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湖南省 2015 年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湖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6 年 5 月 11 日2015 年是新组建的省卫生计生委正常运转、融合发展的元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卫生计生系统紧紧围绕富民强省工作大局,以全面健康促全面小康,以人口均衡发展促经济社会稳健发展,保持定力,坚守底线,尽职履责,攻坚克难,全省卫生计生改革发展的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一、卫生资源(一)医疗卫生机构总数。2015 年末,湖南省医疗卫生机构总数达 62646 个,比上年增加 1075 个。其中:医院 1172 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58586 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 2779 个。与
2、上年比较,医院增加 154 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增加 949 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减少 31 个(见表 1)。医院中,公立医院 530 个(占医院总数的 45.22%),民营医院 642 个(占医院总数的 54.78%)。医院按等级分:三级医院 65个,二级医院 312 个,一级医院 331 个,未定级医院 464 个。医院按床位数分:100 张床位以下医院 638 个,100-199 张医院 171个,200-499 张医院 195 个,500-799 张医院 91 个,800 张及以- 2 -上医院 77 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674 个,乡镇卫生院 2296 个,
3、诊所和医务室 10405 个,村卫生室 44822 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中,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47 个,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89 个,妇幼保健院(所、站)139 个,卫生监督机构 130 个。表 1 医疗卫生机构及床位数机构数(个) 床位数(张)2015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4 年总计 62646 61571 396450 355485医院 1172 1018 275831 247018公立医院 530 548 223145 211901民营医院 642 470 52686 35117基层卫生医疗机构 58586 57637 102975 9356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4、) 674 666 9729 8579其中:政府办 408 408 8287 7276乡镇卫生院 2296 2298 92557 83407其中:政府办 2292 2294 92395 83245村卫生室 44822 44699诊所和医务室 10405 9584 0 0专业公共卫生机构 526 523 5334 3913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47 147 0 0专科疾病防治机构 89 86 5334 3913妇幼保健机构 139 139 12210 10865卫生监督机构 130 130 0 0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 2253 2287 0 0其他机构 109 106 100 127- 3 -(二
5、)床位数。2015 年末,湖南省医疗卫生机构床位 396450张,其中:医院 275831 张(占 69.58%),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02975 张(占 25.97%)。与上年比较,床位增加 40965 张,其中:医院床位增加 28813 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增加 9413 张。每千人口医疗机构床位数由 2014 年的 5.28 张增加到 2015 年5.84 张。医院中,公立医院共有床位 223145 张,占医院总数的80.90%,民 营医院 52686 张,占医院总数的 19.10%。(三)卫生人员总数。2015 年末,湖南省卫生人员总数达494176 人,比上年增加 31477 人(
6、增长 6.8%)。卫生人员总数中,卫生技术人员 370788 人,乡村医生和卫生员 47933 人,其他技术人员 17832 人,管理人员 23828 人,工勤技能人员 33795 人。卫生技术人员中,执业(助理)医师150840 人,注册护士 149345 人。与上年比较,卫生技术人员增加 29380 人(增长 8.61%)(见表 2)。卫生人员机构分布:医院 263780 人(占 53.38%),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175864 人(占 35.59%),专业公共卫生机构 53146 人(占 10.75%)(见表 3)。医院中,公立医院共有卫生人员 220516 人,占医院人员的83.60%,
7、民 营医院 43264 人,占 16.40%;公立医院共有卫生技术人员 187236 人,占医院总数的 84.95%,民营医院 33159 人,占医院总数的 15.05%。- 4 -2015 年 ,每 千 人 口 执 业 (助 理 )医 师 2.22 人 ,每 千 人 口 注 册 护士 2.20 人 ,每 千 人 口 专 业 公 共 卫 生 机 构 人 员 0.78 人 ,每 万 人 口 全科 医 师 数 0.90 人 ;2015 年 我 省 医 护 比 为 0.99,床 护 比 为 0.38。表 2 卫生人员数2015 年 2014 年卫生人员总数(人) 494176 462699卫生技术人
