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顺昌县 元坑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元坑镇人民政府二一七年十二月顺昌县元坑镇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 1 -目 录第一章 指导思想和调整原则 .- 1 -第一节 指导思想 .- 1 -第二节 调整原则 .- 1 -第二章 土地利用现状 .- 3 -第三章 调整主要内容 .- 4 -第一节 耕地保有量调整 .- 4 -第二节 基本农田任务调整 .- 4 -第三节 建设用地任务调整 .- 5 -第四节 其他规划指标调整 .- 6 -第四章 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与保护 .- 7 -第五章 土地利用布局优化调整 .- 10 -第一节 耕地和
2、基本农田布局调整 .- 10 -第二节 建设用地布局优化调整 .- 10 -第六章 土地用途和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 .- 14 -第一节 土地用途分区 .- 14 -第二节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 .- 17 -第七章 保障措施 .- 20 -附表 .- 22 -顺昌县元坑镇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 1 -第一章 指导思想和调整原则第一节 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顺昌县经济社会发展提出的土地利用目标任务,适应土地管理新形势,转变规划理念;统筹土地利用与经济社会发展,保护耕地和基本
3、农田,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强化土地利用空间管制;强化与经济社会发展“十三五” 规划、县域总 体规划、 环 境功能区划和林地保护规划等多规融合;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坚持“ 大稳定、小调整”原则,达到县级规划“调结构、优格局、促 发展” 的总体目标,构筑生产空间 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 空间山清水秀的空间格局,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第二节 调整原则(一)总体稳定、局部微调按照国家和省确定的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指导原则、规划目标和主要任务, 继续实施规划确定的土地分区引导原则,保持建设用地布局总体稳定, 结合“ 十三五”规划部署,合理调整建设用地规划指标,优化土地开发利用结构与布局。(二)
4、坚守红线、量质并重按照坚守耕地保护红线,确保实有耕地数量基本稳定、质量不下降的要求,以 2014 年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的耕地数量为基础,科学确定各地耕地保有量。优质耕地除实施国家、省重大发展战略、顺昌县元坑镇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 2 -“十三五”重点建设项目难以避让的以外,应划入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三)节约集约、优化结构坚持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实行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加大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力度,统筹建设用地增量与存量,统筹基础设施与城乡建设用地,统筹城镇与农村建设用地,合理调整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四)加强协调、充分衔接坚持科学论证、标准统一
5、、民主决策, 强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 划和生产力、交通布局等相关专项规划的协调,做好上级和下级规划的衔接,完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五)专家领衔、多方参与充分发挥专家领衔作用,广泛吸收相关专家、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对规划调整完善方案进行充分听证、论证,努力提高规划调整的科学性、可行性与可操作性。第二章 土地利用现状根据 2014 年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数据,顺昌县元坑镇土地总面积为 170.7567 平方公里(17075.67 公顷),其中:农用地面积为顺昌县元坑镇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 3 -15904.87 公顷,占土地总
6、面积的 93.14%;建 设用地面积为 634.81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3.72%;其他土地面积为 535.99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3.14%。(一)农用地农用地中耕地面积 1326.25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7.77%;林地面积 13630.61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79.82%;园地面积 596.78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3.49%;其他农用地面积 351.23 公顷,占土地 总面积的 2.06%。(二)建设用地建设用地中城乡建设用地面积 516.98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03%,其中:城镇工矿用地面积 354.53 公顷 ,占土地总面积的2.07%;农村居民点用地 16
7、2.45 公顷,占土地 总面积的 0.95%;交通水利用地面积 88.92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0.52%;其他建设用地面积28.91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0.17%。(三)其他土地其他土地中水域面积 323.00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1.89%;草地面积 90.46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0.53%;自然保留地面 积 122.53 公顷,占土地 总面积的 0.72%。顺昌县元坑镇 2014 年土地现状数据详见附表 1。顺昌县元坑镇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 4 -第三章 调整主要内容第一节 耕地保有量调整(一)耕地总量保护严格保护耕地,全面落实县级规划下
8、达的耕地保护任务,规划期末全镇上级下达耕地保有量任务调整为1251.39公顷。(二)耕地占补平衡为加强耕地保护,按照“占多少,补多少”、 “占水 补水” 、“占优补优”的原则,严 格执行耕地“ 先补后占”制度。严格保 护耕地,按照少占耕地的原则,引 导和鼓励城镇建设向劣质农用地、存量建设用地转移,加强对城镇周边集中连片优质耕地的保护。2006-2020年元坑镇补充耕地不低于68.95公顷,其中 2015-2020 年元坑镇补充耕地不低于38.55公顷;补充的耕地主要来源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开发整理、复垦等。(三)耕地质量提升规划期内大力推行耕地表土剥离、有机肥推广、新增耕地地力培肥等项目实施
9、,努力实现耕地整体质量不下降,并将新增耕地纳入基本农田整备区。加大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力度,积极开展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维护农业基础设施,提高耕地生产能力,并建立相应的监测网络体系,实施动态监测。第二节 基本农田任务调整围绕粮食安全、经济安全、生态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目标,按照发顺昌县元坑镇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 5 -展现代农业、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的要求,坚守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确保调整划定后的 2020 年的基本农田任务不低于 1030.13公顷。第三节 建设用地任务调整(一)建设用地总量调整2014年,元坑镇建设用地面积为634.81公顷;规划
