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津市公安局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一).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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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河津市公安局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一)一、 审批事项: 边境管理区通行证核发二、 审批部门:河津市公安局三、 审批时限: 即办件四、 首席代表:柴俊芳五、 法律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42 号)第六条、第十五条六、 办理权限:本辖区内七、 申请应具备的条件:凡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前往边境管理区,依照本办法第二章之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参加科技、文化、体育交流或者业务培训、会议,从事考察、采访、创作等活动的(二)从事勘探、承包工程、劳务、生产技术合作或者贸易洽谈等活动的;(三)应聘、调动、分配工作或者就医、就学的;(四)探亲、访友、经商、

2、旅游的;(五)有其他正当事由必须前往的。八、 申请应提交的材料:户口本、身份证九、 审批流程及责任人:行政审批窗口初审(即办)责任人:武红娟审查(即办)责任人:梁霞首席代表审批(即办)责任人:柴俊芳行政审批窗口办结(即办)责任人:武红娟河津市公安局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二)一、 审批事项: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核二、 审批部门:河津市公安局三、 审批时限:法定 10 个工作日四、 首席代表:柴俊芳五、 法律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11 条六、 办理权限:本辖区内七、 申请应具备的条件:1、有企业的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2、有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

3、3、有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并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条件的营业场所;4、有健全、完善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制度;5、有固定的网络地址和与其相适应的计算机等装置及附属设备八、 申请应提交的材料:1、营业执照或工商部门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2、文化部门同意筹建或变更的核准意见书;3、与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签订的提供接入服务合同复印件;4、网吧法定代表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技术人员学历证明,计算机安全员培训证书;5、房屋租赁证明或房屋产权证以及房屋质检证明;6、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7、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平面图及网络拓扑结构图;8、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上网用户登记制度、安全管理和技术

4、人员职责;9、已采用网络安全管理系统等安全技术措施的证明文件。九、审批流程及责任人行政审批窗口初审(1 个工作日)责任人:武红娟审查(7 个工作日)责任人:杨云霞首席代表审批(1 个工作日)责任人:柴俊芳河津市公安局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三)一、 审批事项: 大型群众性文化活动安全许可二、 审批部门:河津市公安局三、 审批时限: 法定 2 个工作日四、 首席代表: 柴俊芳五、 法律法规依据: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第 10 条、 12 条六、 办理权限:本辖区内七、 申请应具备的条件:申请举办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必须具有合法身份,申请举办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的个人,必须

5、具备国家主管部门授予的专业技能资格证明及举办活动的相应条件,具有合法的身份证件。无行为能力人、行政审批窗口办结(1 个工作日)责任人:武红娟限制行为能力人或正在被依法采取限制人身自由措施的人不得申办。八、 申请应提交的材料:1、举办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应向河津市公安局提出书面申请;2、承办者合法成立的证明及安全责任人的身份证明;3、大型群众性活动方案及其说明,2 个或者 2 个以上承办者共同承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还应提交联合承办的协议;4、活动安全保卫方案,主要内容:(1)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及组织方式;(2)安全工作人员的数量、任务分配和识别标志;(3)活动场所消防安全措施;(4)活动场所可

6、容纳的人员数量以及活动预计参加人数;(5)治安缓冲区域的设定及其标识;(6)入场人员的票证检查和安全检查措施;(7)车辆停放、疏导措施;(8)现场秩序维护、人员疏导措施;(9)应急救援预案;九、审批流程及责任人行政审批窗口初审责任人:武红娟审查(1 个工作日)责任人:张壮廷首席代表审批(1 个工作日)责任人:柴俊芳河津市公安局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四)一、 审批事项: 二、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备案证明 二、 审批部门:河津市公安局三、 审批时限: 法定 2 个工作日四、 首席代表:柴俊芳五、 法律法规依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 445号)第十七条六、 办理权限:本辖区内

7、七、 申请应具备的条件:1、所有合法生产、经营、使用二、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企业和个人(个人不得购买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行政审批窗口办结(即发)责任人:武红娟2、有符合国家规定的生产、经营、使用易制毒化学品的场所和仓储设施;3、有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使用管理制度;4、单位、企业法人代表和个人具有易制毒化学品的有关知识,无毒品犯罪记录;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八、申请应提交的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2、法人代表与专管员的身份证复印件;3、 企业单位入网审核登记表 ;4、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或经营备案证明的复印件(生产或经营易制毒化学品企业提供

8、) ;5、危货运输资格证明(运输业务企业提供)6、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合格证书)复印件(做进出口业务的企业需要提供)九、审批流程及责任人行政审批窗口初审责任人:武红娟审查(1 个工作日)责任人:任毅俊首席代表审批(1 个工作日)责任人:柴俊芳河津市公安局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五)一、审批事项: 集会游行示威许可二、审批部门:河津市公安局三、审批时限: 法定 12 个工作日四、首席代表:柴俊芳五、法律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第 6 条、第 7 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实施条例第 9 条六、办理权限:本辖区内七、申请应具备的条件:行政审批窗口办结(即发)责任人:武红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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