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桥梁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正文 第一篇:道路、桥梁施工安全检查标准道路、桥梁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第一章 总 则1-1:为了加强城市道路、桥梁施工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施工安全事故,保障职工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制定本标准。1-2:本标准所称城市道路、桥梁施工,包括城市道路、桥梁的新建、改造、拓宽、大修、中修施工及其配套的线路、管道等施工。1-3:施工单位应根据本标准的要求,积极开展施工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努力实现零伤亡。1-4:建筑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应当按照本标准的要求,对道路、桥梁的施工安全开展监督检查,履行监督执法职能。第二章 安全管理2-1:建立施工现场安全保障体系。项目部应当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检查、安全值日、安全教育培训、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消防保卫等制度,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2-2:项目部按规定配备专业安全员。每个项目的专业安全员不得少于1名。2-3:实行安全目标管理。项目部有控制伤亡目标、文明施工目标、安全达标目标以及具体的实施措施。2-4:项目施工组织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