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员记录填写标准正文 第一篇:质检员记录填写标准一、适用目的:为规范质检员记录填写,统一记录格式,特制定质检员记录填写标准。二、适用范围:所有质检员三、制度内容:质检过程检验记录表共4种分别为:过程抽检记录表、处罚单、质量问题处理单、成品入库检验报告单(一)配料、灌装间所需记录表为:过程抽检记录表、质量问题处理单、处罚单。(二)包装间所需记录表为:成品入库检验报告单、处罚单、质量问题处理记录单及辅助记录:过程抽检记录表。1. 检验记录由质检员在操作时填写在相应要求栏,不得漏项(除备注项外),不允许任意更改,检验员对记录数据及文字描述的真实性负责。2.所有检验记录不得随意涂改,确有少量数据或文字需要更正时,应将原数据划上一横或错误文字上画两条水平线,再在旁边写上正确的数字,务必保持原数据或文字清晰可辨。3.填写检验记录一律用蓝色圆珠笔或黑色中性笔填写,字迹清晰工整、色调一致。需复写时使用蓝色复写纸,字迹要工整,色调一致,各份都要清晰可辨,严禁涂改。 4.过程抽检记录填写标准:(1)半成品过程检验记录填写标准: 记录应按相应栏要求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