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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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海政办发2017 135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原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 甘盐池管委会,海城街道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海原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海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7月5日- 2 -海原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1 总 则1.1 编制目的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指导和规范我县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 社 会 秩 序 ,根 据 突 发 公 共 卫生 事 件 应 急

2、 条 例 及 其 它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制 定 本 预 案1.2 工作原则(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提高全社会防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的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培训、物资设备应急储备工作。对各类可能引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情况及时进行分析、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实行分级管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实行属地管理,由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和指挥,各有关部门按照预案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3)依法规范,措施果断。卫计局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3、的规定,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建立健全系统、规范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制度,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做出快速反应,及时、有效- 3 -开展监测、报告和处理工作。(4)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要充分尊重和依靠科学,要重视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范和处理的科研和培训,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提供先进、完备的科技保障。卫计、科技、教体等部门和单位要通力合作、资源共享,有效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要组织、动员公众广泛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1.3 编制依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

4、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宁夏回族自治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宁夏回族自治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1.4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进行预警。1.4.1 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1)肺鼠疫、肺炭疽在我县发生,疫情有扩散趋势;或肺鼠疫、肺炭疽疫情波及2个及以上市、县(区)的,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 4 -;(2)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疫情有扩散趋势;(3)

5、波及多个乡(镇)的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并有扩散趋势,造成重大影响;(4)发生新传染病;或我县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发生或传入,并有扩散趋势;或发现我县已消灭传染病重新流行;(5)发生烈性病菌株、毒株、致病因子等丢失事件;(6)对2个以上乡(镇)造成严重威胁,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的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7)周边地区发生特大传染病疫情,并出现输入性病例,严重危及我县公共卫生安全事件;(8)一次放射事故超剂量照射人数200人以上,或轻、中度放射损伤人数50人以上, 或重度放射损伤人数10人以上, 或极重度放射损伤人数5人以上。(9)国务院卫生和计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危害特别严重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1.4.

6、2 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1)在我县范围内,一个平均潜伏期内发生5例以上肺鼠疫、肺炭疽病例;或者相关联的疫情波及我县;(2)腺鼠疫发生流行,在我县范围内,1个平均潜伏期内多点连续发病20例以上;(3)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的;- 5 -(4)霍乱在我县范围内流行,1周内发病30例以上;或疫情有扩散趋势;(5)乙类、丙类传染病疫情波及2个以上乡(镇),1周内发病水平超过前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2倍以上;(6)我县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发生或传入,尚未造成扩散;(7)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并有扩散趋势;(8)预防接种或群体预防性用药出现人员死亡事件;(9)在我县内2个以上

7、乡(镇)造成危害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10)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或出现1例死亡病例;(11)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50人以上,或死亡3人以上;(12)境内外隐匿运输、邮寄烈性生物病源体、生物毒素造成人员感染或死亡的;(13)一次放射事故超剂量照射人数101-200人,或轻、中度放射损伤人数21-50人, 或重度放射损伤人数3-10人, 或极重度放射损伤人数3-5人;(14)鼠疫、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霍乱、脊髓灰质炎等菌种、毒种丢失;(15)自治区卫生和计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危害严重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1.4.3 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1)发生肺鼠疫、肺炭疽病例,1个

8、平均潜伏期内病例数未超过5例;(2)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例;- 6 -(3)腺鼠疫发生流行,1个平均潜伏期内连续发病10-20例,或流行范围波及其他市、县(区);(4)霍乱在我县范围内流行,1周内发病10-29例;或疫情有扩散趋势;(5)在我县范围内,1周内乙、丙类传染病发病水平是前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1-2倍;(6)在我县范围内发现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7)预防接种或群体预防性用药出现群体心因性反应或不良反应;(8)县内造成危害的较大食品安全事故;(9)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未出现死亡病例;或 食 物中 毒 事 件 发 生 在 学 校 、地 区 性 或 全 国 性 重 要 活动期间

9、的;(10)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10-49人,或死亡3人以下;(11)一次放射事故超剂量照射人数51-100人,或轻、中度放射损伤人数11-20人 ;(12)市(地)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和计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危害严重的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1.4.4 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1)腺鼠疫在我县发生,一个平均潜伏期内病例数未超过10例;(2)霍乱在我县发生,1周内发病9例以下;(3)一次食物中毒人数30-99人,无死亡病例报告;(4)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9人以下,未出现死亡;(5)一次放射事故超剂量照射人数10- 7 -50人,或轻、中度放射损伤人数3-10人;(6)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卫计

