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国源机床有限公司胡埭分公司设备制造及维修项目环评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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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名称:设备制造及维修项目建设单位(盖章):无锡国源机床有限公司胡埭分公司编制日期:2018 年 11 月 17 日无锡国源机床有限公司胡埭分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 30 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

2、距厂界距离等。6结论与建议 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它建议。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 设备制造及维修项目建设单位 无锡国源机床有限公司胡埭分公司法人代表 陆斌 联系人 葛莉娅通讯地址 无锡市滨湖区胡埭工业园联合路 35 号联系电话 15206180222 传真 - 邮政编码 214000建设地点 无锡市滨湖区胡埭工业园联合路 35 号立项审批

3、部门 批 准 文 号行 业 类 别及 代 码C4320C3429建设性质 新建项 目 类 别 二十三 通用设备制造业69 通用设备制造及维修占地面积(平方米) 总占地 4280.6;总建筑面积 4958.09 绿 化 面 积(平 方 米 ) 依托周边现有总投资(万元) 200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5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2.5%评价经费(万元) -预期投产日期 2019 年 2 月原辅材料(包括名称、用量)及主要设施规格、数量(包括锅炉、发电机等):详见第 2 页“ 原辅材料及主要设备 ”。水及能源消耗量名称 消耗量 名称 消耗量水(吨/年) 154 柴油(吨/年) 电(万度/年) 1 燃气(

4、万立方米/ 年) 燃煤(吨/年) 总能源消耗量折 标煤(吨/年 ) 废水(工业废水、生活污水)排水量及排放去向:建设项目实行“ 雨污分流”制,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就近水体,建设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和排放,项目生活污水 135t/a 经化粪池预处理 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4 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GB/T31962 -2015)表 1 中标准,排入胡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达标尾水排入直湖港。2放射性同位素和伴有电磁辐射的设施的使用情况无。3原辅材料及主要设备:1、原辅材料建设项目主要原辅材料见表 1,主要原辅料理化性质见表 2。表 1 建设项

5、目主要原辅材料表序号 名称 主要成分 单位 数量1 钢材 钢材 t/a 1502 电机 金属等 个/a 803 机油 矿物油、石蜡基、极压剂、降凝剂、消泡剂等 t/a 14 乳化液 矿物油、脂肪酸、乳化剂、防锈剂等 t/a 0.2表 2 主要原辅材料理化性质名称 理化性质 燃烧爆炸性 毒理毒性机油 运动粘度(40):46mm2/s,黏度指数 100,闪点(开口):218,倾点:-28 可燃 无毒乳化液淡黄色透明液体。原液密度:1.033g/cm 3,表面张力:32.5mN/m,pH 值:9.3,泡沫性: m1/10min,腐蚀性(552,铸铁、铜、铝全浸):合格,防锈性(352,RH95%,铸

6、铁,单片、叠片):合格。可燃 无毒2、主要设备建设项目完成后,主要生产设备见表 3。表 3 建设项目设备一览表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1 车床 X6325 台 12 铣床 / 台 33 钻床 / 台 24 外圆磨 MMB1420 台 15 平磨 / 台 26 锯床 GB4028 台 17 加工中心 / 台 28 空压机 2LS20/8 台 112工程内容及规模(不够时可附另页):1、项目由来无锡国源机床有限公司胡埭分公司位于无锡市滨湖区胡埭工业园联合路 35 号,主要从事机床设备、汽车零部件、轴承的制造、销售;通用机械及配件、电气机械及器材、五金产品、金属材料的销售。根据客户的需求,无

7、锡国源机床有限公司胡埭分公司拟投资 200 万元租用无锡市宏益达机械厂已建厂房新建设备制造及维修项目,进行磨床的生产及已售出磨床设备的维修加工,建成后达到年产磨床 30 台、维修设备 20 台的规模。建设项目预计于 2019 年 2 月投产运行。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及国务院第 682 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本项目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主要进行磨床生产和设备维修,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44 号)及其修改单可知本项目类别属于“二十三通用设备制造业69、通用设备制造及维修其他”,需要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8、无锡国源机床有限公司胡埭分公司委托南京博环环保有限公司编制设备制造及维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接受委托后,我单位立即安排有关人员进行现场踏勘,对项目所处区域的自然环境、社会经济环境等进行了调查,在此基础上完成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交由建设单位上报环保主管部门审批。2、项目概况项目名称:设备制造及维修项目;建设单位:无锡国源机床有限公司胡埭分公司;项目性质:新建;投资总额:200 万元;建设内容:新建设备制造及维修项目,建成后达到年产磨床 30 台、维修设备 20 台的规模;1建设地点:无锡市滨湖区胡埭工业园联合路 35 号;工作制度:年工作日 300 天,一班 8 小时工作制,年工作 24

9、00 小时;职工人数:职工定员 10 人。3、主体工程及产品方案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及产品方案见表 4。表 4 建设项目完成后全厂产品方案表工程名称(车间、生产装置或生产线)产品名称及规格 设计能力(台、套/年) 年运行时数 ( h)磨床(3MK1310 、3MK1410、 2MK2110)30生产车间维修设备(磨床) 2024004、产业政策建设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 (2013 年修正) 中限制和淘汰类项目;不属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 年本)及关于修改(2012 年本)部分条目的通知 (苏经信产业2013183 号)中限制和淘汰类项目;不属于

