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0 -华南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手册华南师范大学教务处- 1 -目 录1、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程序 22、华南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 43、华南师范大学本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撰写基本规范 114、华南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 155、华南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记录表 166、华南师范大学文科专业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分标准 177、华南师范大学理科专业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分标准 188、华南师范大学工科专业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分标准 209、华南师范大学术科专业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分标准 2110、华南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
2、答辩评分参考标准 2211、华南师范大学推荐校级本科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汇总表 2312、华南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数据汇总表 2313、华南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统计表 2414、华南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进展情况记录表2515、华南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语评分表2616、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阅人评定表2717、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选题一览表28- 2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程序一、工作流程学生选题安排指导教师开题学生撰写、教师指导指导教师和论文评阅人评阅论文答辩评选学院、校级优秀论文(校级优秀论文报教务处)统计分析本院系论文选题、成绩等数据论文及各项
3、材料存档二、时间安排1、第七学期后半段:组织学生选题,安排指导教师。2、第八学期第一周初:开题,填写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3、第一周第七周:学生撰写和教师指导,撰写过程填写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进展情况记录表。4、第八周初:指导教师和论文评阅人评审,给出建议成绩。指导教师填写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语评分表“ 指导教师评语及建议成绩” 内容,评阅人填写本科毕业论文(设计) 评阅人评定表。5、第八周:论文答辩,确定论文最后成绩。答辩小组填写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记录表、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语评分表“答辩小组评语”和 “最后评分内容 ”。6、第九周:选出学院、校级优秀论文,填写 推荐校级
4、本科优秀毕- 3 -业论文(设计)汇总表报教务处教研科。7、第十、十一周:统计分析本学院毕业论文选题、成绩等数据,填写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数据汇总表、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统计表、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选题一览表等相关统计表。8、第十二周:完成论文及相关材料存档工作。三、毕业论文(设计)装订及存档材料论文装订材料顺序:封面、中文摘要、英文摘要、目录(是否需要视论文的篇幅和结构定)、论文正文、注释、附录(附图)、参考文献、致谢、开题报 告、 毕业论 文评阅人评定表、 毕业论文评语评分表另外存档材料: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进展情况记录表、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记录表、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数
5、据汇总表、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统计表、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选题一览表等材料由院系统一存档。- 4 -华南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切实做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管理工作,规范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各个环节,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范围为我校全日制本科生。第二章 毕业论文(设计)的目的意义和基本要求第三条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是对学生在校期间所学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实践技能的全面检验,是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科研能力的重要环节,也是学生毕业及学位资格认定的重要依据。通过毕业论文(设计)的撰写,学生应
6、受到初步的科学研究训练,能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学会调查、收集、加工、处理各种信息,初步学会撰写学术论文(设计)的方法,提高外语应用能力,培养创新意识、 严肃认真的治学态度和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第四条 毕业论文撰写须按规范要求进行,具体要求见华南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撰写基本规范(附件 1)。第三章 毕业论文(设计)的时间安排与选题第五条 毕业论文(设计)一般安排在第七学期至第八学期进行。学校鼓励各院(系)提前布置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和撰写工作,可根据专业特点和培养要求提前在第六学期末进行选题。第六条 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应切合培养目 标,保证达到该专业(学科)
7、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标准。具体要求有:- 5 -1、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范围和深度应符合学生在校所学理论和实践技能的实际情况,尽可能反映现代科学技术发展水平。题目难易要适当,使学生经过努力能够完成。对于学习较好的学生,可适当加大难度。2、提倡不同学科专业相互结合,扩大专业面,开阔学生视野,实现学科之间的互相渗透。在满足教学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尽可能结合我国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的实际,面向社会、面向国民经济建设的主战场选题,使学生受到科学研究工作的基本训练。理工科毕业生可以参加设计单位的工程项目设计,但应有符合培养目标及教学内容的明确课题;文科专业必须有一定数量的实证类选题。每一个题目都必须有充