10、局认定的其他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1.5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突然发生在我县境内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身心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突发社会安全等事件引起的严重影响公众身心健康的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其他突发公共事件中涉及的应急医疗救援工作,另行制定有关预案。2 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2.1 应急指挥机构县卫计局依照职责和本预案的规定,在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我县行政区域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并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实际需要,向县人民政府提出成立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的建议。2

11、.1.1 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的组成和职责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成立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领导、指挥、协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做好相应的应急处置和行动保障工作。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责如下: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新闻媒体及时报道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授权发布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积极主动- 8 -地正确引导舆论,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宣传报道,危机心理干预和防病知识的普及。县卫计局:负责组织制订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技术方案;统一组织实施应急医疗救治工作和各项预防控制措施,并进行检查、督导;根据预防控制工作需要,

12、依法提出隔离、封锁有关地区,将有关疾病列入法定管理传染病等建议;制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发布标准,授权对外及时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县爱卫会:负责组织全社会开展爱国卫生活动,清除垃圾,开展除“四害 ”等活动 。县发改局:负责组织应急疫苗、药品、医疗设备和器械、防护用品以及生活必需品的生产、储备和调度,保证供应,维护市场秩序,保持物价稳定。县教体局:与卫计局密切配合,组织实施各类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控制措施,防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校内发生和流行,做好在校学生、教职工的宣传教育和自我防护工作。县农牧局:负责动物疫病(包括陆生和水生动物)的防治工作,开展与人类接触密切的动物相关传染病的监测和管

13、理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制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防治技术研究方案,组织科研力量开展应急防治技术科研攻关,统一协调、解决检测技术、药物、疫苗研发和应用中的科技问题。县公安局、安监局、司法局:做好法制宣传,密切注视疫情动态和与疫情有关的社会动态,依法、及时、妥善地处置与疫情有关的突发事件,查处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协助- 9 -卫计局依法落实强制隔离措施。县监察局:负责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过程中的渎职、失职行为进行查处。县民政局:负责组织受灾群众的紧急转移、安置工作,负责对特困群众进行生活救助和医疗救助。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开展社会捐助工作,接受、分配

14、国内外企业、个人以及外国政府、境外组织捐助的资金和物资,做好款物管理和发放工作。组织和动员社区、村委会力量,参与群防群治。协调做好死亡人员的火化和其他善后工作。县财政局:负责保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所需经费,并做好经费和捐赠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应保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和日常运转经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经费,所需经费列入县级政府财政预算。 县人社局:负责制定稳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队伍和对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人员的激励政策;组织制订并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好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人员的工伤待遇政策。县住建局:负责做好城市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落实建筑工地、建

15、筑工人疾病预防控制措施;县国环局:组织环境质量监测与环境保护监督执法,维护环境安全。县交通局:组织相关部门对乘坐交通工具的人员进行交通检疫、检验工作,将发现的传染病人和疑似传染病患者移交指定的医疗卫计机构处理,防止传染病通过交通工具传播。确保交通- 10 -安全畅通,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人员以及防治药品、器械等急需物资和有关标本的运送,做好疫区交通管理工作。县商经局:负责组织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维护市场秩序;组织做好参加外经贸活动人员的宣传、登记、观察工作,防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外经贸活动期间发生和跨地区传播扩散。县林业局:组织开展野生动物相关传染病的监测、基础调查和样品采集及保存;

16、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期间,组织快速隔离控制、病样采集,组织专家分析和提出有关野生动物活动范围和趋势等预警信息。县市场监管局:负责组织做好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出入境卫生检疫、传染病监测、卫生监督和卫生处理工作,及时收集和提供境外传染病疫情信息;确保应急物资的产品质量和标准制定。在职责范围内负责组织开展食品重大事故的查处,做好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协调和配合;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药品、医疗设备和器械的监督和管理。县文广局:负责组织文化旅游全行业认真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理工作;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期间,组织做好旅游团队及人员的宣传、登记、观察工作,防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海内外旅游团队中发生和跨地区传播扩散。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负责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包括报告)提供通信保障工作。县人武部:负责军队系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调集军队有关卫生资源,支援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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