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杭 州 市 科 学 技 术 协 会关于开展第十五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的通知各区、县(市)科协,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促进会),企事业科协,有关单位: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国科协 共青团 中央关于开展第十五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的通知(科协发组字2017 55 号)和浙江省有关推荐与评选工作精神,现就做好我市推荐第十五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候选人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男性候选人不超过 40 周岁(1977年 1 月 1 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候选人不超过 45 周岁(1972年 1 月 1 日及以后出生)。
2、其他条件具体参照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国科协 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第十五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的通知(科协发组字2017 55 号)文件要求- 2 -二、申报材料包括:(1)推荐工作情况报告一份(由推荐单位撰写,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2)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表(本人填写)一式四份,并发送电子版;(3)有关附件材料一份(装订成册)。三、材料上报时间:各推荐单位于 2017 年 9 月 25 日前,将候选人材料报送到杭州市科协学会部。电子版发送至: 纸质件寄送至:杭州市科协大楼 1312 室(延安路 499 号)联系人:高戎、姜彤 电话:057185156105四、对各
3、推荐单位的上报人选,市科协将组织专家进行评选,从中推选出 2 人参加浙江省评选,浙江省再推荐 15 名作为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请各推荐单位按照通知中的要求,认真做好本次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的推荐工作。杭州市科学技术协会2017 年 9 月 11 日- 3 -中 共 中 央 组 织 部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部中 国 科 协共 青 团 中 央文 件科协发组字2017 55号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国科协 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第十五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的通知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大力实 施 创 新 驱 动 发 展
4、战 略 和 人 才强 国 战 略 ,激 发 广 大 青 年 科 技 工 作 者 的 创 新 创 造 热 情 ,引 导广 大 青 年 科 技 工 作 者 积 极 投 身 创 新 争 先 行 动 ,努力造就千百万青年科技英才,为 建 设 世 界 科 技 强 国 贡 献 智 慧 和 力 量 ,以优 异 的 成 绩 迎 接 党 的 十 九 大 胜 利 召 开 ,中 共 中央组织部、人力- 4 -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 科 协 、共 青 团 中 央 决 定 开 展 第 十 五 届中 国 青 年 科 技 奖 候 选 人 推 荐 与 评 选 工 作 ,并 在 获 奖 者 中 评 选“中 国 优 秀 青 年 科
5、 技 人 才 ”。现 将 有 关 事 项 通 知 如 下 :一、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一)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1.拥 护 党 的 路 线 、方 针 和 政 策 ,热 爱 祖 国 ,遵 纪 守 法 ,具有 “献 身 、创 新 、求 实 、协 作 ”的 科 学 精 神 ,学 风 正 派 。2.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作出突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3)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男性候选人不超过 40 周岁(
6、1977 年 1 月 1 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候选人不超过 45 周岁(1972 年 1 月 1 日及以后出生)。(二)中 国 优 秀 青 年 科 技 人 才 候 选 人中国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候选人从本届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奖者中产生,在符合中国青年科技奖评选条件的基础上,须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良好的科学精神和科学道德,在青年科技工作者中堪称榜样和楷模。2.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工程技术方面、科技成果转化- 5 -中取得高水平、创新性、突破性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所取得科技创新成果代表我国科技水平,位居世界科技前沿、领先水平;为所在学科青年拔尖人才;在国际同行中具有一定影响力;具有较强的科研领军才能和
7、协同创新能力。3.年龄不超过 40 周岁(1977 年 1 月 1 日及以后出生)。二、推荐渠道和推荐名额(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科协、团委可共同推荐本地区候选人 15 名;(二)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科协、共青团中央可分别推荐候选人 15 名,教育部、中科院、国务院国资委可分别推荐候选人 30 名,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农业部、卫生计生委可分别推荐候选人 10 名,自然科学基金会、工程院可分别推荐候选人 5 名,其他中央和国家机关部委、国务院直属机构可推荐候选人 2 名;(三)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可推荐军队系统候选人