8、员 370788 341408其中:执业(助理)医师 150840 133376内:执业医师 112352 99062注册护士 149345 136247药师(士) 20388 20321技师(士) 19983 19030乡村医生和卫生员 47933 48021其他技术人员 17832 17668管理人员 23828 22758工勤技能人员 33795 32844表 3 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数(万人)人员数 卫生技术人员2015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4 年总计 494176 462699 370788 341408医院 263780 241778 220395 200151公
9、立医院 220516 211359 187236 177075民营医院 43264 30419 33159 23076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175864 169223 112256 105494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15120 14625 13010 12636乡镇卫生院 82612 78175 69906 65263专业公共卫生机构 53146 50441 37494 35139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9579 9564 6718 6706卫生监督机构 3014 3046 2645 2705- 5 -二、医疗服务(一)门诊和住院工作量。2015 年,湖南省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达 25,695.50
10、 万人次,比上年增加 644.65 万人次(增长 2.57%)。2015 年居民到医疗机构平均就诊 3.79 次。2015 年总诊疗人次中,医院 9,006.16 万人次(占 35.05),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15,528.35 万人次(占 60.43),其他医疗机构 1,160.99 万人次(占 4.52)。与上年比较,医院诊疗人次增加 444.99 万人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人次增加 121.42 万人次(见表 4)。2015 年公立医院诊疗人次 7,999.35 万人次(占医院总数的 88.82%),民营医院 1,006.81 万人次(占医院总数的 11.18%)。2015 年乡镇卫生院
11、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门诊量达5,080.72 万人次,比上年减少 29.20 万人次。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门诊量占门诊总量的 19.77%,所占比重比上年降低 0.62 个百分点。表 4 医疗服务工作量总诊疗人次(万人次) 入院人次(万人)2015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4 年总计 25,695.50 25050.85 1,304.07 1226.63医院 9,006.16 8561.17 844.88 790.04公立医院 7,999.35 7786.64 720.35 702.60民营医院 1,006.81 774.53 124.52 87.44基层卫生医
12、疗机构 15,528.35 15406.93 387.42 366.8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1029.36 1043.03 27.84 25.70乡镇卫生院 4051.36 4066.89 354.96 336.16- 6 -其他机构 1,160.99 1082.75 71.77 69.77注:诊疗人次总计数包含村卫生室数。2015 年,湖南省医疗卫生机构入院人数 1,304.07 万人,比上年增加 77.44 万人(增长 6.31%)。2015 年入院人数中,医院 844.88 万人(占 64.79),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387.42 万人(29.71),其他医疗机构 71.77 万人(占
13、 5.50)。与上年比较,医院入院人数增加 54.84 万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增加 20.61 万人,其他医疗机构增加 2.00 万人(见表 4)。医院中,公立医院入院人数 720.35 万人(占医院总数的85.26%),民 营医院 124.52 万人(占医院总数的 14.74%)。(二)医院医师工作负荷。2015 年,医院医师日均担负 4.8诊疗人次和 3.0 住院床日,其中:公立医院医师日均担负 5.2 诊疗人次和 3.2 住院床日。与上年比较,医院医师日均担负诊疗人次和住院床日分别减少 0.5 人次和 0.3 床日(见表 5)。表 5 医院医师担负工作量医师日均担负诊疗人次 医师日均担负
14、住院床日2015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4 年医疗机构合计 5.3 5.8 2.2 2.4医院 4.8 5.3 3.0 3.3按经济类型分:公立医院 5.2 5.6 3.2 3.4民营医院 3.2 3.8 2.3 2.3按医院等级分:三级医院 6.4 6.6 3.1 3.2二级医院 4.4 5.0 3.2 3.6一级医院 3.4 4.0 2.8 2.8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5.8 6.4 1.3 1.3- 7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7.3 7.7 1.0 0.9乡镇卫生院 4.8 5.5 1.8 1.9(三)病床使用。2015 年,湖南省医院病床使用率 86.43,其中:公立医
15、院 91.54%。与上年比较,医院病床使用率降低 3.07个百分点(其中公立医院降低 2.46 个百分点)。2015 年,医院出院者平均住院日为 9.4 日,其中:公立医院9.7 日。与上年比较,医院平均住院日无增长(见表 6)。表 6 病床使用情况病床使用率(%) 出院者平均住院日2015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4 年总计 81.54 84.22 8.2 8.1医院 86.43 89.50 9.4 9.4按经济类型分:公立医院 91.54 94.00 9.7 9.6民营医院 62.57 60.52 8.1 7.5按医院等级分:三级医院 99.34 100.94 10.8 11
