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张家港市防御台风应急预案(修订稿)目 录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指挥机构 2.2 指挥、副指挥职责2.3 成员单位职责 2.4 办事机构2.5 各(区)镇防汛防旱指挥部3 监测预报、预警和预防 3.1 监测预报 3.2 预警 3.3 预防 4 应急响应 4.1 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4.2 信息报送与发布4.3 应急响应结束 5 保障措施 5.1 通讯与信息保障 5.2 应急队伍保障 5.3 交通运输保障 5.4 电力保障5.5 医疗卫生保障5.6 治安保障5.7 物资保障5.8 资金保障5.9 技术保障5
2、.10 宣传、培训与为演习 6 善后工作 6.1 灾后救灾 6.2 抢险物资补充6.3 损毁工程修复 6.4 灾后重建6.5 保险与补偿6.6 总结与评估6.7 奖励与责任追究7 附则7.1 预案管理与更新 7.2 预案解释部门 7.3 预案实施时间 1 总则1.1 编制目的张家港市滨江临海,容易受到台风等热带气旋影响,给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危害,因此,防台抗台历来是我市的一项重要工作。为规范防御台风工作程序,促进防御台风工作有序、高效开展,提升防御台风灾害能力和社会公共管理水平,最大程度地减轻台风造成的危害和损失,特编制本预案。1.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
3、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法、 江苏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江苏省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苏州市防御台风预案、 张家港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张家港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台风灾害的防御和应急处置。1.4 工作原则坚持以人为本,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避、抢相结合的原则,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首要目标;实行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的原则,建立岗位责任制;按照统一规划,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2.1 指挥机
4、构张家港市人民政府设立的张家港市防汛防旱指挥部(简称市防指)是防御台风工作的指挥机构。各(区)镇设立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在市防指的统一指挥下,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防台风工作。有防台风任务的单位,也可设立防台风机构,开展本单位的防台风工作。市防指主要职责是:(1)统一组织、指挥、协调全市的防台风工作;(2)组织开展防台风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及时处理影响防台风风安全的有关问题;(3)组织制定全市防台风风预案,贯彻执行上级防台风风调度命令;(4)负责发布、解除本市防台风工作通告,宣布进入和解除“ 防台 风应 急响应 ”;(5)依法清除影响防台风工作安全的建筑物及其他设施;(6)检查督促防台工程设施建设
5、、水毁工程修复和非工程措施的落实情况;(7)对各(区)镇和有关单位的防台风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和指导。2.2 指挥、副指挥职责市防指设指挥和副指挥。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指挥分别由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市人武部主要负责人、市水利局局长、市住建局局长担任。指挥职责:主持召开市防指成员会议,指挥防台风和抢险救灾工作;主持重要的防台风会商会议,研究总体防台风工作方案;签发重要防台风调度和抢险救灾命令,签发报灾等重要的上报材料;向苏州市防汛防台风指挥部,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报告汛情、灾情和应对措施;请示苏州市防汛防台风指挥部调派物资、部队支援抢险。负责指挥级应急响应时的防台风工作。当灾害仍在发
6、展且有扩大的趋势时,向市长提请将预警响提高至级。副指挥(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责:协助指挥组织全市防台风工作。副指挥(市人武部主要负责人)职责:协助指挥工作,负责抢险部队官兵及民兵抢险队伍的调配,分工指挥部队支援防御台风工作。副指挥(市水利局局长)职责:负责市防指日常工作。负责指挥级、级应急响应时的防台风工作。当灾害仍在发展且有扩大的趋势时,向指挥提请将级预警级别提高至级预警。副指挥(市住建局局长)职责:协助指挥工作,负责协调城区防台风工作。2.3 成员单位职责市委宣传部,市人武部、水利局、住建局、气象局、发改委、便民服务中心、经信委、财政局、监察局、民政局、安监局、卫生局、国土局、规划局、民
7、防局、港口局、城管局、农业委员会、交通运输局、粮食局、园林局、商务局、供销总社、教育局、公安局、供电公司、电信局、张家港海事局、长江引航中心张家港引航站、长航公安局苏州分局等为市防指成员单位,各部门的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为市防指成员。各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 宣传部:正确把握全市防台风宣传工作导向,协调、指导新闻宣传单位做好防台风新闻报导、灾害性天气警报、预警信号、公共信息的播发及防灾、减灾和自我保护等公益知识的宣传工作。人武部:协调解放军驻苏部队、武警官兵、消防官兵、预备役部队和民兵,支持地方防台风抢险,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协助地方完成紧急清障任务。水利局:承担市防指日常工作;组织、
