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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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1新密食药监 2017 号新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防范应对规程(试行)的通知各乡镇、街道办事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局机关各科室、食药检所:为进一步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规范工作程序,有效防范和妥善应对各类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现将新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安全事件防范应对规程(试行)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新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食品药品安全事件防范应对规程(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有效防范和妥善应对食品药品安全事件,最大程度减少对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的危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预案和职责分工,参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药品安全事件防

2、范应对规程(试行)(食药监应急2013128 号)、河南省食品 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 药品安全事件防范应对规程(试行)(豫食药监应急2014 77 号),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安全事件防范应对规程(试行)(郑食药监 2016154 号),制定本 规程。第二条 本规程所指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包括国家、河南省、郑州市和新密市食品药品安全方面各类应急预案规定的事故或事件,以及其他已经或可能造成不良影响,需要采取紧急措施应对处置的食品药品安全舆情事件。第三条 工作原则:(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落实地方政府属地责任,根据事件严重程度,分级组织应对工作。3(二)快速反应、协同

3、应对。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建立协调联动机制,按照职责分工,第一时间开展应急处置,最大程度减少损失和影响。(三)预防为主、防治并重。加强风险监测和日常监管,履行全程防范、全员应急的理念,及时发现安全事件苗头,消除安全隐患。(四)科学严谨、依法处置。充分利用科学手段和技术装备,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做好食品药品安全事件防范应对工作。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第四条 新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局 长任组长,分管食品药品应急管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局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各基层食药监所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应急管理科,分管食品药品应急管

4、理工作的局领导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第五条 领导小组职责:(一)领导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方面急体系建设和食品药品安全事件防范应对工作;4(二)配合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开展与我市有关的重特大、较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开展一般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三)研究决定食品药品安全事件防范应对的重大决策与指导意见,协调解决防范应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第六条 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二)履行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工作的综合协调、信息汇总和报告、督查督办职责;(三)组织协调各相关科室、各基层食药监管所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事件风险防范和应急处

5、置工作;(四)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和应急队伍、应急装备、应急保障等能力建设;(五)组织相关科室制定、修订食品药品安全方面的专项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六)负责领导小组会议组织和重要工作的督促检查;(七)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5第七条 根据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需要,以局机关和食品药品应急中队、食品药品检验所等直属科室、基层食药监管所的监管执法人员、检验检测人员为主要力量,建设市级食品药品安全应急队伍。第八条 按照“谁监管、谁负责,谁处置、谁指挥”的原则,建立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前线指挥长制度。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后,相关业务分管领导为前线指挥长,相关业务监管科室负责人

6、为副指挥长,依法履行职责,确保处置工作统一、有序、高效。当事件涉及多个科室或事件影响较大,需要协同处置的,由局主要领导明确 1 名指挥长牵头负责,统一协调指挥应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与前线指挥长的工作衔接机制和信息互通机制。第九条 前线指挥长、副指挥长职责:(一)依据职责分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预案,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到事发现场指挥应对工作,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应急处置情况; (二)建立前线指挥体系和工作机制,协调、调度相关处置力量和资源;(三)配合和参与信息发布;6(四)组织应急处置总结评估。第十条 协同处置食品药品安全事件时,各相关科室和单位依据各自职责,参

7、照以下分工开展工作。(一)综合协调:由应急管理科科牵头,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办公室、信息科、财务科等参加。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对工作组织协调,信息汇总和报告,通信、交通、资金、物资和后勤保障,以及领导小组会议的组织;负责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二)事件调查:由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业务监管科室牵头,局食品药品应急中队、食品药品检验所、事发地食药监管所等单位参加。组织开展事件调查和原因分析,对问题产品进行检验检测,以及事件风险评估和发展趋势研判等,作出事件调查结论,提出相关防范意见和建议。由卫生、农业、畜牧等部门牵头进行原因调查的,相关科室和单位予以配合。(三)危害控制:由主要监管责任科室牵头,