10、至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调整为664.50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调整为537.88公顷,其中城 镇工矿用地规模调整为400.92公顷,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调整为126.62公顷。根据“十三五”期间全镇用地需求、新型城镇化建设发展实际,统筹各业各类用地,优化建设用地结构,重点保障全镇生态新型城镇、工业发展、交通水利等各类建设用地。(二)建设用地增量调整按照严控增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提升效率的原则,根据上级下达指标, 规划调整后 2006-2020 年新增建 设用地规模控制在 119.03公顷以内,其中 2015-2020 年新增建设用地规 模控制在 50.66 公顷以内。(三)人均城镇
11、工矿效率优化按照以人定地、地随人走的原则,结合全镇人口城镇化率增长速度和新增用地标准,统筹城乡发展,合理确定人均城镇工矿用地,优化城镇建设用地集约化程度。至 2020 年,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119 平方米/人以内。顺昌县元坑镇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 6 -第四节 其他规划指标调整(一)园地指标调整引导新建园地向立地条件适宜的丘陵、台地和荒坡地集中发展。加强对中低产园地的改造和管理,稳步提高园地单产和效益。2014 年,全镇园地面积为 596.78 公顷,规划至 2020 年,园地总规模调整为576.22 公顷。(二)林地指标调整按照顺昌县打造国家级生态县
12、、绿色发展示范县、省级森林城市的发展要求, 规划期间林地总规模调整为 13688.59 公顷;建设速生丰产林基地和丰产高效毛竹林,加强低效林地的改造,加快迹地更新及受损林地的恢复和重建。(三)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耕地指标调整按照因地制宜、注重生态安全、科学规划、适度推进的原则,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前提下,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大规模占用农用地、耕地。2006-2020 年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 用地规模、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规模分别调整为 108.68 公顷和 58.07 公顷;其中 2015-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规模、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规模分别调整为 45.39 公顷和 21.09
13、 公顷。顺昌县元坑镇调整前后各主要规划调控指标详见附表 2。顺昌县元坑镇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 7 -第四章 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与保护(一)科学调整和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科学调整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重点协调好基本农田保护区和各类建设用地布局。在已有基本农田划定和保护成果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确定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按照总体稳定、局部微调、应保尽保、量 质并重的要求,坚持依法依规、规范划定, 坚持统筹规划、协调推进, 坚持保 护优先、优化布局,坚持特殊保护、管住管好的原则对基本农田布局进行优化调整。调出的基本农田主要包括零星分散、规模较小
14、、不易耕作、质量较差等不宜作为永久基本农田的耕地;现状基本农田中的建设用地、未利用地,以及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其他农用地;“十三五”期间急需落地的重点建设项目占用的基本农田等。顺昌县元坑镇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表详见表4-1。表 4-1 顺昌县元坑镇永久基本 农田划定表单位:公顷行政区域 耕地名称 代码 合计 小计 水田 水浇地 旱地可调整地类小计备注元坑镇 350721011 1030.13 929.91 909.33 0.00 20.58 100.22 宝庄村 350721011001 51.75 51.75 51.75 0.00 0.00 50.20 谟武村 350721011002 98.33
15、98.33 97.16 0.00 1.17 1.30 洋坊村 350721011003 165.23 165.23 162.82 0.00 2.41 28.77 蛟溪村 350721011004 110.38 110.38 105.35 0.00 5.03 2.90 槎溪村 350721011005 133.23 133.23 129.67 0.00 3.56 0.62 秀水村 350721011006 62.41 62.41 61.86 0.00 0.55 5.51 福峰村 350721011007 62.93 62.93 62.01 0.00 0.92 0.69 曲村村 350721011
16、008 86.98 86.98 85.24 0.00 1.74 7.29 光地村 350721011009 18.18 18.18 17.01 0.00 1.17 0.62 赖源村 350721011012 83.48 83.48 79.52 0.00 3.96 0.00 顺昌县元坑镇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 8 -行政区域 耕地名称 代码 合计 小计 水田 水浇地 旱地可调整地类小计备注东郊村 350721011013 25.57 25.57 25.51 0.00 0.06 1.17 九村村 350721011014 20.69 20.69 20.69 0.
17、00 0.00 0.69 际下村 350721011015 10.75 10.75 10.75 0.00 0.00 0.45 (二)坚守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从严管控非农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永久基本农田一经划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擅自改变用途。除法律规定的能源、交通、水利、 军事设施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选址无法避让的外,其他任何建设都不得占用,坚决防止永久基本农田“非 农化” 。不得随意改 变永久基本农田 规划区边界特别是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符合法定条件的,需占用和改变永久基本农田的,必须经过 可行性论证,确实难以避让的,应当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方案和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一并报国务院批准,及时补划数量相当、质量相当的永久基本农田。(三)切实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基本农田保护区管制规则保护永久基本农田,严禁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禁止破坏永久基本农田。严格执法监督,对违法违规占用、破坏永久基本农田的行为严厉查处。(四)加大永久基本农田建设力度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整合涉农资金,吸引社会投资,在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土地整治,全面推行耕地耕作层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