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海 宁 市 康 乐 路 商 铺 租 赁交易文件项目编号:NC2018051浙 江 江 南 要 素 交 易 中 心 有 限 公 司地址:海宁市文苑南路 138 号 电话:0573-87657826前 附 表序号 内 容 说 明 与 要 求1 交易方式 书面竞价2 公告期限 自交易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名截止之日止3 看样时间及联系人看样时间:即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前的工作时间内联系人: 肖顺华 电话:87822303。联系人: 严海峰 电话:87711528。4 报名时间及地点时间:2018 年 4 月 23 日2018 年 4 月 27 日(节假日除外)09:0011:00,14:3016:30地点
2、:本中心一楼要素交易窗口5 交易保证金 缴纳账户单位名称: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交易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账 号:12040850292014338616 交易保证金缴纳 截止时间 时间:2018 年 4 月 27 日 16:007 竞价会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8 年 4 月 28 日 14:30地点:本中心二楼第三开标室。8 产权交易凭证 领取地点 本中心四楼 403、405 室1第一部分 交易公告本中心受海宁市袁花镇彭墩股份经济合作社、斜桥镇斜桥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对海宁市康乐路商铺租赁项目(项目编号:NC2018051)交易信息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
3、网站()进行披露,现公告如下:一、交易标的:标的序号标的名称(含地址、门牌) 建筑面积约 ()租赁期限(年)交易起始价(首年租金)(元/年)以后每年对前一年租金的增幅(%)交易保证金(元)原承租人是否有优先权1 商铺(康乐路 83-85 号) 191.52 3 80000 16000 无2 商铺(康乐路 87-89 号) 195.74 3 80000 16000 无注:标的 1 出让方为海宁市袁花镇彭墩股份经济合作社;标的 2 出让方为海宁市斜桥镇斜桥股份经济合作社。二、看样时间及联系人:看样时间:即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看样联系人:标的 1 肖顺华,电话:87822303;标的 2 严海峰,电
4、话:87711528。三、受让资格1、受让方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四、交易方式本项目采用书面竞价方式进行交易。五、交易保证金:1.交易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18 年 4 月 27 日 16:00,竞买人应在截止时间前缴纳交易保证金,金额见上表。2.竞买人须以网银转账等方式缴纳交易保证金,且注明项目编号和竞买标的。3.保证金缴纳帐户:单位名称: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交易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账 号:1204085029201433861六、报名时间及地点:报名时间:2018 年 4 月 23 日2018 年
5、4 月 27 日(节假日除外)09:0011:00,14:3016:30地点: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 一楼要素交易窗口竞买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名手续,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时,竞买人需提交以下报名资料:21.竞买申请表(附件 1) ; 2.竞买承诺书(附件 2) ;3.交易保证金缴纳凭证;4.竞买人为自然人的提交自然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竞买人非自然人的提交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上述若委托代理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附件 3) 、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受自然人委托的还应提交委托人身份证件原件,同一委托代理人仅可接受一位竞买人的授权办
6、理报名手续。七、竞价会时间及地点:2018 年 4 月 28 日 14:30。地点:本中心二楼第三开标室。八、交易文件的取得:本项目交易文件可在报名时在窗口领取,或由竞买人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下载并使用。中心地址:海宁市文苑南路 138 号联系电话: 0573-87657826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有限公司2018 年 4 月 23 日3第二部分 交易须知1. 交易申请1.1 竞买人按交易公告规定办理报名手续。委托代理的,委托代理人在交易活动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视同竞买人签署和处理,由此可能存在或引起的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同一委托代理人仅可接受一