16、.0二级医院 87.94 92.38 8.8 8.7一级医院 69.80 67.89 10.3 9.7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69.85 70.77 6.0 5.9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68.26 65.89 7.3 6.9乡镇卫生院 70.00 71.22 6.0 5.9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一 )新 型 农 村 合 作 医 疗 。截 止 2015 年 底 ,全 省 有 111 个 县 (区 、市 )开 展 了 新 型 农 村 合 作 医 疗 (长 沙 市 、郴 州 市 北 湖 区 、苏 仙 区 、张家 界 市 武 陵 源 区 已 纳 入 城 镇 居 民 医 保 ),参 合 人 口 数 达 44
17、12.62 万人 ;参 合 率 为 99.03%,比 上 年 下 降 0.28 个 百 分 点 。- 8 -2015 年 度 新 农 合 筹 资 总 额 达 207.39 亿 元 ,人 均 筹 资 470 元 。全省 新 农 合 基 金 支 出 187.67 亿 元 ;补 偿 支 出 受 益 5502.15 万 人 次 ,其 中 :住 院 补 偿 676.01 万 人 次 ,门 诊 补 偿 4826.14 万 人次(见表 7)。表 7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情况2015 年 2014 年参合人口数(万人) 4412.62 4796.47参合率(% ) 99.03 99.30当年筹资总额(亿元) 20
18、7.12 182.25人均筹资(元) 470 380当年基金支出(亿元) 187.67 172.86当年补偿支出受益人次(万人次) 5502.15 5234.21(二)农村医疗服务体系建设。2015 年底,全省 71 个县共设有县级医院 508 所、县级妇幼保健机构 71 所、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73 所、县级卫生监督所 71 所,上述四类县级卫生机构共有卫生人员 10.98 万人。2015 年底,全省 1536 个乡镇共设 2296 个乡镇卫生院。乡镇卫生院共有床位 9.26 万张,卫生人员 8.26 万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 6.99 万人)。与上年比较,乡镇卫生院减少 2 个,床位增加
19、 0.92 万张,卫生人员增加 0.44 万人(见表 8)。每千乡村人口乡镇卫生院床位由 2014 年 2.44 张增加到 2015 年 2.80 张,每千乡村人口乡镇卫生院人员由 2014 年 2.29 人增加到 2015 年 2.50人。- 9 -表 8 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情况2015 年 2014 年乡镇数(个) 1536 2055乡镇卫生院(个) 2296 2298床位数(万张) 9.26 8.34卫生人员数(万人) 8.26 7.82其中:卫生技术人员(万人) 6.99 6.53执业(助理)医师(万人) 3.36 2.97每千农业人口乡镇卫生院床位(张) 2.80 2.44每千农业人
20、口乡镇卫生院人员(人) 2.48 2.29乡镇卫生院诊疗人次(万人次) 4051.36 4066.89 乡镇卫生院入院人数(万人) 354.96 336.16医师日均担负诊疗人次 4.8 5.5医师日均担负住院床日 1.8 1.9乡镇卫生院病床使用率(%) 70.0 71.22出院者平均住院日(日) 6.0 5.92015 年底,全省 40448 个行政村共设 44822 个村卫生室。村卫生室中,执业(助理)医师 7705 人、注册护士 513 人、乡村医生和卫生员 4.80 万人(其中:乡村医生 4.39 万人)。每千乡村人口村卫生室人员 1.69 人。与上年比较,村卫生室数增加 123个,
21、人员总数减少 303 人(见表 9)。表 9 村卫生室及人员数2015 年 2014 年行政村数(个) 40448 4146村卫生室数(个) 44822 44699人员总数(人) 56151 56454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7705 7972注册护士数(人) 513 461乡村医生和卫生员数(万人) 47933 48021其中:乡村医生(万人) 43905 43941每千乡村人口村卫生室人员(人) 1.69 1.65- 10 -注:村 卫 生 室 执 业 (助 理 )医 师 和 注 册 护 士 数 不 包 括 乡 镇 卫 生 院 设点 数 字 (计 入 乡 镇 卫 生 院 人 员 中 )。
22、(三)农村医疗服务。2015 年,全省县级医院诊疗人次2975.32 万人次,比上年增加 108.48 万人次;入院人数 372.69 万人,比上年增加 27.08 万人;病床使用率 81.92%,比上年减少4.64 个百分点。2015 年,乡镇卫生院诊疗人次为 4051.36 万人次,比上年减少 15.53 万人次;入院人数 354.96 万人,比上年增加 18.80 万人。2015 年,医师日均担负 4.8 诊疗人次和 1.8 住院床日,病床使用率 70.00%,出院者平均住院日为 6.0 日,与上年相比,乡镇卫生院医师工作负荷有所减少,病床使用率减少了 1.22 个百分点,平均住院日增加
23、 0.1 日。2015 年村卫生室诊疗量达 7887.97 万人次,比上年减少47.16 万人次,平均每个村卫生室年诊疗量为 1760 人次。(四)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2015 年,全省设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674 个,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96 个,社区卫生服务站 378 个。与上年相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增加 12 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减少 4 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 12546 人,平均每个中心 42.39 人;社区卫生服务站人员 2574 人,平均每站 6.81 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人员比上年增加 495 人,增加 3.38%。(五)社区医疗服务。2015 年,全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诊疗人次为 799.81 万人次,入院人数 274093 人;与上年相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