,但在实务中常常(务必注意:别怨我不提醒)如信用证规定汇票金额为发票金额的 97%,则按之填写( 3%为佣金,不列入);如果来证规定货款分信用证和托收两部分支付,则开两张汇票。金额合计是发票金额。两套汇票付款人不同,信用证为开证行,托收项下是进口商。如果出现另外一种支付外币,要注明汇率;有利息条款,要注明利率及计息天数。否则,利息条款无效 ,但汇票有效。 4、付款人( payer / drawee):即受票人。 信用证项下是开证行 / 托收项下则是进口商。 5、收款人( payee):又称抬头。 我国只支持记名汇票,同样背书也
34、必须是记名背书。 抬头种类: 限制性抬头:不可背书转让。“ pay to .only / not transferable” 指示性抬头:可背书转让。“ pay to sb / sb or order / the order of sb”(多此类) 持票人 /来人抬头:不指定收款人,“ pay to holder / bearer”,转让也不用背书 ,我国不使用。 6、出票日期 (date of issue):出票日期必须填写交单日。日期用英文填写,不能用数字。 出票日期三作用: 决定汇票有效期;决定到期付款日;决定出票人的行为能力 7、付款到期日 (tenor):未注明的视为见票即付,不肯定
35、者无效 (“约 *日款货到后付款” ) 注意 : 1:实践中,要将出票日写成提单日 /交单日,付款期限写成出票后定期。 2:定期付款的期限一般是 30、 45、 60、 90,不超过 90。 8、出票地点和付款地点:非必须事项。 9、出票人签章代理签字:必须。注明:“ for / on behalf of / for and on behalf of / per pro.”,实务中,签字后面要加上职务,例: For A co.Ltd., London Signed by John Smith Manager 10、出票条款: Drawn under :(开证行), L/C No. (信用证号码
36、)、 Date(出证日期)。 二、本票 (一)概念:出票人自己签发的承诺 自己见票即 向持票人或收款人 无条件支付票面金额 的 票据。常是银行本票。 (二)当事人: 出票人:即付款人,绝对的主债务人 Drawer&parer 收款人:即受票人。 (三)内容:(次要) 1、本票字样; 2、必须无条件支付的承诺; 3、确定的金额; 4、出票日期; 5、出票人签章(付款人为一人); 6、收款人或持票人 :分期付款本票如未能按时支付任何一起款项,分期办法即告失败,出票人应以此付清全部余款。 (四)种类: 商业本票 :不被认可 银行本票 :只有即期 银行本票签发人须人行审定,否则即使是银行也不允许签发银
37、行本票。 (五)本票和汇票区别 基本 当事人不同:本二汇三 (汇票中出票人和付款人不是一人,都有收款人) 本票不承兑;汇票中的远期常承兑 本票主债务人固定;汇票一旦承兑,则承兑人成了主债务人,出票人为从债务人。 汇票是委托式票据,而本票是允诺式票据。 汇票是一式几份,而本票就一份。 三、支票:( check 、 cheque) (一)、概念:出票人签发的 委托银行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 的指令。 (二)、基本当事人 出票人:要开支票,必须银行有存款,否则就是空头支票(空头支票的另一种情形:金额不足) 受票人:也是收款人, 如果受票人和出票人是同一人,一般是银行 提现。 付款人:即存款行, 如果汇票
38、上受票人和付款人是同一人,一般是提款偿债。 (三)、支票内容:(次要) 1、支票字样; 2、提示期限内的无条件委托支付; 3、确定的金额; 4、出票日期; 5、付款人;6、出票人签章; 7、收款人或其指定人或持票人; 8、付款时、地。 我国收款人和票面金额可以授权补记。 (四)、支票种类: 1、 记名支票 :载明收款人,取款时要背签 不记名支票 :写“交付来人”,取款取款人不签章 2、 现金支票 :用来提现。 转帐支票 :用来转帐。现金支票加两条平行斜线,如果在划线上写上了收款行的名字,只 能由其代收款项。 3、 保付支票 :银行加“保付”字样并签章,承担永恒的付款责任,即使支票过期,开票人破
39、产等。 (五)支票和汇票的区别 1、 用途不同:汇票:结算工具,押汇( settlement)工具,信贷工具 支票:结算工具 2、 付款期限不同:汇票:有即期和远期之分,远期常承兑 支票:只即期, 无承兑 3、 提示期限不同:汇票: 一年 支票:几天,最长天。 过期银行拒付,但不免除出票人的付款责任。 4、 止付不同:支票:可以止付 汇票:承兑条件下不可撤销,不可止付。 第二节 国际结算 的基本方式 结算方式有“三主四副”,三主即汇付、托收、跟单信用证,四副即银行信用证(银行保函)、保付代理、包买票据、备用信用证。 一、汇付 (一)概念:进口方 通过银行汇款出口方 的行为,最简单的结算方式。
40、它基于商业信用,银行仅提供服务,买方卖方之间提供了商业信用与资金融通。信用提供方风险较大。适用定金、尾款、佣金的收取、分期支付货款等。 (二)汇付当事人: 1、汇款人 2、汇出行 3、收款人 4、汇入行(也称解付行,常是汇出行的代理行) (三)汇付种类: 1、 电汇( T/T) telegraphic transter 汇款人出具汇款申请书、交款、交费,汇出行则 用电传、电报、 SWIFT 等电讯手段 发出 付款委托通知书 (汇出行出具)给汇入行,由其向收款人解付。解付行收单后解付并将单寄回汇出行,索回垫款,而汇出行将收款人的收据转交付款人做帐。 2、 信汇( M/T) mail transf
41、er 汇出行则是以 邮政航空信件方式 向汇入行发出 付款委托书 。然后由汇入行解付收款人。 3、 票汇( D/D) remittance by banker s Demand Draft 汇款人向汇出行申请 银行即期汇票 (以解付行为付款人),然后将银行即期汇票 自行 寄交收款人,收款人凭票到汇入行取款 。 货款和付款通知沿着相同的方向从进口国到出口国移动, 因此汇付的三种方式都是 顺汇 。电汇、信汇、票汇基本上都属于赊销。 (四)相对优点(信用证): a、手续简单、费用低廉,但资金负担不平衡、风险大 b、无银行信用参与,银行仅提供服务,完全基于交易双方的商业信用;为了解决风险问题,出现了: (五)、凭单付汇 remittance against documents 进口人通过银行以信汇或电汇等形式将货款汇给出口行,出口行(汇入行)接到汇出行汇款通知,即通知出口人提供汇款通知书上指 定的货运、货权单据取款。 *、外贸实务中,出口时如果是票汇或信汇,一定要查实货款后再发货。 第三节 托收 一、定义 :collection 银行接受委托人指示,处理金融单据和 / 或商业单据,以便取得承兑或付款,同时交出商业单据。 托收属于逆汇 ,票据走向进口方,资金走向出口方。 托收基于商业信用,银行仅提供服务。信用提供方(出口方)风险较大,换来的是非价格竞争优势。这也是其作用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