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山 东 现 代 实 业 集 团 塑 料 制 品 有 限 公 司年产 30000 吨塑料颗粒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宁夏智诚安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二 O 一八年十一月环评证书号:国环评证乙字第 2551号概 述1、建设项目的特点山东现代实业集团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位于寿光市侯镇工业园,是专业开发、生产、销售塑料制品公司。年产 30000 吨塑料颗粒生产项目位于寿光市侯镇工业园鲁源路以北,东信路以东,总投资 1098 万元,项目总用地面积 11967m2,总建筑面积12400m2,主要包括生产车间、仓库、办公室等,建设废旧塑料造粒生产线 6 条,其中粉碎机、造粒机、清洗机等主要生产设备共计 22
2、 套,利用废旧塑料作为原材料,通过破碎、清洗、甩干、熔融、拉条、切粒等过程,实现废旧塑料再生颗粒,项目建成后,形成年生产 30000 吨再生塑料颗粒的生产能力。企业采用两班工作制,每班工作 8 小时,全年工作天数 300 天。项目劳动定员 100 人。项目使用的原料为废大棚薄膜、造纸厂废包装膜、造纸厂废旧塑料、废矿泉水瓶,其中大棚薄膜主要来源于寿光本地大棚种植户,废包装膜主要来自造纸企业,废 PP 塑料主要来源于造纸企业的废旧塑料、废矿泉水瓶。主要生产工艺为:分拣清洗破碎甩干熔融造粒包装入库。本项目再生塑料颗粒产品主要用于生产包装袋、塑料玩具、模型、电动车塑料零件,不用于制作直接接触食品的包装
3、、制品或材料,如食品包装袋、矿泉水瓶等。 项目生产过程的主要污染物为废塑料分拣粉尘、破碎粉尘、熔融造粒产生的 VOCs和树脂颗粒及恶臭、各种机械噪声和一般固废、危险废物等。项目设备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清洗废水,经过厂区污水处理站沉淀处理后,部分回用,剩余部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寿光华源水务有限公司进一步处理后达标排河,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寿光华源水务有限公司进一步处理后达标排河。分拣粉尘无组织排放。粉碎颗粒物通过集气罩+引风机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 15 m 排气筒 P1 排放。加热挤出造粒过程产生的 VOCs、树脂颗粒和恶臭,通过集气
4、罩+ 引风机收集、喷淋塔+ 活性炭过滤+ 等离子净化器装置处理后15m 排气筒 P2 排放。2、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 (2017.9.1) (2018 年修订)列表中的第十八、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本建设项目从事再生塑料颗粒生产加工,参照第 47 项:塑料制品制造”类别中的“以再生塑料为原料的” ,其环评类别属于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范畴。为此,山东现代实业集团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公司接受委托后,立即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进行现场踏勘、资料收集等一系列前期工作,并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进行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写工作,经监测、调
5、查、类比、收集资料后,完成了山东现代实业集团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 30000 吨塑料颗粒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工作,以作为环境管理的依据。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中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要求进行,即调查分析和工作方案制定阶段,分析论证和预测评价阶段,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阶段三个阶段,具体工作流程见图 1。图 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图3、分析判定相关情况(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3 年第 21 号令)和产业结构调整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 (修正) ,该项目属于鼓励类中第三十八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28、再生资源回收
6、利用产业化、29、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废印刷电路板、废旧电池、废旧船舶、废旧农机、废塑料、废橡胶、废弃油脂等再生资源循环利用技术与设备开发”。因此该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经寿光市发展和改革局备案(备案号2018-370783-29-03-006369) ,因此,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环保政策符合性根据环境保护部环环评201695 号文关于印发“十三五” 环境影响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关于“ 三线一单 ” 规定,本项目满足环境保护部环环评201695 号文关于印发“ 十三五” 环境影响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关于“三线一单”规定的要求。(3)行业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分析本项目为废旧塑
7、料再生颗粒企业,项目在对原材料进行分类鉴别和按要求进行包装,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 制度,对产品进行再生利用标识,生产过程严格按管理要求执行的情况下,项目建设满足废旧塑料回收与再生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试行) (HJ/T364-2007)要求。(4) 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相符性分析项目符合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相关要求。(5) 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公告管理暂行办法相符性根据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公告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及各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对符合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的企业实行公告管理;申请符合规范条件公告的废塑料综合利用企业,应当具
8、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的要求;(三)符合规范条件中有关规定的要求。项目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的要求;项目生产符合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相关规定。(6)DB37/T1865-2011 符合性拟建项目的选址符合山东省废塑料资源化行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DB37/T1865-2011)的相关要求。(7)当地发展规划符合性该项目位于寿光市侯镇工业园鲁源路以北,东信路以东,根据建设单位出具的土地证,该项目用地属于工业用地,符合当地总体规划要求。4、排污许可办理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
9、可分类管理名录(2017 年版) (环保部令 2017 年第 45号) ,本项目属于“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29”中的“塑料制品业 292”,企业应在2020 年之前办理排污许可证。排污单位应当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填报并提交排污许可证申请,同时向核发环保部门提交通过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印制的书面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应当包括:(一)排污许可证申请表,主要内容包括:排污单位基本信息,主要生产设施、主要产品及产能、主要原辅材料,废气、废水等产排污环节和污染防治设施,申请的排放口位置和数量、排放方式、排放去向,按照排放口和生产设施或者车间申请的排放污染物种类、排放浓度和排放量,执行的排
