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7 年全省测绘地理信息质量监督抽查实施方案海南省测绘地理信息局2017 年 8 月目 录一、 概述 .1(一)目的意义 .1(二)组织管理 .1(三)抽查数量、内容 .2二、编制依据 .2(一)工作依据 .2(二)技术依据 .3三、确定抽查对象 .3(一)项目汇总分析 .3(二)抽查对象确定原则 .4(三)抽查对象确定程序 .5四、工作程序 .5(一)变形测量、管线测量、工程测图成果质量监督抽查程序 .5(二)资质单位质量管理体系抽查程序 .8五、技术方法 .10(一)管线测量成果质量监督抽查 .10(二)变形测量成果质量监督抽查 .12(三)工程测图成果质量监督抽查 .16(四)质量管
2、理体系质量监督抽查 .18六、质量监督抽查成果 .19(一)检验报告、工作报告及其他文档 .19(二) 检验资料及数据 .20七、组织实施 .20(一)组织机构 .20(二)人员安排 .21(三)质量控制措施 .21(四)安全保密措施 .22(五)进度计划 .22八、经费预算 .221一、概述(一)目的意义为进一步加强测绘地理信息质量监督管理,海南省测绘地理信息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 测绘地理信息质量管理办法和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 ,海南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决定组织开展 2017 年全省测绘地理信息质量监督抽查(以下简称“质量监督抽查” ) ,通过本次质量监督抽查,进一步履行中华人
3、民共和国测绘法所赋予的测绘地理信息统一监管职责,强化事中事后监督,增强测绘资质单位质量意识,落实质量责任制度,促进我省测绘地理信息成果整体质量水平提升,更好地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准确、可靠的测绘地理信息保障服务。 (二)组织管理为统筹做好 2017 年全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海南省测绘地理信息局成立了“2017 年全省测绘地理信息质量监督抽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质量监督抽查领导小组” ) ,负责本次质量监督抽查的组织和领导,审定实施方案和技术方案。质量监督抽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科技与质量处。根据测绘地理信息质量管理办法 (国测国发201517 号)、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 (国测国发
4、20109 号)、海南省测绘地理信息质量管理规定(试行) (琼测国201219 号)及关于开展 2017 年全省测绘地理信息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 (琼测科20175 号)的要求,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海南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以下简称“省质检站” )在质量监督抽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下,负责汇总分析项目信息、编制2017 年全省测绘地理信息质量监督抽查实施方案,组织开展质量监督抽查工作中相关监督检验、测绘资质单位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和运行情况抽查,汇总质量监督抽查结果并编写工作总结。2(三)抽查数量、内容1.抽查数量目前,海南省共有 182 家测绘资质单位(不含甲级) ,根据测绘地理信息质量管理办法
5、第六条规定,每 5 年监督抽查覆盖一次,本年度监督抽查数量按覆盖资质单位数量的 20%计算,共监督抽查38 家测绘资质单位。2.抽查内容(1)变形测量、管线测量、工程测图成果质量监督抽查抽查全省 3 家测绘资质单位(含外省验证备案测绘资质单位)2016 年承担完成的 3 个变形测量项目成果质量。抽查全省 3 家测绘资质单位(含外省验证备案测绘资质单位)2016 年承担完成的 3 个管线测量项目成果质量。抽查全省 17 家测绘资质单位(含外省验证备案测绘资质单位)2016 年承担完成的 17 个工程测图项目成果质量。(2)质量管理体系质量监督抽查抽查全省 15 家测绘资质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和
6、运行情况。二、编制依据(一)工作依据1、 关于开展 2017 年全国测绘地理信息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 (国测国发20176 号)2、 关于开展 2017 年全省测绘地理信息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 (琼测科20175 号)3、 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 (国测国发20109 号)4、 测绘地理信息质量管理办法 (国测国发201517 号)5、关于印发海南省测绘地理信息质量管理规定(试行) 的通知(琼测国201219 号)3(二)技术依据1、GB/T 18316-2008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2、GB/T 24356-2009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3、GB/T 17941-2008数字测
7、绘成果质量要求4、CH/T 1018-2009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抽查与数据认定规定5、GB/T 20257.1-2007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 第 1 部分:1:500 1:1000 1:2000 地图图式6、GB/T 20257.2-2006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 第 2 部分:1:5000 1:10000 地图图式7、GB/T 18314-2009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8、JGJ 8-2007建筑变形测量规范9、GB 50026-2007工程测量规范10、CJJ/T 8-2011城市测量规范11、CH/T 1028-2012变形测量成果质量检验技术规程12、CH/T 1033-201
8、4管线测量成果质量检验技术规程13、CH/T 1004-2005测绘技术设计规定 14、CH/T 1001-2005测绘技术总结编写规定15、 测绘资质分级标准国测管发201431 号16、被检项目所依据的标准规程、方案、设计书、任务书、合同书等三、确定抽查对象(一)项目汇总分析根据关于开展 2017 年全省测绘地理信息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共有 153 家测绘资质单位上报了项目汇总表,累计上报测绘项目 519 个(其中工程测图项目 281 个,管线测量项目412 个,变形测量项目 12 个,其它类项目 214 个,另外有 24 家测绘资质单位上报了空表) ,有 29 家测绘资质单位
