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 附 件2014 年河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评审工作方案为了做好 2014 年我省科技进步奖的推荐评审工作,建立公开推荐、科学评议、实践检验、公信度高的科技奖励机制,为了维护科学技术奖的严肃性,保证科学技术奖的推荐、评审和授奖,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的非法干涉,制定本方案。一、候选项目(一 )项 目 范 围 和 推 荐 条 件1根据河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奖励办法)的规定,河南省科技进步奖授奖项目范围是:技术开发类项目(含重大工程、科学技术成果推广转化、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社会公益类项目(含科普项目)、技术发明类项目、自然科学类项目(含科学专著)和软科学
2、类项目,各类项目的具体内涵见河南省科技进步奖项目范围(附件 1)。2河南省科技进步奖分为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推荐各类一、二、三等奖候选项目应具备的基本条件见河南省科技进步奖项目推荐条件(附件 2)。(二 )项 目 要 求1项目整体技术成熟可靠,已经过实施应用。技术开发类、技术发明类和社会公益类项目的整体技术成 3 果推广应用必须满 2 年以上(即 2012 年 1 月 1 日以前已开始应用),且至今仍在应用,并产生了较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自然科学类项目提供的主要论文专著公开发表时间必须满2 年以上(即 2012 年 1 月 1 日以前已公开发表),但最长不超过10 年(即 2004 年 1
3、 月 1 日以后公开发表),其重要科学结论已为国内外同行所正面引用或者应用。软科学类项目的研究成果已影响和进入省委、省政府职能部门以上单位的决策,推广应用必须满 2 年以上(即 2012 年 1月 1 日以前已开始应用),且至今仍在应用,并产生了较大的社会和经济效益。2有审批要求的项目,已完成审批手续。涉及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审批的项目,必须完成审批手续,提交相应的批准证明材料(如:新药、医疗器械、动植物新品种、农药、化肥、兽药、食品、通信设备、压力容器、基因工程和技术产品、标准等批准证明),且获得批准时间必须满 2 年以上(即2012 年 1 月 1 日前已获得审批)。3重大工程项目,已完成整
4、体验收。重大工程项目(含综合性基本建设工程、科学技术工程及企业技术创新工程等)必须在工程全面验收后,经过 2 年以上的应用(即 2012 年 1 月 1 日前验收),且至今仍在使用。与工程相关的单项技术成果也必须在整体工程验收 2 年后方可推荐。4项目如曾列入省部级及以上计划的,应当在项目整体完成且验收通过后推荐,并提供计划下达单位的验收结论(意见)及验收专家组名单。 4 52013 年度经评审未授奖(通过形式审查进入评审程序)的项目,2014 年度不能以此项目科技创新内容(主要科技创新、主要技术发明、重要科学发现、主要创新点等)再次被推荐为河南省科技进步奖候选项目。6主要工作在国外完成的项目
5、不得推荐参评省科技进步奖,在国外工作期间发表的论文、取得的专利等不得作为推荐项目的支撑材料。7河南省科技进步奖不受理涉密项目,推荐材料不得填写任何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8候选项目应在推荐前完成科技成果登记。(三 )项 目 完 成 人 要 求1项目主要完成人是对项目的主要科技创新、主要技术发明、重要科学发现、主要创新点做出创造性贡献的人员,或是在成果转化、推广应用、产业化过程中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2对项目完成人数量实行限额。一等奖候选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数量不超过 15 人,二等奖不超过 10 人,三等奖不超过 7 人。3项目主要完成人禁止重复申报,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推荐项目的完成人参加河南省
6、科技进步奖评审。4技术发明类项目前 3 位主要完成人必须是已授权知识产权的持有人(当该知识产权持有人少于 3 人时除外)。5自然科学类项目的所有完成人必须是提交的代表性论文专著的作者。6.仅从事组织管理和辅助服务的人员,不得作为项目的主要 5 完成人。国家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一般不得作为项目的完成人。(四 )项 目 完 成 单 位 要 求1项目主要完成单位是在项目研制、开发、投产、应用和推广过程中提供技术、设备和人员等条件,对项目的完成起到组织、管理和协调作用的主要完成单位。2对项目完成单位数量实行限额。一等奖候选项目主要完成单位不超过 10 个,二等奖不超过 7 个,三等奖不