10、放标准;(二)自行监测方案;(三)由排污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承诺书;(四)排污单位有关排污口规范化的情况说明;(五)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文号,或者按照有关国家规定经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处理、整顿规范并符合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六)排污许可证申请前信息公开情况说明表;(七)污水集中处理站的经营管理单位还应当提供纳污范围、纳污排污单位名单、管网布置、最终排放去向等材料;(八)本办法实施后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排污单位存在通过污染物排放等量或者减量替代削减获得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情况的,且出让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排污单位已经取得排污许可证的,应当提供出让重点污
11、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排污单位的排污许可证完成变更的相关材料;(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主要生产设施、主要产品产能等登记事项中涉及商业秘密的,排污单位应当进行标注。核发环保部门收到排污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后,对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审查,按照下列情形分别作出处理:(一)依照本办法不需要取得排污许可证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个工作日内告知排污单位不需要办理;(二)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个工作日内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排污单位向有核发权限的部门申请;(三)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个工作日内出具告知单,告知排污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可以当场更正
12、的,应当允许排污单位当场更正;(四)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规定,或者排污单位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核发环保部门应当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排污许可证申请的决定,同时向排污单位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受理单或者不予受理告知单。核发环保部门应当告知排污单位需要补正的材料,但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书面申请材料之日起即视为受理。5、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为:(1)项目生产工艺过程及废气、废水污染物产生、处理及排放情况。(2)项目建设是否会影响项目所在区域的各敏感保护目标。(3
13、)项目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和风险防控措施的可行性和可靠性。(4)项目运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事故对周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6、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结论项目 符合相关产业政策,选址合理,营运后能带来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项目外排的污染物对环境影响不大,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技术成熟可靠,在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加强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与维护,可满足区域环境保护功能区划的要求。项目运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事故对周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中不可不免地对周围环境造成一定不利影响,但只要建设单位严格执行环保“ 三同时”制度,并根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要求对项目
14、产生的污染物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建设及运营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降至环境可接受程度。从环境保护角度看,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I目 录概 述 .I第 1 章 总则 .11.1 评价目的与指导思想 .11.2 编制依据 .11.3 环境影响因素的识别与评价因子的确定 .71.4 评价等级及评价重点 .91.5 评价范围和重点保护目标 .111.6 评价标准 .16第 2 章 工程分析 .202.1 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202.2 产品结构、物耗消耗及产品储运 .222.3 公用工程 .282.4 本项目总图布置方案及合理性分析 .322.5 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分析 .362.6 施工期污染
15、防治措施及污染物排放情况 .422.7 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及污染物排放情况 .462.8 非正常工况排放分析.562.9 项目符合性分析.562.10 运营期清洁生产分析.65第 3 章 区域环境概况 .703.1 自然环境概况 .703.2 侯镇项目区简介.803.3 环境质量概况 .83第 4 章 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844.1 大气污染源现状调查与评价 .844.2 地表水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924.3 地下水环境现状监测与评价 .994.4 声环境现状监测与评价 .103第 5 章 环境影响预测分析与评价 .1075.1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1075.2 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11
16、65.3 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 .1175.4 声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1365.5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1395.6 环境风险评价 .143第 6 章 环境保护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 .1666.1 废气治理措施的技术与经济论证 .1666.2 废水治理设施的技术与经济论证 .1696.3 噪声防治措施及技术经济论证 .1706.4 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及技术经济论证 .1706.5 地面硬化及防渗措施.1726.6 污染防治措施及技术经济论证小结 .1736.7 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分析 .174第 7 章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1777.1 经济效益分析 .177II7.2 环境效益分析 .
