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016 年滨海新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2016 年,滨海新区政府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市委十届六次、七次全会精神以及区委二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 年)、天津市委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2015-2020 年)的实施意见的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中心工作,切实转变职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为保障滨海新区各项改革任务顺利实施、加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设美丽滨海提供坚实的法制保障。一、 滨海新区 2016 年依法行政工作总体情况(一) 加强组织领导,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整体推进1、全面规划法治政府建设。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2、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区委区政府印发滨海新区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2016-2020 年),紧密结合新区实际,全面规划新区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切实,切实做到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与全面深化改革有机结合,更好的发挥法治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2、 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以及各功能区、各部门、各2街镇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各级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发挥组织领导作用,适时召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总结本部门、本单位依法行政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发现依法行政工作存在的问题并提
3、出解决对策和建议,研究下一阶段依法行政工作重点,为加快推进新区开发开放、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法制保障。3、 统筹部署依法行政工作。区政府印发2016 年滨海新区法制工作要点(津滨政办发【2016】16 号),围绕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 年)要求,以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制度建设、有效化解矛盾为目标,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建设美丽滨海提供法制保障。4、认真做好全区依法行政考核工作。为全面做好新区2016 年依法行政考核工作,根据天津市依法行政考核办法和天津市 201
4、6 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标准,结合新区工作实际,区政府印发滨海新区 2016 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标准(津滨政办发【2016】43 号),部署实施全区依法行政考核工作,积极推动各管委会、各部门和各街镇依法行政,全面提升各部门、各单位依法行政水平。5、 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交流。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工3作的实际需要,新区与其他国家级新区共同形成了国家级新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工作交流机制,2016年 11 月参加贵州贵安新区组织的全国国家级新区法制工作交流会,全面展示新区在推动依法行政和建设法治政府中取得的成就,学习其他新区的先进经验,为今后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打下良好基础。参加 2016 年达沃斯
5、论坛、京津冀法制工作会议相关工作,接待国务院法制办、环保部、市环保局、深圳市、哈尔滨市、佛山市、福泉市、两江新区等到新区的考察调研,展现新区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综合执法改革、行政执法监督等领域的改革创新实践经验,促进我们继续解放思想,大胆实践,为努力开创新区开发开放新局面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二)加强制度建设,健全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监督机制1、推动落实天津滨海新区条例。2016 年,区法制办组织专家学者制定天津滨海新区条例 解读,印刷成册发放至各功能区、各部门和各街镇,推动各级领导干部正确理解和实施条例,并以深入贯彻落实条例为契机,增强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进一步保
6、障和促进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发挥滨海新区的示范和带动作用。2、大力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核工作。继续加强规范性文件4的合法性审查,在规范性文件制定出台过程中坚持把好法律审核关,区法制办全年共审核文件 950 余件次,提出法律意见 300 余条,有效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的效率和质量,为新区开发开放提供法制保障。同时,对市政府法制办发来的 48 件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征求意见稿提出修改意见,意见采纳量占 90%以上,有效促进政府立法质量的提高,发挥政府立法的引领推动作用。3、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管理工作。根据天津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的工作要求,及时向市政府进行备案,全年
7、共向市政府备案 4 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经市政府法制办审查,均符合备案相关规定,予以备案。收到各功能区和各部门向区政府报备文件共 5 件,经审查均符合备案规定,予以备案。切实做到了有件必备、有错必纠,保证上下位规范性文件之间协调有序,加强了规范性文件的统一性、协调性,发挥出制度对改革的保障作用。(三)健全决策机制,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1、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严格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决策工作的意见等政府议事和重大决策制度,2016 年,区政府召开常务会议 20 次,召开办公会议 15 次,对涉及全区经济发展、民计民生、社会管理5等重大决策事项,实现行政决策公开透明
8、、集体讨论决定。完善各级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推行合法性审查法律意见书制度,未经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切实提高了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水平,提升了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2、进一步完善区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以及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有关要求,结合新区实际,区政府发布关于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津滨政发【2016】27 号)及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兼职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津滨政办发【2016】61 号),建立起了以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学者和专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区政府聘请 5 位专家学者和律师为
