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保障特困家庭儿童完成义务教育工作制度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质量,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结合近年我区实际和我校学生具体情况,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特制定我校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儿童救助措施。一、学校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之规定,无条件按时接收适龄少年特别是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并帮助其完成学业。二、学期初,学校必须摸清贫困家庭及其他原因造成阶段性贫困家庭的学生数。根据家庭的贫困程度分为孤寡、一般贫困两个级别。班主任建立贫困学生个人档案和帮助计划,有计划有记载的关心贫困学生。对有特殊疾病的学生,班主任要在政教处登底,要与家长签订安全协议。三、建立贫困生助学制度,学校大力提倡开展师生共献爱心活动,大力提倡师生与救助的贫困学生结对扶帮。四、学校积极争取和动员社会力量捐资助学,通过其他渠道,如爱心工程、雨露计划等机构筹集助学资金。五、学校规定:贫困生可享受学校及班级的关心教育,一般贫困学生可根据贫困程度享受国家贫困补助,孤寡学生则由学校及班级为其提供必要的生活和学习资助。六、根据有关规定和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