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可任意编辑报送年报【年报培训开小差数据报送酿大错】 统计年报布置会,是统计工作的一件大事,也是确保年报数据质量的关键。会上,统计部门不仅要对报表制度进行讲解,还要结合统计执法工作强调报表中应留意的有关问题。基层统计调查单位,作为统计年报、定期报表的直接填报者,肯定要乐观参与统计年报布置会,做到仔细听,力争弄清每个统计指标的填报范围、填报口径,详细的含义等,保证填报的统计报表数据精确。可是,在统计执法检查中,执法人员就发觉少数单位因统计人员在布置会上不仔细听讲,甚至有的人因故中途离会,由于对填报的统计指标理解存在偏差,从而导致统计报表数据错误。 2021年6月中旬,延庆县统计局两名同志组成检查组依法对辖区内某单位进行日常统计执法检查。在检查“汽油”指标的过程中,检查人员询问该单位统计人员填报依据,对方回答道:“是依据购油发票填报的”。可是,执法人员通过进一步检查发觉,该单位购油发票只有1至8月的,报表上的汽油消费量也是1至8月购油发票的累计数。于是,检查人员连续询问:“9至12月单位有没有汽油消费”。该统计人员回答说:“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