7、超过 5 个。3除软科学项目外,各级政府部门一般不得作为省科技进步奖的完成单位。二、推荐办法(一 )推 荐 渠 道1河南省科技进步奖候选项目按照在地化管理和行政隶属关系等原则进行推荐。各省辖市和省直管县(市)科技管理部门、省直属部门(单位)科技管理机构及经省科技厅认定的其他单位(特定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为项目推荐单位。2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科技管理部门,负责推荐本地区所在单位的项目;省直属部门(单位)的科技管理机构,负责推荐本部门所属单位的项目;其他推荐单位,负责推荐相关项目。3一个单位(法人单位)的所有项目只能通过一个推荐单位推荐,禁止重复推荐和多渠道推荐。(二 )推 荐 指
8、 标1河南省科技进步奖实行限额推荐。2014 年推荐指标初步设定为 800 项,根据各推荐单位 2013 年获奖情况分配推荐指标。 6 2各推荐单位推荐的一、二等奖候选项目数不得超过总项数的 50%,其中,一等奖候选项目数不得超过总项数的 10%。除省卫生厅、省教育厅以外,其他省直部门原则上不得推荐医疗卫生项目。3各推荐单位要严格按照分配的指标推荐项目,超指标推荐不予受理。推荐单位确需增加推荐指标时,以公函提出正式申请,说明增加指标的理由,列出增加项目的清单和排序,并附项目简介。经省科技厅批准方可正式推荐。(三 )推 荐 公 示1各推荐单位要建立科学合理的遴选机制,按照要求客观公正地推荐本地区
9、、本部门的优秀项目。推荐的项目应通过互联网等形式,在本地区、本部门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7 天,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推荐。2公示内容包括项目名称、推荐等级、项目简介、全部完成人排序及对项目的贡献、全部完成单位排序及对项目的贡献等。3技术开发、社会公益和技术发明类项目还应公示推广应用情况、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情况、曾获科技奖励情况、主要知识产权证明目录等。4自然科学类项目还应公示论文专著目录、代表性论文专著被他人引用的情况等。5软科学类项目还应公示有关部门采用情况、社会和经济效益、曾获科技奖励情况等。 7 (四 )推 荐 步 骤推荐单位(或推荐单位组织完成
10、单位)登录“河南省科技进步奖推荐系统” ,按照要求在 线填写、上传 和提交电子版推荐书。电子版推荐书提交后,通过网络在线联机打印纸质版推荐书,推荐单位按照要求上报纸质版推荐材料。三、推荐材料(一 )推 荐 书 填 写 要 求1推荐书是河南省科技进步奖评审的主要依据,各推荐单位要按照河南省科技进步奖推荐书(2014 年版)的格式和填写要求组织完成单位认真填写,同时提供所要求的附件材料。重点突出项目的主要科技创新、主要技术发明、重要科学发现和主要创新点。推荐书应当完整、真实,文字描述要准确、客观。推荐书所有内容应可公开。2推荐书包括主件和附件两部分。完成单位要按照推荐书的格式和填写要求,编制推荐书
11、主件内容、准备相关附件材料。推荐单位对推荐书进行审核把关,提出项目的推荐等级和理由,对推荐材料的真实性负责。3推荐书分为电子版推荐书和纸质版推荐书。推荐单位(或推荐单位组织完成单位)通过推荐系统在线填写、上传和提交电子版推荐书(包括主件和附件)。电子版推荐书一经提交,将不允许修改。纸质版推荐书主件须在电子版推荐书提交后,通过网络在线联机打印。完成人、完成单位和推荐单位应在推荐书要求的相关位置签字、盖章,与附件材料装订成册形成纸质版推荐书。纸质版推荐书和电子版推荐书内容应完全一致,否则,将取消该 8 项目的参评资格。(二 )推 荐 材 料 报 送 要 求1推荐函一式两份,附电子文档 1 份(Wo
12、rd 格式)。内容包括推荐项目公示情况、项目数量和项目汇总表等,其中公示情况包括公示时间、内容、方式、范围、结果等。没有进行推荐公示的,或没有说明公示情况的,将不予受理。推荐函应是正式公函。各省辖市推荐函由市科技局行文,省直管县(市)由所在县(市)人民政府行文,省直属部门(单位)由部门(单位)行文,其他推荐单位以单位法人名义行文。2纸质推荐书一式两份,其中原件 1 份,复印件 1 份。3推荐二等奖以上的项目须提供电子讲稿。格式为 PPT 文件(含语音讲解),制作成光盘,作为推荐材料的一部分一并报送。4科普项目需附 2 套科普作品;软科学类项目需附 1 套项目研究报告,并通过推荐系统上传研究报告
13、(PDF 格式)。5有以下情况的推荐项目,应提交相应的书面报告。(1)完成人本人不能签名的,应由推荐单位提交纸质书面说明。(2)推荐单位对推荐项目的评审专家有回避要求的,应提交专家回避报告,详细说明提请回避的理由,并填写“回避专家申请表” ,每个 项目提出的回避 专家不超 过三人。四、形式审查和受理(一 )项 目 公 示省科技厅把推荐项目的名称、主要完成人及排序、主要完成 9 单位及排序、项目简介、应用情况、效益情况、曾获科技奖励情况、主要知识产权证明目录等信息在河南科技网(网址:http:/)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 15 天。(二 )形 式 审 查组织有关人员,按照推荐通知有关要求,对
