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职业技术学院章程.DOC

上传人:国*** 文档编号:1088648 上传时间:2018-12-03 格式:DOC 页数:26 大小:153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汕头职业技术学院章程.DOC_第1页
第1页 / 共26页
汕头职业技术学院章程.DOC_第2页
第2页 / 共26页
汕头职业技术学院章程.DOC_第3页
第3页 / 共26页
汕头职业技术学院章程.DOC_第4页
第4页 / 共26页
汕头职业技术学院章程.DOC_第5页
第5页 / 共2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汕头职业技术学院章程序 言汕头职业技术学院(简称学院)是 2002 年 3 月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而设立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其前身包含创建于 1982 年的广东省汕头教育学院、创建于 1964年的汕头商业学校、创建于 1976 年的汕头供销学校、创建于1976 年的汕头机电学校、创建于 1956 年的汕头市幼儿师范学校、创建于 1960 年的汕头市教师进修学校。学院以高职教育和职业培训为主体,办学基础坚实,人文底蕴深厚,致力于为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建设提供重要的人才、智力和科技支撑。 2 总 则第一条 为完善现代大学制度,保障学院依法自主办学,促进学院科学发展,依据中华人民

2、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院的名称为汕头职业技术学院;英文名称为Shantou Polytechnic。学院注册校址:广东省汕头市濠江区东湖。学院网址:http:/。学院本部位于濠江区东湖,另设有金园校区、新津校区、东墩校区。经举办者及主管部门批准,学院可根据办学需要调整校区。第三条 学院是由汕头市人民政府举办和主管的非营利性事业单位法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业务主管部门是广东省教育厅。院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第四条 学院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遵循高等教育发展规律,彰显职业

3、教育特色。学院坚持依法治校、协同创新,致力于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推动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学院办学立足粤东、服务广东、辐射全国,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走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之路,力争建成省内一流、 3 具有国际视野、特色鲜明、社会高度认可的综合性高等职业学校。第五条 学院坚持中国共产党汕头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简称学院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行“ 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 的治理结构。第六条 学院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学术自由,实行党务公开、校务公开制度,依法接受监督;探索建立学院理事会和院、系二级管理体制。第七条 学院实施质量立校、人才强校、文化塑校、

4、特色兴校战略,坚持“ 育人为 本、德育为先、能力 为重、素质为要” 的育人理念,着力增强受教育者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高技能、高技术的职业化应用型人才。第八条 学院建立内审工作机制,规范办学行为;建立法律顾问制度,为学院重大决策提供合法性论证与咨询。第九条 学院校训为“知行合一、德技双馨” 。校庆日为每年的 3 月 29 日。校歌为我们从这里起飞。校徽图示: 4 举办者与学院第十条 学校与举办者、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之间的关系按照高等教育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第十一条 学院依法享有下列权利:(一)制定学院规章制度,按本章程进行管理;(二)制订学

5、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三)开展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等活动;(四)设置和调整专业;(五)按国家核定的办学规模,制订招生方案,调节专业招生比例,确定选拔学生的条件、标准、办法和程序;(六)设置教学、科研及行政职能部门等内部组织机构;(七)确定内部收入分配原则;(八)招聘、管理和使用人才;(九)管理与使用学院的财产和经费;(十)组织开展国内外教育交流合作;(十一)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第十二条 学院依法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二)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教 5 育教学管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三)开展好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

6、做好专业技术人员和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师资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四)按照汕头市科技发展规划,承担科研任务,开展科技成果推广和科技服务工作。(五)维护学生、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六)为毕业生提供就业、创业和升学等指导服务; (七)按照国家规定,管理和使用好学院办学经费;(八)接受监督。(九)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办学活动第一节 人才培养第十三条 学院以全日制高等职业教育为主,大力发展非学历教育,开展多种形式的继续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努力建设成为与粤东地区中心城市相适应的综合性高等职业学校。第十四条 学院的全日制人才培养规模根据市场和社会对人才的需要进行适度调整,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第十五条

7、学院设置财经、旅游、环保、制造、土建、电子信息、文化教育、艺术设计等专业门类,并根据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有针对性地进行专业调整。 6 第十六条 学院根据国家法律、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办学条件,按国家核定的办学规模,制定招生方案,自主调节系、专业招生比例,向社会公布选拔学生的条件、标准、办法和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择优录取。第十七条 学院根据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学籍管理制度。学籍是指受教育者经过国家招生行政部门认可,依法取得享有在本院接受学历教育的学习资格。在本院接受非学历教育的学员不享有学籍。第十八条 学院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把立德树人作为首要任务。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积极培育和