7、位竞买人的授权办理报名手续。1.2 竞买人提交的报名资料,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确认通知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报名不具竞买资格:1.2.1 不符合受让资格的;1.2.2 未按规定缴纳交易保证金的;1.2.3 超过报名截止时间报名的;1.2.4 无相关证照或相关证照已过期或失效的;1.2.5 报名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1.2.6 委托他人代理,委托资料不齐全或多个竞买人委托同一代理人的;1.2.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3 竞买人的竞买资格一经确认,不得撤回。2. 交易保证金2.1 交易保证金的缴纳2.1.1 竞买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按规定缴纳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
8、金的缴纳以到账时间为准。2.1.2(一个竞买人竞买多个标的)一份保证金对应一个标的,一个竞买人可竞买多个标的。同一竞买人参与多个标的竞价的,需支付多个标的的保证金,并书面形式告知本中心竞买人缴纳保证金对应的具体标的。2.2 交易保证金的退还2.2.1 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在签订合同且按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后 5 个工作日内,由竞得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和退保证金通知函及保证金收款收据(是单位的开具正规收据)到交易中心办理退还手续。2.2.2 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其交易保证金在竞价会结束后,凭以下手续到交易中心办理退还手续:(1)竞买人为自然人的,应由竞买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和保证
9、金收款收据原件办理退还手续;(2)竞买人为单位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和单位开具的收款收据办理退还手续。2.2.3 交易中心将在收到竞买人提交的收款收据后五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交易保证金(不计息)。3.成交原则43.1 在报名时间截止后,对应标的若仅一人递交报名申请资料,并符合资格条件的,则采取不改变该交易标的已公布的条件直接成交,该竞买人成为竞得人;该竞得人在报名时提交的竞买承诺书中承诺的起始价作为成交价;若对应标的有两人及以上递交报名申请资料的,则对该交易标的进行书面竞价,竞买人应在规定时间参加竞价会,竞价规则详见本交易文件第四部分。3.2 项目成交后,竞得人应当
10、场签订成交确认书 。3.3 本项目交易结果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进行公布。4. 付款要求4.1 交易标的成交总价(或称租金) ,不包括竞价服务费、履约保证金以及标的交割时所发生的所有费用。成交总价(租金)根据租赁期限(除去装修期或免租期)及年租金折算到天计算,成交总价(租金)=每年租金/365*实际承租天数,计算结果保留到元。付款方式为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以后每一年度租金在前一年租赁期到期前 30 天内汇入转让方指定账户。付款时间见本款第 5 条。5. 签订合同5.1 竞得人应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 5 个工作日内付清的第一年租金,并凭付款凭证及成交确认书与转让方签订合同。标的 1 竞得人
11、租金支付给彭墩村并签订合同,标的 2 竞得人租金支付给斜桥村并签订合同。5.2成交确认书 、交易文件、报价文件等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5.3 竞得人签订合同并付清合同价款后,即成为本项目的受让方。6.出具交易凭证交易双方凭合同复印件到交易中心领取产权交易凭证。7. 违约责任7.1 竞买人有下列行为的构成违约:7.1.1 竞买人应价后撤回的;7.1.2 因竞买人原因(不按时参加竞价会或参加竞价会但所有竞买人均对于起始价不应价)导致所报标的流标的;7.1.3 竞买人有扰乱交易秩序行的;7.1.4 竞买人提供伪造或虚假材料骗取竞买资格或受让的;7.1.5 相互串通或对其他竞买人采取诋毁、排挤、欺骗、
12、威胁等不正当或非法手段阻碍他人竞买的;7.1.6 向相关利益当事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7.1.7 在交易活动中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竞买人有上述行为的,本中心有权取消其竞买资格,除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作为违约金归转给转让方所有外,还将追究其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7.2 竞得人有下列行为的构成违约:7.2.1 竞得人拒签成交确认书的;57.2.2 竞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付清应付价款的; 7.2.3 竞得人拒签合同的。竞得人有上述行为的,视为其主动放弃受让该标的,本中心有权对受让标的物按照转让方的要求,由其他竞买人受让或另行组织交易。该竞得人除其交易保证金自动成为违约金归转让方所有外,还
