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城市管理执法支队直管道路非机动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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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济宁市城市管理执法支队直管道路非机动车停放区域漆面喷涂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项目编号: JNBM-2017-J069采 购 人:济宁市城市管理执法支队采购代理机构:山东舜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日 期: 二一七年七月2目 录第一章 采购邀请函3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5第三章 项目说明22第四章 采购合同23第五章 报价文件格式27第六章 评审方法363第一章 采购邀请函:济宁市城市管理执法支队直管道路非机动车停放区域漆面喷涂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现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现邀请您单位参加谈判。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编号: JNBM-2017-J0692、项目名称:济宁市城市管理执法支队直管

2、道路非机动车停放区域漆面喷涂项目3、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济宁市城市管理执法支队直管道路非机动车停放区域漆面喷涂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项目说明。4、采购人:济宁市城市管理执法支队联 系 人:孙科长 联系电话:0537-31600665、招标代理机构:山东舜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联 系 人:屈会行 联系电话:18705378989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7、项目预算金额为 40 万元。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服务的能力;2、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4、一个供应商只能

3、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4.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4.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 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4.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 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5、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6、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7、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开标前一段时间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或当地社会保障局出具的缴纳明细原件) ;8、截止到开标当日,供应商(含法定代表人)未被各地人民法院、税务等国家行政机关列入失信名单或诚信黑榜(供应

4、商不必提供证明) ;4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11、供应商近三年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按有关规定处理;12、开标之日起前三年内不良信用记录(评审小组通过“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 。三、报名和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1、报名和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17 年 7 月 11 日 2017 年 7 月 20 日 14 时 30 分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3、采购文件获取方式: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下载()等形式。四、重要说明各供应商在网上报名前须办理企业信息库入库手续,具体程序详见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部门采购类企业注册流程 。采购文件同时在济宁市公共资源

5、交易网()发布,请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下载采购文件,采购文件下载后才可获取报价保证金交纳账号。本项目如有必要澄清和修改需要发布更正公告的,将在本网站及时发布。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同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变更公告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2017 年 7 月 11 日5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 项 目 内 容1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济宁市城市管理执法支队直管道路非机动车停放区域漆面喷涂项目项目编号:JNBM-2017-J0692采购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采购人:济宁市城市管理执法支队联 系 人:孙科长 联系电话:0537-31600663采

6、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采购代理机构:山东舜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联 系 人:屈会行 联系电话:18705378989 联系地址:济宁市金宇路任城武装部六楼4 采购内容本项目为济宁市城市管理执法支队直管道路非机动车停放区域漆面喷涂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项目说明。5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6供应商的确定方式(根据财政 74 号令选择)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7 采购预算 40 万元,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预算金额,超出预算金额的报价按废标处理。8 报价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4000 元整。2、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2.1 采用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形式交纳的,按山东

7、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信用担保的相关规定执行,并在以下截止时间和地点提交:提交时间:2017 年 7 月 20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前交纳提交地点: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济宁市建设路 13 号原师专院内 5 号楼) 。2.2 采用支票、汇票、本票、电汇等其他非现金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账户转出,以其他名义或账户交纳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投标保证金须在 2017 年 7 月 20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前到达以下账户(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时间以到中心账户时间为准):户名: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户银行:济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运河支行6账号:网上投标系统自动

8、生成的账号通过网上投标系统自动生成账号的方式:登陆我的投标投标保证金(报价保证金)注:银行资金划转需要一定时间,请各供应商向相关银行了解保证金到账所需的时间,提前到相关银行办理有关手续。2.3 咨询电话:05372653217(资金管理部)3、未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4、请各供应商将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凭证和网上投标系统自动生成的保证金账号妥善保管,以备应急使用。9 报价有效期 90 日历天(自报价截止之日起) 10 纸质报价文件份数报价文件正本壹份, 副本肆份。 (正本具有法律

9、效力,当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1 签字或盖章要求报价文件应按第五章“报价文件格式”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否则其报价文件作废标处理。12纸质报价文件的密封1、密封套应标注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包组名称等内容,密封套封口处应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2、未按照上述要求密封及在密封套标注的,其报价文件将被拒绝。13纸质报价文件装订要求1、报价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2、报价文件每册均须采用胶装方式在左侧装订,装订须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方式装订。15 电子报价文件1、本项目使用计算机辅助评审。2、为保证电子报价文件的法律效力和数据的准确性,使电子报价文件能够顺利导入计算机辅