10、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2015 年本) (苏政办发2015118 号)中的淘汰类、限制类项目;不属于无锡市制造业转型发展指导目录 (2012 年本)中淘汰和限制项目;不属于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 、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 、 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 及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 年本) 中禁止和限制项目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淘汰和限制的产业,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5、与当地规划的相符性(1)用地规划相符性根据无锡市环境科学研究院所编制的无锡市滨湖区胡埭工业安置1区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锡环管200977 号):胡埭工

11、业安置区位于胡埭镇西北部,由北区、南区和西区组成,整个工业安置区规划用地总面积 13.2km2。工业安置区产业定位以机械、电子(不含电镀) 、纺织(不含印染) 、物流为重点。工业安置区禁止新建、改建和扩建化学纸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以及其他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企业和项目,禁止引进排放恶臭、致癌、致突变、产生剧毒、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和有放射性污染的项目以及国家、省和市明令禁止的项目入区。本项目位于胡埭工业园北区,属于机械通用设备制造和维修业,生产过程无氮、磷污染物排放,不属于工业安置区禁止引进的项目,属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中的允许类,选址符合胡埭工业园的定位。建设项目位于无锡市滨湖区

12、胡埭工业园联合路 35 号,该区域为工业用地,符合无锡市滨湖区总体规划、用地规划和环保规划等相关规划要求。(2)与“三线一单”相符性与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的相符性建设项目位于无锡市滨湖区胡埭工业园联合路 35 号,根据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 ,与本项目直线距离最近的生态功能保护区为阳山水蜜桃种植资源保护区二级管控区,本项目位于其东南侧,距离其边界距离约 630m,在项目评价范围内不涉及无锡市范围内的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不会导致无锡市辖区内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生态服务功能下降。根据江苏省国家生态保护红线规划 ,与本项目直线距离最近的生态功能保护区为无锡阳山火山省级地质公园,本项目位于其东

13、南侧,距离其边界距离约 3.2km,在项目评价范围内不涉及无锡市范围内的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不会导致无锡市辖区内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生态服务功能下降。因此本项目与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和江苏省国家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相符。与环境质量底线的相符1根据现场踏勘,项目 300m 范围内无大气环境保护目标,卫生防护距离可满足环境管理要求;根据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数据,项目所在地SO2、NO2 小时平均浓度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PM10 的日均浓度最大值超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主要为周围道路施工产生施工扬尘,随着施工项目的竣工,施工影响

14、消除,区域空气环境质量将会有所提高;地表水 COD、氨氮监测值超标,其余污染因子监测值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类标准要求,针对纳污河流中氨氮等污染因子的超标,无锡市政府开展直湖港综合整治暨断面水质达标工作,将立足“治本” 、狠抓“源头” 、着眼“减排” ,整治方案实施后,水环境质量会得到改善,胡埭工业园做出了整治工作,目前区域内所有污水已实现接管集中处理,以确保不再有污水直排到附近河道中,建设项目仅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4 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 -2015)表 1 中标准,排

15、入胡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不新增生产废水,不会对水环境造成负担;声环境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 3 类标准;项目实施后, “三废”处理达标后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周边环境功能区划要求,从环境的角度来说项目的建设与周围环境是相容的。与资源利用上线的相符建设项目位于无锡市滨湖区胡埭工业园联合路 35 号,建设项目可利用园区已建成的水、电、汽等资源供应系统,且项目对产生的污染物采取了全面的污染防治措施,确保项目三废达标排放。因此,本项目的资源利用、环境合理性等符合相关规定。与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的相符对照无锡市滨湖区胡埭工业安置区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无锡市环保局批复

16、意见可知,胡埭工业安置区的负面清单内容如下表所示:1表 5 胡埭工业安置区负面清单一览表序号 具体要求 本项目情况1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中禁止新建、改建和扩建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以及其他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企业和项目本项目不涉及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生产废水2 生产方式落后、高能耗、严重浪费资源和污染环境 的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上述项目3 禁止引进排放恶臭、致癌、至畸、致突变、产生剧 毒、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和有放射性污染的项目 本项目不涉及排放上述污染 物4 国家、省和市明令禁止的项目入区 本项目不属于国家、省和市 明令禁止的项目5 对工业安置区内及 100 米防护距离

17、内的现有居民区制定搬迁计划,分期实施,不得新增环境敏感点 本项目 300m 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点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项目污染物排放量较小,无生产废气排放,不会对居住和公共设施产生干扰。因此,本项目不属于无锡市滨湖区胡埭工业园限制类及禁止类项目。综上所述,本次建设项目符合“三线一单”的规划要求。(3)与太湖一级保护区环境保护要求的相符性江苏省太湖污染防治条例 (省人大 2012 年 1 月 12 日修订)将太湖流域划分为三级保护区,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江苏省太湖流域三级保护区范围的通知 (苏政发2012221 号)具体明确了无锡太湖一、二级保护区涉及行政镇、村名称,本项目位于太湖流

18、域一级保护区。根据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2018 年修订) 中的相关要求:第四十三条太湖流域一、二、三级保护区禁止下列行为:(一)新建、改建、扩建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电镀及其他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企业和项目,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项目和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除外;(二)销售、使用含磷洗涤用品;(三)向水体排放或者倾倒油类、酸液、碱液、剧毒废渣废液、含放射性废渣废液、含病原体污水、工业废渣以及气体废弃物;(四)在水体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有害污染物的车辆、船舶和容器等;(五)使用农药等有毒物毒杀水生生物;(六)向水体直接排放人畜粪便、倾倒垃圾;(七)围湖造地;(八)违法开山采石,或者进行破坏林木、植被、水生生物的活动;(九)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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