13、需承担赔偿转让方经济损失的违约责任,损失金额包括但不限于该标的最终成交总价与该受让方报价的差额。 7.3 若该项目(标的)受让方改为该标的出价排名第二的竞买人,该出价排名第二的竞买人拒签成交确认书放弃受让的,其交易保证金自动成为违约金归转让方所有,该项目(标的)另行组织交易。8. 交易标的交割标的交割手续按交易双方签署生效的合同相关条款办理。第三部分 交易标的及相关规定1. 交易标的状况1.1 交易标的清单详见第五部分。1.2 租赁起始日期:合同签订后次日起。1.3 标的按现状租赁,以实地看样为准。现状仅指交易标的的房屋结构,不包括其现有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设施等。1.4 租赁用途:应符合
14、公安、消防、卫生、环保、工商、城管等部门对相关经营活动的限制或特殊要求。1.5 装修期:标的无装修期。1.6 标的若无水、无电的,由受让方自行向国家相关部门咨询申请是否可以开通,可以开通的,相关费用自负。物业管理费竞租人支付。1.7 履约保证金(含水电押金):履约保证金金额按各标的成交总价的 12%计算,竞得人应在合同签订前汇入转让方指定账户。1.8 受让方承租后不得擅自转租、分租或变相转租。2. 看样须知及要求2.1 竞买人在规定的看样时间内,可以要求看样联系人一同前往,并亲临标的现场。若竞买人未要求看样联系人陪同或自行前往标的现场或未前往实地看样的,视为竞买人自动放弃实地看样的相关权利,并
15、已对交易标的实物现状予以确认。2.2 竞买人在交易申请前,应仔细审查标的实际情况(包括权证或有关证明材料是否齐全、现场门牌是否标识或标识是否正确等) ,调查是否存在瑕疵,承担尽职调查责任。2.3 竞买人应慎重决定交易申请行为,一旦向本中心提交交易申请的相关资料,即表明对交易标的已完全了解,并自愿接受交易标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6第四部分 竞价规则(本规则适用于交易标的有两人及以上报名的竞买人)1.本项目采用书面竞价方式进行交易,竞买人或委托代理人持竞买资格确认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件进入竞价会现场。2.竞价规则2.1 书面竞价规则:竞买人在竞价开始后,在主持人规定的时间内书面提交一次性报价
16、,报价不得低于各标的交易起始价。各标的按竞买人有效报价由高到低确定排名,若报价相同,则抽签决定排名。排名第一的竞买人为该标的的竞得人,其报价为该标的的成交价,竞得人应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如排名第一的竞得人放弃受让或被取消受让资格的,该标的由排名第二的竞买人竞得,该竞买人的报价则为该标的成交价,该排名第二的竞得人应在交易中心规定的时间内签订成交确认书。报价低于交易起始价或到场未报价的视为无效报价,无效报价的竞买人不得参与该项目的再次竞价。3. 其他规定3.1 竞买人应按时参加竞价会,竞买人不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竞价过程不因竞买人的中途退场而中止,竞买人如中途退场,将视为自动放弃竞价。3.2
17、 进入竞价会现场后,竞买人应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对故意扰乱现场秩序的竞买人,工作人员有权劝其退场并取消其竞买资格。3.3 竞得人应当场签署成交确认书 ,采用书面竞价方式交易的应在记录单上签名或盖章。上述文件不论受让方是否签署,其全部条款即对受让方产生约束力并生效。3.4 竞得人应当场签署成交确认书并在竞价记录单上签名或盖章。上述文件不论竞得人是否签署,其全部条款即对竞得人产生约束力并生效。3.5 其他未尽事宜,将在竞价会开始前以书面形式或在竞价会上口头公开公布告知竞买人。7第五部分 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编号:(镇、街道+村、社区+年度+序列号;如海昌街道双冯村 2016 年 1 号合同:HCJ
18、DSFC2016001)村级资产资源租赁合同(样本)租赁物名称:出租方名称:承租方名称:海宁市农业经济局监制二 0 一六年六月8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租赁事宜签订本合同。一、租赁物基本情况1、甲方将位于 的资产(资源)出租给乙方使用。租赁物包括: 。2、甲方将位于 的 亩( 平方米)非农建设用地出租给乙方使用。甲方不保证上述出租的租赁物符合或达到乙方承租的意图。乙方对上述租赁物已进行了实地踏看,对租赁物的位置、现状、存在的瑕疵以及使用租赁物可能存在的风险亦已作了充分的了解和
19、预测评估,表示愿意承租。二、用途乙方租赁甲方租赁物用于 ,不得作其他用途。三、租赁期限租赁期为 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四、租金及履约保证金1、资产租赁款按 元/年/平方米,租金为 元;非农建设用地按 元/年/亩(平方米) 。本合同项下的租赁物每年租金总价为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 。本合同期限内租金总价为 元(大写:人民币 ) 。2、本合同所约定的租金为非含税价,租赁物税金由 承担。3、增长机制:A、租金每隔 年递增一次,递增方式为环比递增,递增幅度为上一年租金总价的 %。B、 。4、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须一次性向甲方缴纳相当于 3 年总租金 的 %作为履约保证金,计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