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光的基本概念光的本质是电磁波。广义上,光是指所有的电磁波谱。狭义上的光是人类眼睛可以看见的一种电磁波,也称可见光。一般人的眼睛所能接受的光的波长在400-700纳米之间。像红外线,紫外线,伦琴射线等都属于不可见光。红外线频率比红光低,波长更长。紫外线,伦琴射线等频率比紫光高,波长更短。光谱(spectrum)光谱是复色光经过色散系统(如棱镜、光栅)分光后,被色散开的单色光按波长(或频率)大小而依次排列的图案,全称为光学频谱。光谱中最大的一部分可见光谱是电磁波谱中人眼可见的一部分,在这个波长范围内的电磁辐射被称作可见光。在1666年,牛顿(IsaacNewton)把太阳光经过三棱镜折射,然后投射到白色屏幕上,发现原来光谱色分成了红、橙、黄、绿、青、蓝、紫七种颜色。然而光谱并没有包含人类大脑视觉所能区别的所有颜色,譬如褐色和粉红色。不可见光:不可见光是个比较笼统的概念,是指除可见光外其他所有人眼所不能感知的波长的电磁波,包括无线电波,微波,红外光,紫外光,x射线,射线、远红外线等。一般人的眼睛可以感知的电磁波的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