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书屋制度(含五篇) 第一篇:职工书屋制度职工书屋管理员职责一、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树立“读者第一”的思想,全心全意为读者服务,积极完成本职工作。二、努力学习和熟练掌握图书管理业务,妥善保管图书资料及书屋设施,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管理水平。三、按照图书编目的要求,对藏书分类编目,新到的书刊应按要求及时进行分编、上架,做到存放方便,干净整洁。阅览室报纸、杂志按日、按期及时上架。四、合理安排和保障开放时间。开放时间为:周一至周五8:0011:30,14:3017:30;周末19:0022:00;法定节假日不开放。五、保持职工书屋干净整洁,做好防尘、防潮、防火、防蛀、防盗等安全管理工作。六、定期整理、统计图书,认真、及时做好装订报刊杂志,修补损坏书籍的工作。七、每半年组织一次清产核查。旧书剔除时,应列出书名及价格并报主管领导审核。借阅人损毁或遗失书籍按以下办法处理:(一)损毁书籍按损毁情况酌情赔偿;(二)遗失书籍按原价双倍赔偿或自行购买原样书籍交管理人员补录登记。八、认真做好读者借阅登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