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规范VETERINARY LABORATORY BIOSAFETY GUIDELINES (2003 年 10 月 15 日发布)1 适用范围本规范规定了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的基本原则、实验室的分级、各级实验室的基本要求和管理。本规范为最低要求。本规范适用于各级兽医实验室的建设、使用和管理。2 引用标准本规范引用下列文件中的条款作为本规范的条款。凡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凡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1997)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 (1992)中华人民共和国进
2、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 (1995)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2001 国务院 304 号令)农业生物基因工程安全管理实施办法 (1996 农业部 7 号令)实验动物管理条例(1988 国家科委 2 号令)GB 14925-2001 实验动物 环境与设施GB/T 15481-2000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GB/T 16803-1997 采暖、通风、空调、净化设备术语GB/T 14295-93 空气过滤器GB/13554-92 高效空气过滤器GB 50155-92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术语标准GBJ19-87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WS 233-2002 微生物和生物医学实验室
3、生物安全通用准则OIE 2002 国际动物卫生法典JCJ 71-90 洁净室施工及验收规范NF EN 12021 可呼吸空气生产标准3 定义本规范采用下列定义:兽医实验室(Veterinary Laboratory):一切从事兽医病原微生物、寄生虫研究与使用,以及兽医临床诊疗和疫病检疫监测的实验室。动物(Animal):本规范涉及的动物是指家畜家禽和人工饲养、合法捕获其他动物。兽医微生物(Veterinary Microorganisms):一切能引起动物传染病或人畜共患病的细菌、病毒和真菌等病原体。人畜共患病(Zoonosis):可以由动物传播给人并引起人类发病的传染性疾病。外来病(Exot
4、ic Diseases):在国外存在或流行的,但在国内尚未证实存在或已消灭的1动物疫病。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Biosafety Containment of Laboratories): 实验室工作人员在处理病原微生物、含有病原微生物的实验材料或寄生虫时,为确保实验对象不对人和动物造成生物伤害,确保周围环境不受其污染,在实验室和动物实验室的设计与建造、使用个体防护装置、严格遵守标准化的工作及操作程序和规程等方面所采取的综合防护措施。微生物危害评估(Hazard Assessment of Microbes):对病原微生物或寄生虫可能给人、动物和环境带来的危害所进行的评估。气溶胶(Aerosol
5、):悬浮于气体介质中粒径为 0.001-100m 的固体、液体微小粒子形成的胶溶状态分散体系。通风橱(Chemical Hood):是通过管道直接排出操作化学药品时所产生的有害或挥发性气体、气溶胶和微粒的通风装置。高效空气过滤器(HEPA, High Efficiency Particulate Air-filter): 在额定风量下,对粒径大于等于 0.3m 的粒子捕集效率在 99.97%以上及气流阻力在 245Pa 以下的空气过滤器。物理防护设备(Physical Containment Device):是用于防止病原微生物逸出和对操作者实施防护的物理或机械设备。生物安全柜(Biosafe
