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代 表 委 员 联 络 专 刊(3)广元市人民检察院编 2014 年 8 月 4 日目 录【工作动态】广元市人民检察院制定实施意见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跨越式发展强化四项工作措施 让阳光检察架起联结检察与群众的桥梁市检察院出台方案开展设点建站聘员联户网格化民生检察试点工作【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市检察院召开党组民主生活会检察工作怎么样 人民群众“说了算”【基层检察】2把检务向老百姓公开 让司法在阳光下运行旺苍县检察院着力打造“绿色检察” 服 务生态文明建设利州区检察院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为抓手肃清招投标过程贿赂腐化行为 【简讯】【工作动态】广元市人民检察院制定实施意见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跨越式发
2、展近日,广元市人民检察院院制定下发了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跨越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切实发挥检察机关在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跨越式发展,建设“美丽广元、幸福家园”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的职能作用,促 进广元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加快发展、追赶跨越。 意见共 14 条,从五个方面明确检察机关服务民营经济跨越式发展的措施。一、更新执法理念,增强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跨越式发展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意见指出要不断深化检察机关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发展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要围绕市委总体部署,切实增强自觉性和主动性,把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跨越式发展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充分发挥惩治、预防、监督、3教育
3、、保护等检察职能作用,强化法律监督,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民营经济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要准确把握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基本原则,以促进广元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加快发展、追赶跨越为基本遵循,以执法办案为基本途径和主要手段,以服务和保障全面深化改革大局为基本取向,坚守法治原则和法律底线,做到执法想到稳定、办案考虑发展、监督促进和谐。二、立足检察职能,着力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 意见要求,一要切实服务民营企业创业创新。密切关注民营经济发展过程中职务犯罪新动向,依法妥善处理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中出现的新类型案件,积极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科技创新,鼓励全民创业,加强对民营企业特别是小
4、微企业权益的平等保护,推动民营企业做大做强。二要着力净化民营经济发展的市场环境。加强对扩大市场准入,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放宽企业名称限制、注册登记条件、住所登记限制、注册资本缴纳等行政执法环节的监督,维护正常的市场管理秩序;强化对涉及妨害企业正常经营、不正当竞争等问题的法律监督;依法打击扰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行为,依法保护名牌产品和著名商标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市场经营秩序,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三要配合做好民营经济组织建设和管理工作。通过在民营企业设立检察服务联系点、开展巡回检察等形式,帮助民营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法律问题。结合办案,帮助企业制定防范措施,堵塞在
5、机制和管理方4面存在的漏洞。推动民营企业积极发展党员,建立完善党支部和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协助实施“民营企业家素质提升工程” ,支持民营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推动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三、加强社会治理,着力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意见要求,一要认真履行审查批捕和起诉职能,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依法打击妨害民营经济发展的刑事犯罪,着力净化民营经济发展的空间和土壤。二要积极化解涉及民营经济发展的各种社会矛盾。加强社会稳定形势、重大敏感案件和热点敏感问题分析研判,充分运用简易程序、刑事和解、量刑建议和不批捕、不起诉等机制和措施,把减少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要求落实到执法办案的各个环