14、推荐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对形式审查中发现问题的项目,在河南科技网上公布项目名称、存在问题和推荐单位。向推荐单位反馈形式审查结果,接受推荐单位复核申请,期限为 10 天。推荐单位应以公函形式提出正式复核申请,说明复核的内容、理由等,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申请材料应可公开。对推荐书内容进行任何改动(如:增减项目完成人、完成单位,调整项目完成人、完成单位顺序,改变项目类别等)的申请,将不予受理。省科技厅按照要求对复核申请进行审定,若确实是形式审查本身存在的失误,则予以纠正。(三 )项 目 受 理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予以受理并提交评审,同时在河南科技网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未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不予受理。五、
15、专业组评审(一 )主 要 任 务专业组评审采取网络评审的方式进行,主要任务是:根据参评项目所属专业技术领域,聘请相关领域的专家对项目进行评价,省科技厅根据评价意见,确定 350 项候选项目进入下一阶段评审。(二 )项 目 分 组 10 把参评项目按专业技术领域分为若干个专业组,每个专业组项目数量原则上控制在 20 项以内,评审专家 10 名左右。(三 )网 络 评 审网络评审以定量评价和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法产生评价意见。1网评系统对每个专业组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10 名左右评审专家。按学科代码表中最接近参评项目类别的二级学科开始选择,评审专家人数不足的,可上升学科类别进行选择。以电话、短信和电
16、子邮件等形式向评审专家发出邀请,指定专人与评审专家联系确认参评事宜。2评审专家审阅参评项目材料,根据奖励办法、评审标准(附件 3)和评审指标体系(附件 4)等,对项目进行打分、写出评价意见和建议等级,提交评审结果。网评系统分专业组,自动汇总参评项目的综合得分,并按照得分由高到低自动排序。3根据各专业组项目综合得分,按照由高到低的原则,从各专业组选取进入下一评审阶段的候选项目,并在河南科技网上公示,公示期 15 天。进入下一评审阶段的候选项目数不超过奖励办法要求的项目数量(350 项)。六、行业组评审(一 )主 要 任 务行业组评审采取会议评审的方式进行,主要任务是:评审专家审阅候选项目材料,查
17、阅专业组评审专家的评价意见,观看二等奖及以上候选项目的多媒体汇报,进行电话远程质疑答辩,投票推荐出二、三等奖候选项目和参加一等奖答辩的备选项目。 11 (二 )评 审 组 设 置设农林畜牧、机械电气、电子信息、化工材料、工程技术、医疗卫生和软科学七个行业评审组,每个行业评审组设召集人 1名、成员 20 名左右(软科学组为 10 名左右)。各行业评审组的评审范围见河南省科技进步奖行业评审组评审范围(附件 5)。(三 )行 业 组 会 议1评审专家学习奖励办法、评审标准等有关政策文件,审阅候选项目材料,查阅专业组评审专家的评价意见。行业组评审专家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以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同意
18、为通过,确定参加二等奖答辩的候选项目,数量不超过本行业组参评项目的 60%。2二等奖候选项目实行远程电话答辩,答辩顺序由评审专家随机抽取。二等奖候选项目完成人要制作 PPT 文件,时间为12 分钟,其中 10 分钟介绍技术内容,2 分钟介绍完成人员贡献,配音后制作成光盘。答辩时,项目完成人不到现场,采取播放电子讲稿及配音的方式介绍项目,评审专家通过电话对项目进行质疑答辩。答辩人原则上为第一完成人,答辩时进行电话录音,答辩完评审专家填写二等奖远程答辩情况记录表。第一完成人不能答辩时,要说明原因。由其他人代为答辩,但答辩人必须是项目前三名完成人。3行业组专家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推荐出二、三等奖候选项目和参加一等奖答辩的备选项目,以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行业组专家同意为通过。推荐的一、二等奖候选(备选)项目数量不超过本行业组参加远程答辩项目数的三分之二。参加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