6、ty Cabinet):处理危险性微生物时所用的箱形负压空气净化安全设备。分为、和级。生物安全柜的简单分类及应用 柜 子 应 用类型 面速度(英尺/分) 气流方式放射性元素/有毒化学物操作 生物安全水平 产品防护级 前开门式75前面进,后面出,顶部通过 HEPA 过滤器不能 2,3 无级 A 型 7570%通过 HEPA 循环,通过 HEPA 排出不能 2,3 有B1 型 10030%通过 HEPA 循环,通过 HEPA 和严格管道排出能(低水平/挥发性) 2,3 有B2 型 100无循环,全部通过 HEPA 和严格管道排出能 2,3 有B3 型 100 同A,但箱内呈负压和管道排气 能 2,
7、3 有2级无要求供气进口和排气通过两道 HEPA 过滤器能 3,4 有4 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的基本原则4.1 总则4.1.1 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内容包括安全设备、个体防护装置和措施(一级防护) ,实验室的特殊设计和建设要求(二级防护) ,严格的管理制度和标准化的操作程序与规程。4.1.2 兽医实验室除了防范病原体对实验室工作人员的感染外,还必须采取相应措施防止病原体的逃逸。4.1.3 对每一特定实验室,应制定有关生物安全防护综合措施,编写各实验室的生物安全管理手册,并有专人负责生物安全工作。4.1.4 生物安全水平根据微生物的危害程度和防护要求分为 4 个等级,即、级。4.1.5 有关 D
8、NA 重组操作和遗传工程体的生物安全应参照农业生物基因工程安全管理实施办法执行。4.2 安全设备和个体防护 确保实验室工作人员不与病原微生物直接接触的初级屏障。4.2.1 实验室必须配备相应级别的生物安全设备。所有可能使病原微生物逸出或产生气溶胶的操作,必须在相应等级的生物安全控制条件下进行。4.2.2 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配备个体防护用品(防护帽、护目镜、口罩、工作服、手套等) 。4.3 实验室选址、设计和建造的要求实验室的选址、设计和建造应考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4.3.1 实验室必须依据所需要的防护级别和标准进行设计和建造,并满足本规范中的最低设计要求和运行条件。4.3.2 动物实验室除满足
9、相应生物安全级别要求外,还应隔离,并根据其相应生物安全级别,保持与中心实验室的相应压差。4.4 生物安全操作规程4.4.1 本规范规定了不同级别的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操作规程,必须在各实验室的生物安全管理手册中明列,并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4.4.2 本规范对各种病原微生物均有明确的生物危害分类,各实验室应根据其操作的对象,制定相应的特殊生物安全操作规程,并列入其生物安全管理手册。4.5 危害性微生物及其毒素样品的引进、采集、包装、标识、传递和保存4.5.1 采集的样品应放入安全的防漏容器内,传递时必须包装结实严密,标识清楚牢固,容器表面消毒后由专人送递或邮寄至相应实验室。4.5.2 进口
10、危害性微生物及其毒素样品时,申请者必须要有与该微生物危害等级相应的生物安全实验室,并经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批准。34.5.3 危害性微生物及其毒素样品的保存应根据其危害等级分级保存。4.6 使用放射性同位素的生物安全防护要求参照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执行。4.7 去污染与废弃物(废气、废液和固形物)处理4.7.1 去污染包括灭菌(彻底杀灭所有微生物)和消毒(杀灭特殊种类的病原体) ,是防止病原体扩散造成生物危害的重要防护屏障。4.7.2 被污染的废弃物或各种器皿在废弃或清洗前必须进行灭菌处理;实验室在病原体意外泄漏、重新布置或维修、可疑污染设备的搬运以及空气过滤系统检修时,均