6、节。三要拓展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途径。建立服务民营企业“绿色通道” ,健全责任追溯体系,建立民营企业投诉处理机制,认真受理民营企业的控告、举报和申诉,协调解决民营企业发展存在的问题。配合有关部门集中开展民营企业周边社会治安专项治理,加强民营企业流动人口管理,推动民营企业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促进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科学化水平。四、坚持惩防并举,着力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意见要求,一要加大涉及民营经济发展职务犯罪的查处力度。严肃查办党政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和经济管理部门中,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对民营企业及其经营者实施的索贿受贿、滥用职权、渎
7、职侵权等犯罪案件,促进依法5行政和国家工作人员廉洁从政。二要加大对行贿犯罪的查处力度。进一步深化商业贿赂源头治理工作,加强中介管理,依法加大对工程建设、招商引资、政府采购、市场监管、税收征管、土地征用等领域行贿犯罪的查处力度。三要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紧密结合执法办案,深入开展个案预防和专项预防工作,积极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加强预防对策研究,规范预防检察建议,提高预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与纪检、监察部门的协调配合,适时组织警示教育,提高各级干部的拒腐防变能力和遵纪守法意识。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企业活动,加强对民营企业经营者的法制教育,提高法律素质,增强遵纪守法和依法办事的自觉性。
8、五、强化诉讼监督,着力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意见要求,一要加强和规范诉讼监督工作。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活动和审判活动的监督,重点解决有罪不究、违法办案、侵犯人权、滥用强制措施等问题。进一步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加强对生效裁判、调解书的法律监督,加大对诉讼程序中审判人员违法行为和执行活动中违法情形的监督力度。二要推动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机制。加快建设信息共享平台,建立重大复杂案件提前介入、专案会商制度,完善检察机关与监察审计等部门情况通报、联合调查、案件移送等机制。加强对行政执法机关不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以罚代刑、降格处理以及公安机关对移送案件不依法办理等问题的监督,促进
9、法治6政府建设。三要切实加强自身监督制约。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深化检务公开,增强办案透明度,自觉接受民营企业对检察机关执法活动的监督。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严禁以服务为名到民营企业吃拿卡要,到民营企业兼职,严禁乱拉赞助和乱摊派,严禁干预发案单位的正常工作秩序和生产经营活动,严禁干预市场主体合法自主的经营行为。一般不查封企业账册,不扣押、冻结企业财产和资金,不开警车和使用警械警具进企业办案,慎重决定对企业法定代表人、技术骨干、高层管理人员采取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慎重发布涉企案件的新闻信息,防止和减少因执法不当对企业造成负面影响。对检察人员中发生的损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违纪
10、行为,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强化四项工作措施让阳光检察架起联结检察与群众的桥梁广元两级院在历经搭建平台创设制度、推进执法办案公开前两个阶段的基础上,今年以来推动以“ 阳光检察” 为桥梁,开启直联直通群众第三阶段检务公开工作,努力让检察走进群众,让群众贴近检察,取得积极成效。一、拓宽公开渠道,让群众了解检察工作7着力宣传普及检察职能,让群众知道检察机关“该干什么、在干什么” 。一是利用各 类“ 窗口”公开。依托案管大厅、控申接待室、派驻基层检察室等场所,发放阳光检务告知卡、检察职能宣传册 5 万余份。在乡镇(社区)政务中心、酒店、车站等人流密集区,安置检务触摸屏、LED 显示屏 25 台,滚动