8、 30 名;(四 )中 国 科 协 所 属 各 全 国 学 会 、协 会 、研 究 会 可 推 荐 本 学科 领 域 候 选 人 2 名 ,中 国 青 年 科 技 工 作 者 协 会 可 推 荐 候 选 人15 名 ;(五)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有关机构可推荐本地区候选人 5 名; (六)中国青年科技奖提名委员会每位提名专家可提名候选人 1 名;- 6 -(七)各有关高校科协、企业科协可推荐候选人 2 名。所有候选人均应通过上述推荐渠道产生。科技工作者特别集中的推荐渠道,经中国青年科技奖领导工作委员会研究同意推荐名额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三、获奖人数本届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奖者不超过 100 名;
9、中国优秀青年科技人才不超过 10 名。往届获奖者不重复授奖。四、推荐工作要求(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 择优” 原则 ,拓宽推荐渠道,严格评选条件,保证评选质量。(二 )人 选 推 荐 要 注 重 向 长 期 工 作 在 科 研 与 生 产 第 一 线和 西 部 欠 发 达 地 区 的 优 秀 青 年 科 技 工 作 者 倾 斜 ,注 意 推 荐在 非 公 有 制 经 济 组 织 工 作 的 优 秀 青 年 科 技 工 作 者 。被 推 荐人 的 科 技 成 果 应 以 在 国 内 作 出 的 成 果 为 主 ,被 推 荐 人 应 为主 要 完 成 人 或 主 要 贡 献 者 。(三)各省
10、、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拟推荐的候选人,由人才工作协调小组或人才工作领导机构统一汇总审核后推荐上报。(四)候选人推荐材料是中国青年科技奖评审的主要依据,应简明扼要,要重点突出候选人的创新性成就和贡献。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五)推荐单位和候选人要自觉恪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推荐材料要客观、准确、完整,对于推荐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 一票否决 ”。如候 选人被投诉,推荐 单位及候选人所在- 7 -单位应进行调查核实并提供书面调查材料和结论性意见。(六)候选人推荐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并由候选人所在单位出具推荐材料非涉密的保密审查证明。材料违反保密规定的,取消被推荐资
11、格。五、推荐材料报送要求(一)电子材料报送要求请各推荐单位根据分配的“推荐单位用户名、密码” (见附件 2)登录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及评审管理系统http:/,根据要求组织候选人用“候选人注册密码” 注册并登 陆后填 报电子材料。其中包括第十五届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表(见附件 1)和有关附件材料。 “推荐单位用户名、密码,候选人注册密码”另行发送。请于 2017 年 10 月 25 日前上传候选人电子材料。上传成功后,不能更改。(二)书面材料报送要求候选人电子材料上传成功后,使用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及评审管理系统打印书面材料,电子版材料与纸质材料须保持一致。书面材料包括:1推荐情况报告 1 份,内容
12、包括推荐人选产生方式、专家评审情况、推荐单位评审组专家名单以及确定推荐的人选等。推荐情况报告电子版请发邮箱()。推荐情况报告须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其中:中央和国家机关推荐的,加盖有关司局公章;地方推荐的,同时加盖党委- 8 -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科协、团委公章;学术团体推荐的,加盖学术团体公章。2第十五届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表一式 20 份,其中原件 2 份,复印件 18 份。推荐表中候选人所在单位推荐意见中需对候选人政治表现、廉洁自律、道德品行,以及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涉密情况出具明确意见;推荐单位推荐意见中需对候选人成就、贡献和学风道德作出评价。3有关附件材料一份(装订成册)。
13、包括:(1)公 开 发 表 的 主 要 论 文 及 专 著 (论 文 限 3 篇 、专 著限 1 本 );(2)主要科技成果目录;(3)被他人引用的论文、专著证明材料;(4)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5)技术应用证明材料;(6)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7)其他成就和贡献证明材料。4候选人所在单位出具的保密审查证明。(三)书面材料报送时间、方式请于 2017 年 10 月 31 日前将候选人书面材料报送至中国科协培训和人才服务中心。材料可由推选单位现场报送,现场报送材料时间为 10 月 26 日至 31 日每天 8:3016:30;也可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邮寄, 请 于 10 月
14、31 日前 寄 达 。除上述两种方式外,其他方式报送的材料原则上不予接收。因推选单位报送材料方式不符合要求造成报送材料逾期的,- 9 -责任由推选单位承担。谢绝候选人本人报送材料。六、组织领导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科协、共青团中央联合成立中国青年科技奖领导工作委员会,负责中国青年科技奖评选表彰工作的组织领导,中国科协负责组织实施,成立领导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评选表彰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中国科协组织人事部。各推荐渠道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构,高质量完成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工作。七、联系方式(一)推荐材料接收单位收件单位:中国科协培训和人才服务中心联 系 人:高文洋 岳文彬 联系电话:(010)62165291 62165293电子信箱:收件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 86 号西楼 604 房间邮政编码:100081(二)推荐及评审管理系统技术支持联 系 人:常 剑联系电话:(010)64391686(三)领导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中国科协组织人事部)联 系 人:范永健 赵崇海联系电话:(010)68526144 68578091- 10 -附件:1第十五届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表(样表)2推荐单位用户名、密码及候选人注册密码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 国 科 协 共青团中央2017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