11、应对实验室设施及仪器设备进行消毒处理。4.7.3 根据被处理物的性质选择适当的处理方法,如高压灭菌、化学消毒、熏蒸、-射线照射或焚烧等。4.7.4 对实验动物尸体及动物产品应按规定作无害化处理。4.7.5 实验室应尽量减少用水,污染区、半污染区产生的废水必须排入专门配备的废水处理系统,经处理达标后方可排放。4.8 管理制度 兽医实验室必须建立健全管理制度。4.9 微生物危害评估 按照微生物危害分为 4 级。在建设实验室之前,必须对拟操作的病原微生物进行危害评估,结合人和动物对其易感性、气溶胶传播的可能性、预防和治疗的获得性等因素,确定相应生物安全水平等级。5 微生物危害分级5.1. 微生物危害
12、通常分为以下 4 级生物危害 1 级:对个体和群体危害程度低,已知的不能对健康成年人和动物致病的微生物。生物危害 2 级:对个体危害程度为中度,对群体危害较低,主要通过皮肤、粘膜、消化道传播。对人和动物有致病性,但对实验人员、动物和环境不会造成严重危害的动物致病微生物,具有有效的预防和治疗措施。生物危害 3 级:对个体危害程度高,对群体危害程度较高。能通过气溶胶传播的,引起严重或致死性疫病,导致严重经济损失的动物致病微生物,或外来的动物致病微生物。对人引发的疾病具有有效的预防和治疗措施。生物危害 4 级:对个体和群体的危害程度高,通常引起严重疫病的、暂无有效预防和治疗措施的动物致病微生物。通过
13、气溶胶传播的,有高度传染性、致死性的动物致病微生物;或未知的危险的动物致病微生物。5.2 根据对象微生物本身的致病特征确定微生物的危害等级时必须考虑下列因素微生物的致病性和毒力宿主范围所引起疾病的发病率和死亡率疾病的传播媒介动物体内或环境中病原的量和浓度4排出物传播的可能性病原在自然环境中的存活时间病原的地方流行特性交叉污染的可能性获得有效疫苗、预防和治疗药物的程度5.3 除考虑特定微生物固有的致病危害外,危害评估还应包括产生气溶胶的可能性操作方法(体外、体内或攻毒)对重组微生物还应评估其基因特征(毒力基因和毒素基因) 、宿主适应性改变、基因整合、增殖力和回复野生型的能力等。6 兽医实验室的分
14、类、分级及其适用范围6.1 分类:兽医实验室分两类。6.1.1 生物安全实验室是指对病原微生物进行试验操作时所产生的生物危害具有物理防护能力的兽医实验室。适用于兽医微生物的临床检验检测、分离培养、鉴定以及各种生物制剂的研究等工作。6.1.2 生物安全动物实验室是指对病原微生物的动物生物学试验研究时所产生的生物危害具有物理防护能力的兽医实验室。也适用于动物传染病临床诊断、治疗、预防研究等工作。6.2 分级上述两类实验室,根据所用病原微生物的危害程度、对人和动物的易感性、气溶胶传播的可能性、预防和治疗的可行性等因素,其实验室生物安全水平各分为四级,一级最低,四级最高。6.2.1.生物安全水平分级依
15、据一级生物安全水平(BSL-1):能够安全操作,对实验室工作人员和动物无明显致病性的,对环境危害程度微小的,特性清楚的病原微生物的生物安全水平。二级生物安全水平(BSL-2):能够安全操作,对实验室工作人员和动物致病性低的,对环境有轻微危害的病原微生物的生物安全水平。三级生物安全水平(BSL-3):能够安全地从事国内和国外的,可能通过呼吸道感染,引起严重或致死性疾病的病原微生物工作的生物安全水平。与上述相近的或有抗原关系的,但尚未完全认知的病原体,也应在此种水平条件下进行操作,直到取得足够的数据后,才能决定是继续在此种安全水平下工作还是在其它等级生物安全水平下工作。四级生物安全水平(BSL-4