8、相关科室、食品药品应急中队参加。指导、监督事发地基层食药监管所或组织在全市范围内对问题产品采取停止生产、销售、使用,查封、扣押,责令召回、下架和销毁等行政控制措施,严格控制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防止危害蔓延扩大。7(四)新闻宣传:由办公室(信息宣传科)牵头,相关科室配合。负责事件处置的新闻发布、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相关科室应及时通报情况,由办公室(信息宣传科)拟定统一口径,经局主要领导同意后发布。信息发布内容包括事件概况、影响范围、应对措施、需要公众配合采取的措施、公众防范常识和事件调查处理进展情况等。较大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信息及重要敏感信息,按有关规定和程序,经市委宣传部审核后发布。

9、第十一条 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食品药品安全事件防范应对工作需要,从市食品药品专家人员中确定相关专业专家,组成专家组,为领导小组提供决策参考建议,对防范应对工作进行技术指导。第十二条 按照“分 级负责、就近指挥”的原则,事发地基层食药监管所应主动开展先期应急处置工作,对突发事件现场、涉事物品等依法及时采取控制措施,防止证据灭失、危害扩大,并根据事件级别逐级移交指挥权。第十三条 各基层食药监管所要明确相应的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工作领导人员和办事人员,严格按规定落实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迅速、有序地组织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8第三章 食品药品安全事件信息监测处理程序第十四条 局属各业务科室、乡镇(街

10、道办事处)食药监管所要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事件信息搜集与监测,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风险分析,及时发现安全事件苗头,及时报告食品药品安全事件信息,早预警、早处置,有效控制事态发展蔓延。局应急管理科具体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件信息报告和管理工作。第十五条 食品药品安全事件信息主要包括:(一)一般、较大及以上级别食品安全事故;(二)未达到食品安全事故分级标准的食物中毒事件;(三)一般、较大及以上级别药品(含化妆品及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 (四)其他可能导致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敏感信息。第十六条 食品药品安全事件信息的来源包括:(一)上级领导对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批示;(二)系统内上报的食品药品安全事件信息

11、;(三)有关部门通报的食品药品安全事件信息;9(四)不良反应监测机构监测到的或投诉举报机构收到的食品药品安全事件信息;(五)日常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检、风险监测中发现的食品药品安全事件信息;(六)其他渠道获取的食品药品安全事件信息。第十七条 上级领导对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批示,由局办公室按照文电运转程序报局领导。局领导批示要求应急管理科牵头办理的,应急管理科及时会同相关科室和单位核查应对,处置结果及时报告局领导;局领导批示相关业务科室牵头办理的,局办公室将领导关于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批示同时抄送应急管理科。第十八条 各基层食药监管所获知食品药品安全事件信息后,应立即核实有关情况并在 1 小时内报告局应

12、急管理科,非工作时间向局值班室报告。各基层食药监管所报送信息时,可先通过电话、短信等形式先行报告事件主要情况,稍后及时报送相关书面材料,报告时应确保信息核对无误。涉密信息的报告按保密有关规定处理。重特大突发事件以及事件敏感或可能演化为重特大突发事件的,应第一时间报告,电话报告一般不超过 20 分钟,书面报告不超过 40 分钟。情况紧10急时,在报告新密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的同时,可以直接向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报告。第十九条 局属相关业务科室和直属部门获知食品药品安全事件信息后,应及时通报局应急管理科。应急管理科会同相关业务科室核实后,向局领导提出应对工作建议,并按要求抓好督促落实。第二十条 发生食

13、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后,事件发生地基层食药监所、局相关业务科室应于每日 15 时前向应急管理科报告或通报工作进展情况。重要情况及时报告。第二十一条 食品药品安全事件信息报告按照“首报事件要素、续报事件详情、终报事件结论” 的原则报送。首报要简化研判和审核程序,确保信息快速上报,内容主要包括发生时间、发生地点(单位)、事件类别、可能危害或影响四要素。续报要确保信息全面准确上报,可以对首报进行补充和说明,内容主要包括事件进展情况、处置措施、调查情况、原因分析、发展趋势、工作建议等。根据事件应对情况可进行多次续报。终报应当按规定对事件进行总结评估,提交事件最终调查处理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件基本情况、调查处理过程、事件性质、事件责任认定、整改措施等。第四章 食品药品安全舆情信息监测处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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