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字发票开具流程正文 第一篇:红字发票开具流程1.一、以下情况需由购方申请开具通知单:1、专用发票已抵扣:购方获得的专用发票认证相符且已进行了抵扣,之后因发生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2、专用发票未抵扣,且未抵扣的原因为以下四种: (1)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 (2)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 (3)认证结果为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4)购方所购货物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取得的专用发票未经认证。 2.二、购方申请开具的流程:1、购方开具并提交申请单2、购方税务机关审核后开具通知单3、购方提交纸质通知单给销方4、销方开具红字专用发票。3. 第三、购方开具提交申请单的注意事项: 1. 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2. 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购买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4. 第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