16、):能够安全地从事国内和国外的,能通过气溶胶传播,实验室感染高度危险,严重危害人和动物生命和环境的,没有特效预防和治疗方法的微生物工作的生物安全水平。与上述相近的或有抗原关系的,但尚未完全认识的病原体也应在此种水平条件下进行操作,直到取得足够的数据后,才能决定是继续在此种安全水平下工作还是在低一级安全水平下工作。6.2.2 动物实验生物安全水平(ABSL)一级动物实验生物安全水平(ABSL-1):能够安全地进行没有发现肯定能引起健康成人5发病的,对实验室工作人员、动物和环境危害微小的、特性清楚的病原微生物感染动物工作的生物安全水平。二级动物实验生物安全水平(ABSL-2):能够安全地进行对工作
17、人员、动物和环境有轻微危害的病原微生物感染动物的生物安全水平。这些病原微生物通过消化道和皮肤、粘膜暴露而产生危害。三级动物实验生物安全水平(ABSL-3):能够安全地从事国内和国外的,可能通过呼吸道感染、引起严重或致死性疾病的病原微生物感染动物工作的生物安全水平。与上述相近的或有抗原关系的但尚未完全认识的病原体感染,也应在此种水平条件下进行操作,直到取得足够的数据后,才能决定是继续在此种安全水平下工作还是在低一级安全水平下工作。四级动物实验生物安全水平(ABSL-4):能够安全地从事国内和国外的,能通过气溶胶传播,实验室感染高度危险、严重危害人和动物生命和环境的,没有特效预防和治疗方法的微生物
18、感染动物工作的生物安全水平。与上述相近的或有抗原关系的,但尚未完全认知的病原体动物试验也应在此种水平条件下进行操作,直到取得足够的数据后,才能决定是继续在此种安全水平下工作还是在低一级安全水平下工作。6.3 实验室致病微生物的生物安全等级见附表一7 实验室生物安全的物理防护分级和组合7.1 初级物理防护屏障实验室生物安全必须配备初级物理防护屏障,它包括各级生物安全设备和个人防护器具。7.2 次级物理防护屏障实验室的设施结构和通风设计构成次级物理防护屏障。次级物理防护的能力取决于实验室分区和室内气压,要根据实验室的安全要求进行设计。一般把实验室分为洁净、半污染和污染三个区。实验室保持密闭,通风的
19、气流方向始终保持:外界HEPA洁净区半污染区污染区HEPA外界。三级和四级生物安全水平的实验室中,污染区和半污染区的气压相对于大气压的压差分别不应小于-50Pa 和-30Pa.7.3 生物安全水平(BSL)的构成生物安全水平依赖于初级防护屏障、次级防护屏障和操作规程。三者不同形式的组合构成了 4 个级别生物安全水平,、级安全水平逐级提高,从而构成、级实验室生物安全。应根据实验的生物安全要求进行各种组合的设计。7.4 各级生物安全实验室要求7.4.1 一级生物安全实验室指按照 BSL-1 标准建造的实验室,也称基础生物实验室。在建筑物中,实验室无需与一般区域隔离。实验室人员需经一般生物专业训练。
20、其具体标准、微生物操作、安全设备、实验室设施要求如下。7.4.1.1 标准操作工作一般在桌面上进行,采用微生物的常规操作。工作台面至少每天消毒一次。工作区内不准吃、喝、抽烟、用手接触隐形眼镜、存放个人物品(化妆品、食品等) 。6严禁用嘴吸取试验液体,应该使用专用的移液管。防止皮肤损伤。所有操作均需小心,避免外溢和气溶胶的产生。所有废弃物在处理之前用公认有效的方法灭菌消毒。从实验室拿出消毒后的废弃物应放在一个牢固不漏的容器内,并按照国家或地方法规进行处理。昆虫和啮齿类动物控制方案应参照其它有关规定进行。7.4.1.2 特殊操作:无。7.4.1.3.安全设备(初级防护屏障)BSL-1 实验室可不配
21、置特殊的物理防护设备。工作时应穿着实验室专用长工作服。戴乳胶手套。可佩戴防护眼镜或面罩。7.4.1.4 实验室设施(次级防护屏障)实验室有控制进出的门。每个实验室应有一个洗手池。室内装饰便于打扫卫生,不用地毯和垫子。工作台面不漏水、耐酸碱和中等热度、抗化学物质的腐蚀。实验室内器具安放稳妥,器具之间留有一定的距离,方便清扫。实验室的窗户,必须安纱窗。7.4.2 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指按照 BSL-2 标准建造的实验室,也称为基础生物实验室。在建筑物中,实验室无需与一般区域隔离。实验室人员需经一般生物专业训练。其具体标准微生物操作、特殊操作、安全设备、实验室设施要求如下。7.4.2.1 标准操作工作
