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社区安置区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1 1. 前言 XX 社区安置区项目位于 XX 区 XX 街道办事处 XX 大道以东、XX 路以北、XX 大道延长线以南合围区域,项目建设用地面积 20328.7m2 。项目地块初始状态原为 XX村土地,主要种植水果及蔬菜,使用农家肥,多为 XX 村村民自建菜园和果园,无污染存在。2021 年开始地块南部出现村民自建建筑,用于居住,随后几年规模扩大,2021 年被全面拆除,现整体地块为未利用地。XX 于 2021 年 1 月 17 日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021 年 3 月 13 日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后,地块未开工。本次调查地块规划为居住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 59 条规定:对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和监测、现场检查表明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建设用地地块,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要求土地使用权人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单位为摸清地块的土壤环境质量状况,项目单位 XX 委托我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