8、协调、监督、指导全市防汛防台风工作;做好水利工程调度;制定全市防台风措施以及水毁修复工程计划;提出防台风所需经费、物资、设备、油电方案;负责防台风工程的行业管理;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负责市属水利工程的安全管理。住建局:负责城市防台风工作;负责全市建筑行业、房屋拆迁等工地的防台风安全管理;负责协调督促城管、房管、给排水等部门和单位做好广告牌、太阳能热水器等高空构筑物、架设物及全市危房的防台风安全管理工作,做好排水管网、窨井、边井的管理和维护;负责做好城市排水管网等防洪工程的规划建设和安全管理。气象局:负责及时提供天气预报、实时气象信息和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以及对灾害成因的天气分析,按规定发布各类
9、台风预警。发改委:协调安排防汛防台风工程建设、除险加固、水毁修复工程计划和资金,落实防台风救灾资金。便民服务中心:负责及时提供和反馈防台风期间的群众需求等信息,做好相关沟通工作。经信委:负责有关防台风抢险抗灾所需油料、物资器材等的供应和调度;负责经信系统的防台风保安工作。财政局:负责安排和调拨防台风工程、水毁工程建设及其他防台风工作经费,并监督使用。监察局:负责对各(区)镇、各部门执行防指指令、落实防台风措施情况进行督查,严肃防汛防台风纪律。民政局:负责台风影响的受灾地区灾民生活安置和救灾工作,拨发救灾款物。协助做好灾害损失情况的统计工作,及时向市防指报送有关灾情信息。安监局:负责综合监管全市
10、防台风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协调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防汛防台风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工作;做好全市防台风期间各类安全事故信息收集和统计工作;监督管理全市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防台风安全。卫生局:负责防台风抗灾工作中的医疗救援、卫生防疫以及消杀等工作;及时向市防指报告灾区疫情和防治情况。负责全市卫生系统的防汛防台风安全工作;国土局:负责组织实施地质灾害勘查、监测和防治;负责调查统计被洪(涝)水毁坏、当年不能种植的耕地情况;负责制定地质灾害年度防治方案及应急预案,做好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的监测、巡查和预防工作;协助地方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及时向市防指提供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地区分布情况及治理措施。规划局:协助做
11、好全市防洪排涝工程、城区防洪排水的规划管理工作。民防局:负责全市人防工程的防台风安全工作,承担市政府指定的抢险救灾指挥保障工作,紧急情况下民防系统拉响防灾警报。港口局: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口岸系统的防台风工作,对港口码头设施、存储设施等进行安全管理。城管局:负责城市城镇户外广告牌、店招店牌、广告灯箱、霓虹灯等的安全监督管理;协助做好城市道路排水工作及被台风刮倒的城镇道路上的树木等障碍物的清理工作。农业委员会:负责农业、渔业防台风和减灾救灾工作;协助清除在全市河道水域内非法设置的渔簖、缯网、围网、拦网等定置渔具;负责及时提供全市农业灾害情况;交通运输局:根据防指指令组织开展防台风期间的
12、抢险救灾物资和抢险救援人员的运输;负责调度安排出险受灾地区人员撤退、物资运输的交通工具和抢险机械、车辆;协助做好河道清障工作;协同公安部门保障防汛抢险救灾车辆、船只的畅通及紧急时期的水运管制;负责除张家港海事局管辖水域以外的闸内外河道中船舶的防台风管理。粮食局:负责向台风影响的灾区提供粮食供应保障;负责全市粮食系统的防台风安全工作。园林局:负责全市园林绿化的防台风安全工作;负责对市区行道树木的维护修剪,及时清除倒伏的树木。商务局:负责向台风影响的受灾地区提供食品供应保障。负责商务系统及所属商业网点的防汛防台风安全工作; 供销总社:负责供销系统防汛防台风安全工作;负责相关防汛防台风抢险物资的储备
13、和调运。教育局:负责全市学校的防台风工作。公安局:负责维护防台风抢险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秩序,保障抗洪抢险、救灾物资运输车辆的道路畅通;依法制止和查处妨碍、影响防台风工作的事件;协助处理水事纠纷;协助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协助做好河道清障等以及抢险救灾通讯保障工作。供电公司:负责保障防台风电力供应工作,供电线路及设施出现故障时及时组织抢修和恢复。确保医院、政府及其他重要部门的供电安全。电信局:负责通讯设施的防台风安全,确保通讯畅通。做好防台风工作期间的应急通讯保障。张家港海事局:负责辖区长江水上交通安全监管;组织辖区内船舶做好防台抗台工作;组织、协调辖区内的水上搜救工作;按照管理权限开展辖区内水上
14、交通事故、船舶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长江引航中心张家港引航站:负责长江张家港段船舶引航秩序和安全,负责引航船舶的安全管理,配合做好水面人员的撤离和船舶保障工作。长航公安苏州分局:负责维护长江张家港段防台风抢险水上秩序。2.4 办事机构2.4.1 张家港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市防指下设张家港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简称市防办),设在水利局内,为市防指日常办事机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有关防汛抗台工作的法规、政策和上级防汛防台风指挥部的决定、调度命令,执行市委、市政府对防汛抗台工作的部署;制定防汛防台风工作计划及安全度汛应急方案;组织防汛防台风工作的全面检查和重点抽查,督促度汛应急工程和水毁工程的修
15、复,检查督促清障任务的实施,掌握汛前防汛组织、工程准备、物资储备情况;掌握汛情、灾情、天气趋势以及水利工程运行情况,及时向指挥部领导和上级汇报,适时提供防汛、防台风信息;分析洪、涝、大风等灾害的发展趋势,及时提供雨情、水情和灾情,做好领导决策参谋;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城市防台风工作;提出防汛抗台的物资储备计划,督促各地认真做好防汛物资的储备、管理、调运工作;汛期坚持 24 小时值班制,确保上通下达,政令畅通;组织开展灾害损失评估工作;开展防汛防台风宣传,总结防汛防台风抗灾工作。2.4.2 张家港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城区防汛办公室为加强城区防汛防台风工作的组织协调,设立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城区防汛办公室(以下简称“城区防办” ),负责组织指导城区的防台风工作,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主要职责: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