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济南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总则第一条 为推进企业 技术中心建设,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规范和加强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工作。参照国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 业(集团) 建立技术中心,推动企业建立以技术中心为主要内容的技术创新体系,成为技术开发与创新的主体。本办法适用于济南区域内各种所有制企业。第三条 企业是技术 中心建设的主体。技术中心的首要任务是为本企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持。工作目标是增强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市场竞争能力。技术中心在服务本企业的同时,可通过承担国家、地方和其它企业的研究项目,开展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
2、术服务等,拓宽资金渠道,提高研究开发水平。第四条 鼓励科研院所、高校和社会科技力量以多种形式进入企业,与企业共建技术中心或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第五条 由市经信委 牵头,会同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开展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及年度考核评价工作。第二章 企业技术中心的 职能第六条 技术中心的职能:(一)技术创新。充分利用国内外先进技术成果进行综合集成和应用开发,不断研究开发有市场前景、有竞争力的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积极搞好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创新,形成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主导产品和核心技术。跟踪世界先进技术和同行业先进水平,进行共性、关键性应用技术的开发,辐射和带动行业技术水平的提高。(二)整合信息资源。
3、不断提高技术信息和市场信息的获取、分析和2判断能力,参与企业发展战略研究,承担企业技术创新战略规划及年度开发计划的制定和实施。(三)开展产学研合作。积极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有效地整合社会资源为企业技术创新服务。加强与国内外同行业的交流与合作,联合开展重大项目研究,推动企业技术进步。(四)培育技术创新队伍。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增强企业对科技人员的凝聚力,培养技术创新人才,吸引国内外优秀人才到企业技术中心工作,提高企业技术人员的整体素质。(五)实施技术管理。承担企业的项目申报、项目管理、项目鉴定、评价考核等职能。制定企业技术发展战略及中长期发展规划,在企业技术创新体系中发挥主导作用
4、。第三章 认定条件第七条 申请认定市 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申报企业应有较强的经济技术实力和较好的经济效益,在全省同行业中具有明显的规模优势和竞争优势,技术中心有较强的研究开发能力,拥有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和中试条件,高水平的技术人才队伍,较高的研发经费投入。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科技活动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率(制造业:科技活动经费支出占产品销售收入比率)、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物流业:物流信息化软硬件设备原值),指标按不同行业类别(制造业;建筑业;物流业。 )应不低于相应最低标准要求(详见下表)。3序号 行业主营业
5、务收入总额(万元)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万元)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人)科技活动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率(% )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万元)1 制造业 5000 300 30 3 3002 建筑业 10000 300 30 0.3 3003 物流业 5000 100 8 2 100(二)企业决策层重视技术中心工作,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意识和市场竞争意识,能为技术中心建设及运行提供良好的发展条件。(三)企业有良好的技术创新机制,成立了对自身发展具有决策、检查、监 督作用的技术委员会和对重大项目进行指导、咨询、评价作用的专家委员会。(四)技术中心财务实行独立核算,单独列帐。申报年度不得出现亏损。
6、(五)企业技术中心组织机构完善,运行机制健全,有明确的技术创新方向、发展规划和中长期研究开发目标。有稳定的产学研合作关系,技术创新成果显著。(六)企业信用状况良好,三年内未发生产品质量事故、安全事故或无重大偷漏税及走私等违法行为。第八条 济南市企业 技术中心认定程序:(一)济南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每年组织一次。企业提出申请,向各县(市)区经信局上报申请材料。各县(市)区经信局初审后于 4 月下旬前报市经信委。逾期不再受理。市经信委对县(市)区经信局上报材料附件进行初审,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对材料评审通过的单位进行现场考核。(二)申报材料具体见附件三:申报市级企业技术中心需要报送的材料及现
7、场考核需要准备的工作。第九条 市经信委根据 评审情况,会同有关部门确定济南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名单。对通过认定的技术中心,由市经信委与有关部门联4合下达文件,并统一挂牌。第十条 同一企业(集团)内,相同主营业务领域的分公司不得重复申报。主营业务领域明显不同、且是独立法人的方可申报,但认定后不再享受技术中心奖励政策。第四章 济南市企业技术中心的评价第十一条 市经信委依据济南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信息表、附表等评价材料,对所有已认定的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建设与发展情况进行评价,每三年一次。第十二条 企业技术 中心于评价年度的 3 月中下旬将评价材料报各县(市)区经信局初审,初审后于 4 月中下旬报市经