22、一般在桌面上进行,采用微生物的常规操作和特殊操作。工作区内禁止吃、喝、抽烟、用手接触隐形眼镜和使用化妆品。食物贮藏在专门设计的工作区外的柜内或冰箱内。使用移液管吸取液体,禁止用嘴吸取。操作传染性材料后要洗手,离开实验室前脱掉手套并洗手。制定对利器的安全操作对策(见 7.4.3.2 的避免利器感染) 。所有操作均须小心,以减少实验材料外溢、飞溅、产生气溶胶。每天完成实验后对工作台面进行消毒。实验材料溅出时,要用有效的消毒剂消毒。所有培养物和废弃物在处理前都要用高压蒸汽灭菌器消毒。消毒后的物品要放入牢固不漏的容器内, 按照国家法规进行包装,密闭传出处理。昆虫和啮齿类动物的控制应参照其它有关规定进行
23、。妥善保管菌、毒种,使用要经负责人批准并登记使用量。7.4.2.2 特殊操作7操作传染性材料的人员,由负责人指定。一般情况下受感染概率增加或受感染后后果严重的人不允许进入实验室。例如,免疫功能低下或缺陷的人受感染危险增加。负责人要告知工作人员工作中的潜在危险和所需的防护措施(如免疫接种),否则不能进入实验室工作。操作病原微生物期间,在实验室入口必须标记生物危险信号,其内容包括微生物种类、生物安全水平、是否需要免疫接种、研究者的姓名和电话号码、进入人员必须佩戴的防护器具、遵守退出实验室的程序。实验室人员需操作某些人畜共患病病原体时应接受相应的疫苗免疫或检测试验(如狂犬病疫苗和 TB 皮肤试验)。
24、应收集和保存实验室人员和其他受威胁人的基础血清,进行试验病原微生物抗体水平的测定,以后定期或不定期收取血清样本进行监测。实验室负责人应制定具体的生物安全规则和标准操作程序,或制定实验室特殊的安全手册。实验室负责人对实验人员和辅助人员要进行针对性的生物危害防护的专业训练, 定期培训。必须防止微生物暴露、学会评价暴露危害的方法。必须高度重视污染利器包括针头、注射器、玻璃片、吸管、毛细管和手术刀的安全对策(见 7.4.3.2 的避免利器感染) 。培养物、组织或体液标本的收集、处理、加工、储存、运输过程,应放在防漏的容器内进行。操作传染性材料后,应对使用的仪器表面和工作台面进行有效的消毒,特别是发生传
25、染性材料外溢、溅出,或其它污染时更要严格消毒。污染的仪器在送出设施检修、打包、运输之前都要给予消毒。发生传染性材料溅出或其它事故要立即报告负责人,负责人要进行恰当的危害评价、监督、处理,并记录存档。非本实验所需动物不允许进入实验室。7.4.2.3 安全设备(初级防护屏障)实验室内工作必需穿防护工作服。离开实验室到非工作区(如餐厅、图书室和办公室)之前要脱掉工作服。所有工作服或在实验室处理或由洗衣房清洗,不准带回家。可能接触传染性材料和接触污染表面时要戴乳胶手套。完成传染性材料工作之后需经过消毒处理,方可脱掉手套。待处理的手套不能接触清洁表面(微机键盘、电话等) ,不能丢弃至实验室外面。脱掉手套
26、后要洗手。如果手套破损,先消毒后脱掉。能产生传染物外溢、溅出和气溶胶的操作,包括离心、研磨、搅拌、强力震荡混合、超声波破碎、打开装有传染性材料的容器、动物鼻腔注射、收取感染动物和孵化卵的组织等,都要使用级生物安全柜和物理防护设备。离心高浓度和大容量的传染性材料时,如果使用密闭转头、带有安全帽的离心机可在开放的实验室内进行,否则只能在生物安全柜内进行。当操作(微生物)不得不在安全柜外面进行时,应采取严格的面部安全防护措施(护目镜、口罩、面罩或其它设施),并防止气溶胶发生。87.4.2.4 实验室设施(次级屏障)设施门要加锁,限制人员进入。实验设施地点离开公共区。每个实验室设一个洗手池。要求设置非
27、手动或自动开关。实验室结构要便于清洁卫生,禁止使用地毯和垫子。工作台面不渗水,应耐酸、碱、耐热和有机溶剂等。实验室家具应预先设计,便于摆放和使用,表面应便于消毒,并在其间留有空隙便于清洁。生物安全柜的安装,室内的送、排风要符合物理防护参数要求。远离门口、风口和能开的窗户,远离室内人员经常走动的地方,远离其它可能干扰的仪器,以保证生物安全柜的气流参数和物理防护功能。建立冲洗眼睛的紧急救护点。照明适合于室内一切活动,避免反射和耀眼,以免干扰视线。只要求一般舒适空调,没有特殊通风要求。但是,新设施应该考虑机械通风系统能够提供通向室内的单向气流。如果有通向室外的窗户,必须安装纱窗。7.4.3 三级生物