10、助评审系统,供应商须使用政府采购部门采购电子运行管理系统的“标书编制软件” (供应商在办理企业网上注册手续时领取)编制电子报价文件;供应商须在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报价文件加密上传到政府采购部门采购电子运行管理系统;开标时对电子报价文件进行现场解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其电子报价文件无法解密,其报价文件将被拒绝。3、供应商所上传的电子版报价文件与纸质的报价文件应保持一致,如不一致,以电子版报价文件为准。16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公开报价时间、地点2017 年 7 月 20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济宁市建设路 13 号)一楼开标室。717 付款方式

11、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三个月内一次性付清。18 工期 15 天 19 供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的地点20 质保期 免费质保期 2 年(供应商也可自报最优质保期) 。21 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验收合格标准;22 供应商资格要求1、在中国境内注册,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服务的能力;2、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4、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4.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4.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

12、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4.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 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5、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6、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7、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开标前一段时间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或当地社会保障局出具的缴纳明细原件) ;8、截止到开标当日,供应商(含法定代表人)未被各地人民法院、税务等国家行政机关列入失信名单或诚信黑榜(供应商不必提供证明)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11、供应商近三年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按有关规定处理;12、开标之日起前三年内不良信用记录(评审小组通过“信用中国

13、”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 。23电子采购文件的下载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部门采购电子运行管理系统后,查看“本单位正在投标的项目”栏目,下载对应项目的电子采购文件及其他文件。本次采购文件费用200 元,在提交报价文件的同时缴纳。24 电子唱标供应商应通过政府采购部门采购电子运行管理系统按照电子报价文件内容填写电子唱标单,电子唱标单和电子报价文件有关内容应当一致,不一致的以电子唱标单为准。825供应商证件及业绩的提交供应商应将所提供的需要谈判小组验证的相关资格证件包括: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等原件及提供开标前一段时间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

14、凭证或当地社会保障局出具的缴纳明细原件)密封包装,在递交报价文件时一并提交,否则做废标处理。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及业绩应真实有效,否则将做废标处理。26开标时供应商需要携带的证件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按时参加开标会议。其中,企业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的,需携带其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的,需携带其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未按上述规定提交证件的供应商,其报价文件将被拒绝。27 履约保证金 无28在任何谈判环节中,需谈判小组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谈判小组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29 进口产品1、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投标进口产品。

15、2、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收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3、其他相关规定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 号) 、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 号) 。30 知识产权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采购人无关,供应商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采购人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供应商应赔偿该损失。31供应商提报虚假材料应承担的责任供应商提供虚假资质证书及材料谋取成交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

16、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2因不可抗力、网络入侵等非可控因素,导致政府采购部门采购电子运行管理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经有关监督部门同意,本项目开标评标活动可以改用人工方式进行供应商请提供交纳报价保证金的银行凭证和网上投标系统自动生成的保证金账号,以便采购人验证保证金到账情况。33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供应商如有疑问,可按相关规定以书面的形式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提出。9供应商须知正文部分1. 总则1.1 项目概况1.1.1 根据中华

17、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对该项目进行采购;1.1.2 本项目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3 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4 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和包组划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5 本项目采购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 采购方式、采购预算1.2.1 本项目采购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2 本项目采购预算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 工期、质保期、质量要求1.3.1 本项目供货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2 本项目质保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3 本项目质量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

18、 供应商资格要求1.4.1 具体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5 费用承担1.5.1 供应商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5.2 采购代理费: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规定,由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交纳。1.6 保密 1.6.1 参与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文件和报价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1.7.1 除专用术语外,与采购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简体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简体中文注释。101.8 计量单位1.8.1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1.9.1

19、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供应商可根据需要自行到项目现场进行踏勘。1.9.2 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 采购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供应商在编制报价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2. 采购文件2.1 采购文件的组成本次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包含以下部分:(1)采购邀请函;(2)供应商须知;(3)采购合同;(4)技术标准和要求;(5)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本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合同”是采购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供应商必须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供应商一旦中标,必须按照本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合同”已约定的内容和格式与采购人签订合同。采购文

20、件将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发放,具体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对采购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补充文件,同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其相互之间发生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2.2 采购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采购人可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并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予以发布。采购文件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报价文件编制的,将在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 3 个工作日前予以发布,不足 3 个工作日的相应延长报价截止时间。2.3.2 采购文件的修改一经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供应商(发布时间即为送达供应商的时间) 。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采购项目信息并及时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资料,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2.3.3 采购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均以采购人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内容为准。当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采购人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最后发布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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