8、分的资料、文献、数据等依据,不允许无依据立题。3、选题可由教师提出,也可由学生申请,或两者相结合。4、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必须一人一题,在学生开始毕业论文(设计)前两个月确定,以利于安排指导教师、做好写作计划及各项准备工作。5、选题须经教研室集体讨论,系(教研室)主任签字,主管教学院长(系主任 )审批,报学校教务处备案。6、确定选题后,必须填写开题报告书(附件 2),并向指导教师汇报选题情况,指导教师应做好选题指导,介绍选题的研究情况、发展动态和要求等。学生在阅读文献、收集资料的基础上,拟定写作提纲,提交指导教师审阅,经导师同意后撰写初稿,并在导师的指导下最终定稿。第四章 毕业论文(设计)的
9、答辩及成绩评定第七条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必须进行答辩方能取得成绩。答辩时间安排在撰写完成后二周内进行。第八条 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由院(系)答辩委员会主持。答辩委- 6 -员会由院(系)领导及副教授以上人员 57 人组成。答辩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有:1、组织答辩小组,聘请答辩小组成员;答辩小组必须由讲师以上的人员(或相当职称的人员)担任,每组不少于 3 人,答辩小组设组长1 人,需要时可设副组长。2、领导并组织答辩具体工作。3、审定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最后成绩及评语。4、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对院系优秀论文进行二次答辩。第九条 答辩要求1、学生必须认真准备答辩,拟出发言提纲,介绍毕业论
10、文(设计)。每位学生的答辩时间(包括介绍和提问)以 30 分钟为宜。2、院系应根据毕业论文(设计)的内容安排学生到各答辩小组进行答辩,参加各小组答辩的学生都必须自始至终旁听小组答辩。3、答辩小组根据答辩情况和论文(设计)质量,参照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小组成员评分的平均值为答辩小组评分。答辩小组最后须为每篇论文(设计)写出评语和评分。4、对质量差、抄 袭剽窃他人成果的论文(设计),答辩小组可提交答辩委员会作最后审定。一经审定,除毕业论文(设计)判为不及格外,还要对作者作严肃处理。5、各院系优秀论文(设计)必须经过院(系)答辩委员会二次答辩,以二次答辩的评定结果为答辩成绩。6、认真做好答辩记录(附件
11、 3),并作为毕业(设计)论文档案妥善保管。第十条 成绩评定1、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应根据写作过程、设计(论文)质量与答辩情况三方面综合考核,评分采用指导教师评分、非指导教师评阅人- 7 -评分和答辩小组评分相结合的办法,指导教师评分占 60、答辩小组评分占 40、评阅人评分作为参考。2、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按照文、理、工、术各科质量评价标准(附件 4、5、6、7)进 行。3、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成绩评定按照答辩评分参考标准(附件8)进行。4、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采用五级记分制,即优、良、中、及格和不及格。对毕业论文(设计)的评分必须客观、公正、准确。优秀论文(设计)的比例一般不超过
12、 15,对超过 15的部分由院系答辩委员会严格评判。第十一条 毕业论文(设计)不及格的处理凡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不及格者,不能取得毕业证书,半年后可申请随下一届学生重新撰写。重新撰写毕业设计(论文)应重新选题,由原所在专业安排,一般应在校内进行。第五章 毕业论文(设计)的组织管理及职责分工第十二条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由学校教务处负责管理,各院(系)负责组织实施。第十三条 教务处职责学校教务处负责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计划安排、检查进度、审查经费使用、 组织专题交流、表彰奖励优秀毕业论文等。第十四条 院(系)职责各院(系)负责本单位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实施,具体工作有:1、组织院(系)
13、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答辩小组。2、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开始前召开动员大会,对选题、撰写、答辩、评分等向学生和教师提出统一规范和要求,宣布纪律及注意事- 8 -项。3、制定毕业论文(设计)教学环节各项工作计划,落实各项安排。4、组织审查各专业的毕业论文(设计)题目、指导教师资格。5、负责毕业论文(设计)经费的安排使用。6、定期检查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展情况,协调处理本院(系)毕业论文(设计)中遇到的问题。7、组织本院(系)毕业论文(设计)初评优秀和不及格的复审答辩。8、组织本院(系)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期普查、抽查和评价工作。9、组织本院(系)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评
14、选,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附件 9)。10、负责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分析、汇总、上报(附件 10、11),总结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经验,向学校提交工作总结和改进意见。11、做好毕业论文(设计)及相关材料的归档保存工作。第十五条 指导教师职责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行指导教师责任制。指导教师应选派讲师以上或具有相应职称、有科研工作经验、思想作风好、工作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同时,鼓励各院(系)聘请外单位具有相应职称的人员担任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为保证论文(设计)指导质量,每位教师指导论文(设计)一般不超过 5 篇;因特殊情况,超过 5 篇须报院(系)主管领导批准。指导教师具体职责有:1
15、、以身作则,教 书育人,注意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品德和工作作风,注意培养学生的独立工作能力和创新思维能力。坚持因材施教的原则,严把人才培养质量关。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启发学生的创造性,努力培养学生严肃、严密、 严谨的科学作风。- 9 -2、全面了解学生情况,分析学生的条件与特长,指导学生制定和安排毕业论文(设计)的进度计划,审阅学生写作提纲或设计方案。3、指导和检查学生查阅中外文文献,收集与课题有关的资料。4、指导学生进行调查研究和实验,及时发现毕业论文(设计)中出现的问题,给予指导解决。5、检查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课题的研究进展情况,填写论文(设计)进展情况记录表(附件12),帮助学生解决遇
16、到的困难,适时抽查实验记录或工作笔记,及时调整与完善研究计划,确保研究顺利进行。6、评阅所指导的毕业论文(设计),根据质量评分标准,认真写出评语,给出建议成绩。同时指导学生做好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的准备。7、指导教师确定后,在毕业论文(设计)期间,不要随意更换;确需更换,须经院(系)批准。在指导毕业论文(设计)期间,指导教师必须坚守岗位,确因特殊原因需暂停指导时,必须经主管教学的院(系)领导批准(累计天数不超过 15 天),并委派相当水平的教师代理指导。第六章 毕业论文(设计)的经费及成果归属第十六条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结束后,所有的毕业论文(设计)资料(包括图纸、试验记录、原始数据、 实物照片、 图片、录音带、 设计手稿等)学生不得自行带走,由各院(系)负责回收作为教学资料妥善保存,整理归档。有关成果学生不得擅自发表,如需发表,必须经指导教师同意。第十七条 学校每年 拨出毕业论文(设计 )专项经费,各院(系)必须专用于学生撰写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在满足学生需要后确有节余的,可将节余部分用于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学校将逐步提高学生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