28、安全实验室指按照 BSL-3 标准建造的实验室,也称为生物安全实验室。实验室需与建筑物中的一般区域隔离。其具体标准微生物操作、特殊操作、安全设备、实验室设施要求如下。7.4.3.1 标准操作完成传染性材料操作后,对手套进行消毒冲洗,离开实验室之前,脱掉手套并洗手。设施内禁止吃、喝、抽烟,不准触摸隐形眼镜和使用化妆品。戴隐形眼镜的人也要佩戴防护镜或面罩。食物只能存放在工作区以外的地方。禁止用嘴吸取试验液体,要使用专用的移液管。一切操作均要小心,以减少和避免产生气溶胶。实验室卫生至少每天清洁一次,工作后随时消毒工作台面,传染性材料外溢、溅出污染时要立即消毒处理。所有培养物、储存物和其它日常废弃物在
29、处理之前都要用高压灭菌器进行有效地灭菌处理。需要在实验室外面处理的材料,要装入牢固不漏的容器内,加盖密封后传出实验室。实验室的废弃物在送到处理地点之前应消毒、包装,避免污染环境。对 BSL-3 内操作的菌、毒种必须由两人保管,保存在安全可靠的设施内,使用前应办理批准手续,说明使用剂量,并详细登记,两人同时到场方能取出。试验要有详细使用和销毁记录。昆虫和啮齿类动物控制应参照其它有关规定执行。7.4.3.2 特殊操作制定安全细则 实验室负责人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实验室特殊而全面的生物安全规则和具体的操作规程,以补充和细化本规范的操作要求,并报请生物安全委员会批准。工作人员必须了解细则,9认真贯彻执
30、行。生物危害标志 要在实验室入口的门上标记国际通用生物危害标志。实验室门口标记实验微生物种类、实验室负责人的名单和电话号码,指明进入本实验室的特殊要求,诸如需要免疫接种、佩戴防护面具或其它个人防护器具等。实验室使用期间,谢绝无关人员参观。如参观必须经过批准并在个体条件和防护达到要求时方能进入。生物危害警告实验过程中实验室或物理防护设备里放有传染性材料或感染动物时,实验室的门必须保持紧闭,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门口要示以危害警告标志,如挂红牌或文字说明实验的状态,禁止进入或靠近。进入实验室的条件实验室负责人要指定、控制或禁止进入实验室的实验人员和辅助人员。未成年人不允许进入实验室。受感染概率增加
31、或感染后果严重的实验室工作人员不允许进入实验室。只有了解实验室潜在的生物危害和特殊要求并能遵守有关规定合乎条件的人才能进入实验室。与工作无关的动植物和其它物品不允许带入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培训 对实验室工作人员和辅助人员要进行与工作有关的定期和不定期的生物安全防护专业培训。实验人员需经专门生物专业训练和生物安全训练,并由有经验的专家指导,或在生物安全委员会指导监督下工作。必须学会气溶胶暴露危害的评价和预防方法。在 BSL-3 实验室做传染性工作之前,实验室负责人要保证和证明,所有工作人员熟练掌握了微生物标准操作和特殊操作,熟练掌握本实验室设备、设施的特殊操作运转技术。包括操作致病因子和细胞培养的
32、技能,或实验室负责人特殊培训的内容,或包括在安全微生物工作方面具有丰富经验的专家和安全委员会指导下规定的内容。避免气溶胶暴露:一切传染性材料的操作不可直接暴露于空气之中,不能在开放的台面上和开放的容器内进行,都应在生物安全柜内或其它物理防护设备内进行。需要保护人体和样品的操作可在室内排放式 2A 型生物安全柜内进行。只保护人体不保护样品的操作可在级生物安全柜内进行。如果操作带有放射性或化学性有害物时应在 2B2 型生物安全柜。禁止使用超净工作台。避免利器的感染:对可能污染的利器,包括针头、注射器、刀片、玻璃片、吸管、毛细吸管和解剖刀等,必须经常地采取高度有效的防范措施,必须预防经皮肤的实验室感染。在 BSL-3 实验室工作,尽量不使用针头、注射器和其它锐利的器件。只有在必要时,如实质器官的注射、静脉切开、或从动物体内和瓶子(密封胶盖)里吸取液体时才能使用,尽量用塑料制品代替玻璃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