8、信委。第十三条 企业技术 中心评价结果分为优秀、合格、黄牌警告和不合格。1、评价得分 90 分(含 90 分)以上为优秀。2、评价得分 66 分至 89 分为合格。3、评价得分 60 分至 65 分为黄牌警告。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评价为不合格。评价得分低于 60 分。连续两次评价得分在 65 分(含 65 分)至 60 分之间。逾期一个月不上报评价材料的。企业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企业科技活动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率(制造业:科技活动经费支出占产品销售收入比率)、企业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物流业:物流信息化软硬件设备原值)等任何一项低于本办法第七条有关规定最低标准
9、要求的。第五章 调整与撤销5第十四条 企业由于改革重 组等原因需要作更名调整的,应在办理相关手续后 60 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情况报市经信委。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撤 销企业技术中心资格:1、评价不合格。2、不按要求填报企业技术中心年报的企业。3、技术中心所在企业被依法终止。4、由于技术原因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企业。5、有重大偷漏税及走私等违法行为的企业。6、企业自行要求撤销的。第十六条 市经信委会同市科技局、市 财政局将考核结果和调整与撤销情况,以文件形式予以公布。第六章 管理与政策第十七条 企业上报 的认定材料、评价材料内容和数据应真实。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企业,经核实确认后,自发现造假年
10、度起,三年内不再认定,期间不享受技术创新等方面的扶持政策。第十八条 对已认定的企 业技术中心实行动态管理、优胜劣汰。成绩突出的优先推荐申报省级技术中心,优先申报技术创新项目;达不到要求的给予警告或撤销资格。撤销资格的企业自撤销年度起,两年内不再认定。三年后再申请如获认定,不再享受技术中心奖励政策。第十九条 凡未被认 定为市级技术中心的企业,一律不予转报认定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对不能按要求填报企业技术中心年报的企业,将撤销其企业技术中心资格。第七章 附则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 2015 年 8 月 10 日起试行,原办法废止。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 济南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解释。6附件:1-1.
11、济 南市市 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信息表(1.制造业;2. 建筑业;3.物流业)1-2.企 业技 术中心评价材料附表及填报说明(附表 1-15)1-3.制造 业 行业系数表1-4.指 标解 释2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指标体系(1.制造业;2. 建筑业;3.物流业)3申报市级企业技术中心需要报送的材料及现场考核需要准备的工作4企业承诺书5考核年度企业技术中心需报送的材料6技术中心年报管理7附件 111:济南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信息表(制造业)企业名称所属行业* 主营业务企业负责人 联系电话中心联系人 联系电话通讯地址 邮 编电子邮件 报告年度 序号 指 标 名 称 单位 数据 页码1 企业营业收入总
12、额 万元2 企业利润总额 万元3 企业产品销售收入总额 万元(T1)年企业产品销售收入总额 万元4 企业产品销售利润总额 万元5 企业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 万元(T1)年企业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 万元6 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 万元7 企业员工数 人8 技术中心人员数 人9 企业专职研究与实验发展人员数 人其中:高中级职称及本科毕业五年以上人员数 人10 技术中心拥有市级以上专家数 人11 通过省级以上组织(部门)认证实验室数、检测中心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个12 三年内通过鉴定验收(或通过权威部门检测)的市级以上项目数 项其中:省级项目数 项国家级项目数 项813 近五年企业拥有有效专利和有效版
13、权著作权数 项其中:发明专利数 项14 企业当年申请专利受理数 项其中:申请发明专利受理数 项15 近三年主持和参加制定的国家、行业标准数 项16 近三年与院校(所)、专家、企业之间联合立项的市级以上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项目数 项17 企业近三年获市级以上科技进步奖数 项18 上年度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额 万元*注:企业所属行业:应按附件 13“制造业行业系数”细分具体行业企业负责人签字: 企业盖章 县(市)区经信局,高新区科经局意见(章):填报日期: 年 月 日9附件 112:济南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信息表(建筑业)企业名称主营业务企业负责人 联系电话中心联系人 联系电话通讯地址 邮 编电
14、子邮件 报告年度 序号 指 标 名 称 单位 数据 页码1 企业营业收入总额 万元2 企业利润总额 万元3 主营业务收入总额 万元(T1)年主营业务收入总额 万元4 主营业务利润总额 万元5 企业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 万元(T1)年企业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 万元6 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 万元7 企业员工数 人8 技术中心人员数 人9 企业专职研究与实验发展人员数 人其中:高中级职称及本科毕业五年以上人员数 人10 一级注册建造师人员数 人11 技术中心拥有市级以上专家数 人12 通过省级以上组织(部门)认证实验室数、检测中心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个13三年内通过鉴定验收(或通过权威部门检测)的市级以上项目数项10其中:省级项目数 项国家级项目数 项14 近三年主持和参加制定的国家、行业标准数 项15 近五年完成省级新工法数量 个16 近五年企业拥有有效专利和有效版权著作权数 项其中:发明专利数 项17 企业当年申请专利受理数 项其中:申请发明专利受理数 项18 近三年与院校(所)、专家、企业之间联合立项的市级以上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数 项19近三年获市级以上科技进步奖、市政金杯示范工程奖、泰山奖、结构杯、泉城杯数项20 上年度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额 万元企业负责人签字: 企业盖章 县(市)区经信局,高新区科经局意见(章):填报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