9、法律顾问,各功能区、各部门和各街镇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聘请法律顾问。政府法律顾问工作逐步覆盖政府工作的各个领域、各个方面,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行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中发挥出了作用,有效防控法律风险,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稳定。3、落实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机制。区政府重大决策事项,必经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2016 年,依法参与处理森林公园高尔夫球场查处、8.12 爆炸事故后续土地相关事宜、协调新区政府海域使用授权审核有关问题等 10 余件区政府6重大事项,妥善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确保重大事项的处理程序正当、依法依规。同时,审核区政府各类重大协议18 件,有效防范了经济社会风险,确保区政府合法
10、权益和开发建设的顺利推进。(四)深化执法改革,提高执法水平,规范执法行为1、积极推进综合执法改革。2016 年,为进一步深化新区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破解执法难题,提升执法效能,区编办、法制办、综合执法局组成专项考察组,赴上海浦东新区、贵州福泉进行实地考察学习。制定滨海新区深化综合执法改革实施方案,通过划转执法事项、优化机构设置、整合执法资源、完善配套机制,加快构建边界清晰、权责明确、管理优化、执法高效的综合执法体制机制,为全市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创造经验、提供示范。目前,方案正在论证过程中。2、继续推进街镇综合执法工作。新区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紧紧围绕促进政府职能转变,以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
11、、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为目标,减少行政执法层次,下移行政执法重心,对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生产直接相关的行政执法活动,主要由街镇实施。通过不断完善街镇综合执法改革配套措施、加大执法培训力度、加强执法保障、建立考核考评机制,执法队伍下沉街镇的运行模式有效破解了基层执法难题,在维护城市环境秩序,7推进社会治理等方面发挥出了重要作用。3、加强街镇法制机构建设。根据区政府关于全面开展街镇综合执法工作的要求,新区 18 个街镇全部配备法制机构工作人员,全区街镇法制机构工作人员共 46 名,依法履行街镇行政执法监督、审核行政执法案件、参加复议应诉等工作。为进一步提升政府法制队伍的整体水平, 5 月 4日至
12、 6 日,区法制办组织各管委会、各委局及各街镇法制机构负责人、干部共 102 人参加了法治专题培训,邀请市政府法制办、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专家讲授了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等课程,有效提高了法制工作人员的法治素养,提升了法制队伍的依法行政工作整体水平。4、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为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根据市政府法制办有关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工作的要求,组织开展 2016 年度新区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件申领、注册培训考试及资格清理工作。11 月 12日,共 4300 余名新区执法人员统一参加了执法资格考试,830 名执法人员新申领执法证。确保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的人员,不得授予执
13、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五) 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依法进行执法指导1、 切实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按照市委、市政府推进8“十个一”改革的安排部署,新区积极推进“一支队伍管执法”,运用“互联网+”新理念,打造执法监督平台,实施大数据执法监督,构建常态化、长效化监督机制。根据市政府法制办开展 2016 年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的要求,新区利用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结合行政执法监督和执法工作热点,组织开展四期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发现共性问题 20 余处,及时进行整改,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2、依法进行执法指导,提供
14、法律服务。区法制办全年共参与全区成品油治理、桥下空间治理、单体立柱大型广告牌清理、军队停止有偿经营服务、西外环征地拆迁、海河下游企业搬迁等多项工作并提供执法指导和法律服务。积极参与金元宝改革相关工作,整理相关法律法规汇编,研究国有资本改制退出相关问题并提出法律意见。通过提供行政执法指导和法律服务,提高各单位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水平,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新区依法行政。(六)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建立健全行政权力监督制约机制1、顺利完成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应用软件开发及监督中心集成项目验收工作。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应用软件开发及集成项目于 2015 年 3 月 14 日实施,2015 年 10 月
15、8 日完成软9件开发工作,运行一年多以来,实现了集问题受理、执法指挥、执法检查、执法办案等一系列功能。2016 年 10 月28 日,按照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对政府采购实施项目审查的要求,组织相关专家顺利完成了对该项目的验收工作,为建立新区全要素执法监督平台、健全行政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夯实了基础。2、归集基础信息数据,完善执法监督平台功能。一是按照市平台基础信息统一要求,对全区各执法部门的 3937 名执法人员基本信息进行逐一核对,查漏补缺,修改完善,强化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动态管理,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二是安装使用全国法律法规数据库及司法案例数据库,行政执法人员可随时随地利用执法平台终端设备查询执
16、法依据和案例,切实提高执法办案效率和水平。三是根据法律法规的立、改、废情况,核对、修改和更新平台执法依据及案由数据库,共梳理法律 109 部、行政法规 234 部、地方性法规 106 部、部门规章 444 部、政府规章 85 部,归纳整理行政检查、行政处罚事项(案由)6201 个,为运用执法平台系统办案奠定了基础。四是开发法制业务工作系统,归集行政复议、诉讼及文件审核备案等相关信息,开展系统上线运行的培训指导工作,逐步实现运用平台系统落实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网络实时监督制度及规范性文件法律审核备案制度,进一步提高法制业务办理的效率,提10升法制工作人员的办案水平。3、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系统
17、的运行管理。一是为科学、有效管理执法监督平台,根据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规定和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新区执法监督平台管理制度,以保障平台系统安全高效运行,实现平台系统功能。目前管理制度在征求意见阶段。二是建立行政执法数据统计分析报告制度。每季度下发 1 期行政执法监督平台通报,对各执法部门执法信息归集情况进行通报,并分析存在的问题,为下一步重点工作指明方向。三是完善平台执法监督考核功能。充分利用执法监督平台,进行全区行政执法履职监督、案卷统计、执法案卷评查及抽查,实现对行政执法活动的全过程监督。2016 年,29 个区级行政执法部门的职权总数为 2163 个,其中履行 1400个,整体履职率 65%;18 个街镇职权总数为 3078 个,其中履行 2281 个,整体履职率 74%。各级行政执法监督机构主动抽查执法案卷共 30105 次,总体合格率达 95%。四是为进一步实现执法数据实时上传,向各相关部门、各街镇增加发放执法监督平台终端设备,包括手持视频终端 119 部、蓝牙打印机 296 台、移动执法工作站 103 套、执法通 91 部、指挥通 204 部,确保平台顺畅运行。4、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操作技术指导与培训。根据执法工作需要,深入各功能区、各部门及各街镇,现场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