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中小学校章程核准书第7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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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广东省培英职业技术学校章程序 言广东省培英职业技术学校(以下简称学校)于 1999 年11 月成立,原名广东省培英成人中等专业学校,隶属于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纳入成人中等专业教育管理范畴。2004 年 7 月学校更名为广东省培英职业技术学校。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管理,推进依法治校,维护举办者、学校、教职工、学生的合法权益,实现办学目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广东省培英职业技术学校。第三条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沐陂路 1 号。官方网站:http:/ 学校由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举办,业务主管部门为广东省残疾人联

2、合会、广东省教育厅,是以公益性为目的的事业单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依法享有教学、科研、行政及财务自主权,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学校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第五条 学校是一所多层次、多专业、综合性的残疾人职业学校,实行学历教育和职业培训相结合,职前教育和职后教育相结合。第六条 学校实行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相结合的教育形式。学校实施中等职业学历教育,主要招收初中毕业生和具有同等学力的人员,基本学制以三年为主;招收高中毕业生,基本学制以一年为主。学校在对学生进行高中层次文化知识教育的同时,根据职业岗位的要求实施职业道德教育、职业知识教育和职业技能训练,培养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相适应,具有综合职业能

3、力,在生产、管理、服务一线工作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第七条 学校坚持以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证教育质量;大力培养学生综合能力,积极推进素质教育,不断拓宽办学思路,努力强化学生管理,积极建设校本课程,树立“先成人后成才”的现代办学理念,形成重基础强技能的职教特色,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第八条 确立符合学校特点的校园文化。(一)校训:自强不息、博学致远;(二)校风:仁爱、务实、合作;(三)教风:敬业、尚品、善导;(四)学风:自律、尚美、善用;(五)办学理念:

4、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育人为根本,以技能为核心;(六)办学思想:夯实学生快乐和发展的基础,搭建教师幸福和发展的平台。甘为残疾人就业的助推器,诚做残疾人有尊严生活的奠基石;(七)办学宗旨:以德立校,求真务实,弘扬优良传统,创建文明校风,培养合格人才;(八)培养目标:把学生培养成自强、自立、自尊、自信、遵章守法、自食其力的技术人才;(九)校庆日:每年的 12 月 19 日;(十)校徽: 。第九条 学校根据国家法律、社会发展需求和办学条件,按广东省教育厅核定的办学规模,制定招生方案,自主调节系科招生比例。第十条 学校的教育事业经费列入省财政预算。学校办学经费来源有:(一)财政补助收入;(二)

5、事业收入;(三)上级补助收入;(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五)经营收入;(六)其他收入。第二章 学校与举办者的关系及各方权利和义务第十一条 学校的办学活动接受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和广东省教育厅的领导和监督。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和广东省教育厅支持学校依法按照章程自主办学,保护学校的合法权益。第十二条 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享有下列权利:(一)确定学校建设和发展的总体规划;(二)按干部任命权限任命学校干部;(三)提出学校分立、合并、终止、变更名称、类别,报广东省人民政府审批。第十三条 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承担以下义务:(一)协助学校按规定年限实现学校建设和发展总体规划;(二)筹措学校建设和发展经费,在学校存续

6、期间不得中途收回学校的资产;(三)发挥省残联的优势,为学校在招生、学生就业等方面提供资源支持;(四)在学校终止时,依法妥善安排教职工的工作,处理好学校善后事宜。第十四条 学校依法享有下列权利:(一)按照学校章程管理学校;(二)按照国家规定设置和调整专业;(三)根据教学需要,制定教学计划、选编教材、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四)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五)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六)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的职务,调整津贴及工资分配,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八)根据自身条件,开展教学研

7、究、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九)在政府和社会的支持下,建立各种专业实习、实训基地;根据市场和高技能人才培养需要,与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等方面进行多种形式的合作;(十)根据学校实际需要和精简、效能的原则,确定教学、行政职能部门等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和人员配备;(十一)对举办者提供的财产、国家财政性资助依法管理和使用,管理、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经费;(十二)依法接受捐赠,对受捐赠财产依法管理和使用;(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第十五条 学校依法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二)遵守学校章程;(三)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

8、学质量;(四)保护受教育者、教师、职员和职工的合法权益;(五)为受教育者提供必要信息;(六)确保学校发展规划和目标的实现;(七)实行校务公开,民主管理,依法接受举办者、主管部门、师生员工、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八)未经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同意,不改变学校资产用途,不转移使用权。保护学校的财产不被侵害、破坏和损失。第十六条 教师依法享有下列权利:(一)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二)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四)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五)对

9、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六)参加进修、继续教育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第十七条 教师依法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不歧视特殊学生或后进生;(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三)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活动;(四)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五)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

10、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六)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第十八条 学生依法享有下列权利:(一)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使用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二)参加社会服务,在校内组织、参加学生团体及文娱体育等活动;(三)申请奖学金、助学金;(四)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身体素质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完成学校规定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 (五)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和改革等方面的工作提出建议。 第十九条 学生依法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 (二)遵守学校管理制度; (三)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和统一安排组织的活动,努力学习,完成学校规定的学习任务;

11、 (四)履行获得奖学金或助学金的相应义务; (五)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第三章 治理体制第二十条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建立校长全面负责行政工作、党组织保障监督、教职工民主参与管理的内部管理体制。第二十一条 校长职责:(一)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依法治教,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二)遵循宪法和教育法确定的基本原则,团结全体教职工,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决议,完成上传下达的教育、教学和其他各项任务。接受上级党政管理机构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指导和监督,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和汇报工作;(三)组织拟订修订学校章程,报上级主管部

12、门审议通过后实施,组织编制学校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和完善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管理学校的教学、科研和其他行政工作;(四)组织开展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和社会服务,与地方政府、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进行多形式合作,为社会提供人才、智力服务;(五)组织实施校园文化建设、师德建设以及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和学风建设;(六)组织拟订修订学校教学和行政等内部组织机构设置方案,推行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建立科学规范的运行机制;拟订岗位设置方案,聘任与解聘教师以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审定增减人员计划,决定人员调入、调出和引进接收;组织拟订学校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决定对教职员工的晋升、重大奖

13、励或者处分,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或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七)根据学校有关决定,按照权限和程序代表学校任免(聘任、解聘)内部行政机构负责人;(八)组织制定招生计划和毕业生就业方案,组织指导招生和毕业生就业工作;(九)主持拟定和严格执行内部财务制度和年度经费预算方案,监控财务收支状况,筹措办学经费; (十)规范学校管理,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群众的智慧和力量,定期向全体教职工报告学校工作,自觉接受全体教职工的监督。第二十二条 学校副校长对校长负责,协助校长分管具体方面的工作。第二十三条 学校党总支是党在学校的基层组织和战斗堡垒,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履行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各项职责,保证学校坚持社会主

14、义办学方向,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维护学校的安定团结和政治稳定。其主要职责是:(一)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二)领导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紧密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廉政建设,充分发挥党的思想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发挥党组织的协助和监督作用,促进完成学校各项工作任务,为教育教学和学校发展服务;(三)领导学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四)坚持党管干部和党管人才的原则,参与协助做好学校干部的培养、教育、管理、监督和考核、考察及选拔任用工作。第二十四条 学校建立和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依法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的权利,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参与学校重大决策的作用。学校建立工会组织,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讨论学校的年度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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