11、介绍检察职能、播放检察信息。二是运用各种媒体公开。发挥新媒体传播广泛快捷的特点,通过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和手机短信,发布检察信息4105 条。其中,微博亲子普法栏目“爸爸陪我学点法” 已发布 29期,平均浏览量 3.8 万人次,被腾迅评为今年 1 季度四川司法系统十大政务微博。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微博微信,以【普法控图解混搭传递正能量】为题,把广元检察微博作为首批“指尖上的检察院” 向全国网友推荐。注重 发挥传统媒体作用,把检察职能分为 5 部分,在两级电视台每晚黄金时段滚动播放 1 个月,并同步在广元日报分 5 期专题报道。三是开展检务公开集中宣传月活动。6 月两级院统一行动,用通俗易懂
12、的语言、生动形象的漫画和案例,制作检察职能宣传展板,走遍全市 242 个乡镇,举办专题法制讲座 44 场,引发群众踊跃参与,现场提供法律咨询2500 余次,受理控告申诉举报 36 件。二、突出公开重点,让群众需求得到满足把握群众对“阳光检 察” 的重点需求,突出 执法办案公开,努力让群众看得见、信得过。一是主动公开终结性法律文书。除法律有禁止或限制性规定外,对终结性法律文书以及部分起诉书8作出决定后 5 日内公开。截至 7 月 15 日,通过门户网站对不批捕、不起诉、不抗诉决定书全部予以公开;公开起诉书 389 份,占同期公诉案件的 67.9%。我院起诉书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开的理论文章被检察日报
13、刊发,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二是及时公开案件信息。公开案件诉讼进度,上门户网站案件 1242 件,占同期各类案件的 88.2%,群众通过网站可以查询到案件的程序状态和进度变化。发布重点案件消息,对群众关注的职务犯罪、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等案件,在批捕或起诉后发布动态消息 26 条。对2013 年以来 9 件职务犯罪、6 件破坏生态环境资源典型案件,通过网站集中报道,被正义网、四川新闻网等媒体全文转载。三是对信访案件进行公开听证答复。对当事人质疑检察机关办理情况,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的信访案件,进行公开听证和答复,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社干部等参加,通过释法说理,促成 13 件信访案件当事人息诉
14、罢访。三、完善公开机制,让群众评判阳光检察破除旧有封闭模式,让群众广泛参与、评判检察工作。一是建立代表委员评判检察工作机制。邀请代表、委员对派驻检察室、驻所检察室、案件管理、出庭公诉等检查、考核 48 次。集中走访人大代表,当面收集 173 名代表意见建议 141 条,逐条整改。二是建立人民监督员监督执法活动机制。4 月,市院制定人民监督员监督执法活动试行办法,邀请人民监督员对职务犯罪案件的侦查、批捕、公诉等关键环节,以及特定刑事、民事案件的执法9活动进行监督。目前,人民监督员已监督侦查讯问 13 次、搜查、扣押等 4 次,监督公诉环节第一次讯问 11 次,参与特定刑事、民事案件监督 3 次。
15、三是建立民意收集和第三方评判机制。制定民意收集转化办法、 检察开放日制度等规定,多种形式收集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意见,举办“检察开放日” 活动 11 次,分别召开了律师、企业、司法等界别的专题座谈会。四、创新公开方式,让群众能够直联直通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问题, 让乡村田间地头、城镇街头巷尾的普通群众能够直接联通检察机关。一是打造网上检察院。在门户网站开设检察长信箱、检察人员违纪违法举报、网上控告举报、预约咨询等栏目,办结信箱来信 107 件,受理律师网上预约 35 次,答复网上咨询 47 次,广泛参与微博互动。二是推行阳光检察“五直通 ”模式。苍溪县 院结合山区丘陵县情,探索出“ 播
16、放阳光 检察大喇叭、开通阳光检察直通车、悬挂阳光检察直通窗、建立阳光检察工作站、设置阳光检察触摸屏” “ 五直通”模式,受到群众广泛赞誉,目前正全市推广。三是试行网格化民生检察。主动把检察工作融入网格化管理,除中心城镇派驻检察室外,以市县机关科室为责任单位,在乡镇设立民生检察联络点,中小学建立青少年阳光检察站,聘请民生检察联络员,重点联系失管未成年人、社区矫正人员等 8 类重点人群(户),直接倾听群众诉求,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此项“设点建站聘员联户” 工作,已在剑阁、青川两县试点。10市检察院出台方案开展设点建站聘员联户网格化民生检察试点工作近日,市检察院出台广元市检察机关设点建站聘员联户网格化
17、民生检察试点工作方案,将检察工作触角向基层延伸,切实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的问题 ,进一步服务和保障民生,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创新社会治理体系。方案要求,要立足检察职能,把强化法律监督作为服务、保障和促进民生改善最根本、最直接的途径。要结合执法办案,将网格化民生检察服务贯穿到执法办案全过程。要便民利民,在开展各项民生检察工作中,尽可能方便群众,努力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要循序渐进,稳步推进民生检察,逐步拓展工作领域。要量力而行。立足于检察机关现有条件,本着需要和可能,力所能及,注重实效。该方案已在剑阁、青川两县试点。试点县院着眼乡镇村社全覆盖,主动把检察工作融入社会治理网格化管理,除中心城镇派驻基层检察室外,以市县机关科室为责任单位,在乡镇设立民生检察联络点,中小学建立青少年阳光检察站,聘请民生检察联络员,重点联系失管未成年人、社区矫正人员等 8 类重点人群(户),直接倾听群众诉求,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工作内容主要包括,收集社情民意、化解社会矛盾、深化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