8、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增强创业意识及提升创新能力。第十九条 教育教学是学院办学活动的基本内容。学院建立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规范教学运行、教学基本建设等教学管理方面的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第二十条 学院鼓励、支持教师个人和集体进行教育教学改革的研究和实践,将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贯穿于学院教育教学的全过程。第二十一条 学院实行教学质量督导评价制度,对教学质量、学生学习状态进行监督、引导和评价。强化质量意识,加强质量管理和指导,完善教学质量评价体系。第二十二条 学院推行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推行学历证书和职业技能证书相结合的“ 双证书” 制度。 7

9、第二十三条 学院建立专业建设与人才培养的保障制度。有计划推进文献资源建设、教育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实习实训基地,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创设良好的办学条件与办学环境。科学研究第二十四条 科学研究是学院办学活动的重要内容,学院坚持教学与科研并举,通过科研活动创新知识,开发技术,促进专业和课程建设,提高教学质量,提升专业水平,为社会服务。第二十五条 学院设立专门机构统一管理科研项目、技术开发、科研奖励及科研考核等工作,促进学院科研活动的开展和科研水平的提高。第二十六条 学院设立高职教育研究所等研究机构,负责开展科学研究和为学院提供决策参考等工作。学院根据汕头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设置若干研究机构,开展应

10、用研究和技术开发,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学院成立学报编辑委员会和编辑部,负责学院学报的组稿、审稿、编辑和出版等日常工作。第二十七条 学院依法保障学术自由,鼓励师生员工开展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促进科研成果转化,反对学术不端、学术腐败,依法保护知识产权。社会服务第二十八条 学院遵循“服务社会、促进教学、促进科研、互惠互利”的原 则,依法 为地方的经济、文化及社会事业发展提供 8 服务。第二十九条 学院依法对本院师生员工参与社会服务的工作进行管理。第三十条 学院根据自身办学条件和区域产业特点,围绕行业需求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开展各级各类技能培训,职业资格培训与鉴定,应用技术研究和新产品、新工艺研发等

11、,充分发挥辐射和带动作用。文化传承创新第三十一条 学院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焕发地方文化活力,创新校园文化,推进文化传承创新,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化。第三十二条 学院大力弘扬潮汕文化、华侨文化和特区文化,融汇地方特色的“勤 奋开拓、创新务实 、团结爱乡” 文化精粹。第三十三条 学院营造健康文明的校园文化氛围,陶冶学生情操,构建学生健康人格。树立学生服务社会的责任意识,全面塑造学生的综合素质。管理体制党 委第三十四条 学院党委是学院的领导核心,履行党章等规定的各项职责,把握学院发展方向,决定学院重大问题,监督重大 9 决议执行,支持院长依法独立负责地行使

12、职权,保证以人才培养为中心的各项任务完成。其主要职责是:(一)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依法治校,依靠全校师生推动学院科学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二)讨论决定事关学院改革发展稳定及教学、科研、行政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和基本管理制度;(三)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选拔、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讨论决定学院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负责人的人选,依照有关程序推荐校级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人选。做好老干部工作;(四)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讨论决定学院人才工作规划和重大人才政策,创新人才

13、工作体制机制,优化人才成长环境,统筹推进学院各类人才队伍建设;(五)领导学院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师生头脑,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牢掌握学院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维护学院安全稳定,促进和谐校园建设;(六)加强大学文化建设,发挥文化育人作用,培育良好校风学风教风;(七)加强对各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 10 育、管理、服务工作,发展党内基层民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学院党委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八)领导学院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九)领

14、导学院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十)做好统一战线工作。对学院内民主党派的基层组织实行政治领导,支持他们依照各自的章程开展活动。支持无党派人士等统一战线成员参加统一战线相关活动,发挥积极作用;(十一)讨论决定其他事关师生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第三十五条 学院党委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坚持民主集中制,集体讨论决定学院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履行职责。学院党委会是学院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的议事决策机构,按照“ 集体 领导、民主集中、个 别酝酿、会 议决定” 的原则召开党委会议。党委会议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议题由学院领导班子成员提出,党委书记确定。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能召开;讨论决定干部任免等重要事项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方能召开。表决事项时,以超过应到会党委委员人数的半数同意为通过。不是党委委员的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可列席会议。第三十六条 党委书记主持党委全面工作,按照党和国家有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重点行业资料库 > 1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