17、1787.3 社会效益分析 .1807.4 小结 .180第 8 章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1818.1 工程环境监理.1818.2 环境管理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责 .1828.3 环境监测计划 .1898.4 绿化 .190第 9 章 评价结论与建议 .1929.1 评价结论 .1929.2 措施与建议.197附 件:附件 1 委托书附件 2 营业执照附件 3 登记备案证明附件 4 监测报告附件 5 土地证附件 6 专家意见附件 7 修改说明附件 8 基础信息表年产 30000 吨塑料颗粒生产项目 总则1第 1 章 总则1.1 评价目的与指导思想1.1.1 评价目的通过对本项目的工程分析及类比调
18、查,确定本项目主要污染源及主要污染物,在对工程所在地环境现状和污染源进行调查基础上,预测本项目投产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范围及程度,论证本项目环保措施在技术上的可行性和经济上的合理性,并提出污染物总量控制措施及减轻和防治污染的建议,为工程环保设施的设计及环境管理提供依据。1.1.2 指导思想本次评价的指导思想是根据项目特点,抓住影响环境的主要因子,有重点的进行评价;评价方法力求科学严谨,实事求是;分析论证客观公正;贯彻达标排放、总量控制和清洁生产等环境保护政策的基本原则;提环保措施和建议时注意可行性和合理性;充分利用已有资料,在充分说明工程环境影响的前提下,缩短环评周期。1.2 编制依据1.2.1
19、 国家法律、国务院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015.1.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2016.9.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016.1.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2018.1.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2016.11.7 修改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1997.3.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2012.7.1 实施) ;中共中央 国务院 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 (2015.4.25)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划定并严守
20、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2017.2.7)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 (2017.9.21) ;年产 30000 吨塑料颗粒生产项目 总则2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 (2017.9.20)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 682 号,2017.10.1 实施)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 673 号,2017.2.1 实施)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 591 号修订,2011.12.1 实施,国务院令第 645 号修改,2013.12.4 实
21、施) ;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 (国发201135 号) ;国务院关于印发 的通知 (国发201337 号) ;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 (国发201517 号) ;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 (国发201631 号) ;国务院关于印发“ 十三五 ”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 (国发201674 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意见 (国办发201469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办发201681 号)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 (修正) (发改委令 2013 第 21 号) ;企业
22、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 (发改委令 2017 年第 2 号公布,2017.4.8 实施) ;危险化学品目录 (2015 版)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十部门公告 2015 年第 5 号公布,2015.5.1 实施)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 版) (环境保护部令第 39 号公布,2016.8.1 实施) ;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 (环境保护部令第 31 号公布,2015.1.1 实施)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 (环境保护部令第 44 号公布,2017.9.1 实施) ;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 5 号公布,1999.10.1 实施);关于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 (环发2009130 号) ;关于印发的通知 (环发2010113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