9、未按要求上报项目汇总表。(二)抽查对象确定原则1.地域覆盖原则为全面了解我省测绘地理信息成果质量状况,本次抽查覆盖全省 18 个市县。对于一些经济相对发达、资质单位注册备案相对较多的市县,如海口、三亚等,适当增加抽查力度。 2.资质等级覆盖根据测绘地理信息质量管理办法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省测绘地理信息质量监督管理力度,扩大监管范围,实现对测绘资质等级的覆盖。根据汇总各测绘资质单位上报的项目情况,随机抽查全省 38 家单位覆盖全省乙级、丙级、丁级等 3 类不同等级的测绘资质单位。3.成果类型覆盖2017 年全省测绘地理信息质量监督抽查的成果类型包括管线测量成果、变形测量成果和工程测图成果等。4
10、.单位性质覆盖按照单位性质划分,随机抽查的受检单位原则上覆盖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等。5.重点倾斜本年度抽查项目重点向涉及国家或集体重大利益、社会影响较大的重大测绘地理信息项目或重大建设工程测绘地理信息项目倾斜。6.针对性原则对 2016 年全省质量监督抽查成果质量不合格的测绘资质单位,52017 年质量监督抽查直接确定为抽查对象。另外,对未按要求上报项目信息汇总表的单位和上报空表以及上报项目类型为其他的单位重点随机抽查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和运行情况。7.“两随机、一公开”原则本年度我省测绘地理信息质量监督抽查采用“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全省测绘地理信息成果质量监督抽查项目采用自动抽取系统
11、实现随机抽取;质检人员分组情况也将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同时将 2017 年全省测绘地理信息成果质量监督抽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三)抽查对象确定程序召开由全省各市县测绘地理信息局和部分测绘资质单位代表参加的 2017 年全省测绘地理信息质量监督抽查启动会,部署 2017 年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现场随机抽取并公布受检项目和受检单位名称,并经各市县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负责人确认和签字。省质检站在开展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前 35 天内以质量监督抽查通知单的形式通知被抽检的测绘资质单位。四、工作程序(一)变形测量、管线测量、工程测图成果质量监督抽查程序变形测量、管线测量、工程测图成果质量监督抽查工作流程见图
12、 1,主要包括检验准备工作、现场检验程序、检验后期工作、结果确认与上报。项目汇总分析、编制实施方案确定检验单位及项目(报备)成立质量监督抽查实施小组 检验准备工作联系受检单位6图 1 质量监督抽查工作流程1.检验准备工作(1)项目汇总分析、编制实施方案根据关于开展 2017 年全省测绘地理信息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上报项目汇总分析及实施方案编写工作。(2)确定检验单位及项目召开质量监督抽查启动会,分别随机抽取全省 17 家测绘资质单位共 17 个工程测图项目、3 家测绘资质单位共 3 个变形测量项目、3 家测绘资质单位共 3 个管线测量项目做为受检对象。同时,随机抽取 15 家测绘资
13、质单位开展质量管理体系监督检查。召开首次会议测绘成果抽样现场检验成果质量评定编写检验报告与意见征求异议处理领导小组审定工作总结与上报现场检验程序检验后期工作结果确认与上报召开末次会议7(3)成立质量监督抽查实施小组省质检站组织成立质量监督抽查实施小组,并做好有关质检人员技术培训、安全生产教育、仪器设备等方面的前期准备工作。(4)联系受检单位省质检站联系各受检单位,通报质量监督抽查时间安排、提出具体的配合事项;提前 35 天将质量监督抽查通知单传真至受检单位。2.现场检验程序(1)召开首次会议质量监督抽查实施小组召开由质量监督抽查实施小组成员、受检单位法定代表人、质量负责人、生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
14、员参加的首次会议,向受检单位出示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抽查通知单 ,介绍抽查的性质、目的和意义,告知检验依据、方法和程序;受检单位介绍单位基本情况、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被检项目实施和完成情况等;质量监督抽查实施小组介绍检验工作安排,提出成果资料、规范和技术标准、人员和仪器等方面的配合要求,确定并宣布抽查方案、检查的主要内容和具体时间安排;填写首次会议签到表和会议记录表。(2)测绘成果抽样根据受检项目成果的具体情况确定检验成果,按照2017 年测绘地理信息成果质量监督检验项目设计书确定的样本量和抽样方法,产生样本;至少 2 名检验人员参与抽样过程,并填写抽样单;样本接收时,双方逐一核对样本资料的内容
15、、状态、数量,并对样品编号,填写样品清单;对于需要复制的资料,应及时提出复制的要求;样本中的数据成果应刻录光盘。所有样品经双方确认后,加盖受检单位公章并封样。(3)现场检验8监督抽查实施小组根据项目成果样本的情况,采用内业核查分析、比对分析与外业实地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样本进行详查,并记录相关的问题,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项目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对质量问题进行确认。(4)召开末次会现场检验工作结束后,监督抽查实施小组召开由地方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代表、抽查小组成员、受检单位人员参加的末次会议,通报受检项目成果存在的主要质量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归还相关资料、
16、完善样品清单;填写末次会议签到表和会议记录。3、检验后期工作(1)成果质量评定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检验技术标准,统一质量评判尺度,对各类型成果的样本分别进行质量评定,并进行各检验批成果质量判定。(2)编写检验报告与意见证求监督抽查实施小组完成受检项目样本成果质量评定后,形成初步的检验报告,并向市县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和受检测绘资质单位征求意见。(3)异议处理受检单位如果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检验报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局科技与质量处或省质检站提出书面复检申请。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承认检验结果。在确认时间内,省质检站若接到受检单位的书面异议,则应由专家组(参与检验的人员不得参加)分析异议材料,必要时,根据异议材料的内容按原监督检验实施方案对留存的样品组织复检,并于复检工作完成后十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 4.结果确认与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