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建筑法规概论论文题目:建设工程招投标现状分析学 院: XXXXX指导老师: XXX班 级: 土木 2 班姓 名: XXXX学 号: 987662111590 2摘 要招投标制度是比较成熟而且科学合理的工程承发包方式,也是保证工程质量、加快工程进度的最佳办法。但由于机制不完善,法制不健全,致使当前的招投标现状仍存在不少不容忽视的问题。例如,招标投标工作中存在的腐败问题等。为了改进和完善现行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提高监理成效,应杜绝“转包”问题,采取新的评标办法,减少串标行为,加大对招标代理机构的培育和发展,促进招标代理行业的有序竞争和发展,进一步完善建设市场,明确建筑市场的服务责任,对于查出的违
2、法违规行为,要做到违法必究,执法必严。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建立起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才能促进建筑市场秩序逐步走向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才能不断提高工程招投标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关键字:招投标、转包、串标、评标、代理3一、我国工程招投标现状分析招投标制度作为工程承包发包的主要形式在国际国内的工程项目建设中已广泛实施,它是一种富有竞争性的采购方式,是市场经济的重要调节手段,他不但为业主选择好的供货商和承包人,而且能够优化资源配置,形成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其本质特征是“公开、公平、公正”和“充分竞争”。实践证明,招投标制度是比较成熟而且科学合理的工程承发包方式,也是
3、保证工程质量、加快工程进度的最佳办法。但由于机制不完善,法制不健全,致使当前的招投标现状仍存在不少不容忽视的问题。二、当前招标投标工作存在的问题1、 陪标现象:由于现今基本建设管理体制还没有完全从“计划”为中心转移到以“项目”为中心.一些部门滥用权利,将建设工程内定给某些施工单位中标,其他单位只是陪衬;或者是投标人之间进行串标,相互约定提高或压低投标报价,而获取中标资格,使招投标成为徒具形式的空壳,无法做到公开、公平、公正.2、 承包单位转包问题:“转包”现象的存在是现今“豆腐渣工程”存在的一个根源。有的企业中标后,直接转包或违法分包给其他单位,从中收取管理费,以包代管,而对工程质量、安全不从
4、事管理、不负责任。这种转包的现象,使得一些资质不够,没有施工经验的企业,进入施工现场,为质量安全问题埋下隐患。3、 评标办法不够科学,专家水平有待提高:目前我们还没有建立起一套科学的评标办法,以至于有些单位,单纯着重报价高低,且整个评分方法重定性评分,轻定量评分.专家评标水平和职业素质有待提高。投标人在招标前通过各种途径接触评标专家,一些评标专家接受宴请或收受贿赂。在评标活动中,或有意发表有利于投标方的意见影响其他评标人员,或给打高分;有的评标人员缺乏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经验,难以胜任评标工作;还有的评标专家出于私心,不严格履行职责,见风使舵,4随意附和其他人的意见。这些因素的存在往往使评标“走过
5、场”,致使徇私舞弊行为得逞。 4、招投标中腐败现象明显通过对招投标市场情况调查发现,招投标中腐败现象虽属个别,但危害极大,不仅严重干扰了招投标市场公平性,更为严重的是它可能导致一座桥梁塌跨、一座楼房倒塌,导致众多生命丧失。近几年招投标市场中的腐败现象似有蔓延趋势。据有关方面统计,近年来查处的行贿受贿案件中,发生在工程建设领域的约占 13,其中,招投标环节商业贿赂最为严重。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存在的商业贿赂问题,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严重损害了公共利益。现阶段招投标过程中的商业贿赂已成为工程建设市场化面纱下的“潜规则”。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中的商业贿赂与一般商业贿赂相比,具有行贿对象复杂、
6、手段隐蔽、环节繁多、目的多样等特点。这种“潜规则”违背了市场经济公平竞争的基本原则,破坏了市场正常的运行秩序,影响了政府公共支出的投资效益。三、对改进和完善现行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的几点认识(一)实行招标负责人终身负责制,解决串、陪标现象作为招标一方的代表,多为建设单位的领导人,投资所用的钱都是国家的,建设工程质量的好坏,工程价款的多少和自己切身利益没有关系。从而给一些施工企业有了可乘之机。负责招标的人由于得到了种种好处,不可能对工程质量、造价问题有足够的认识,从而施工方可以邀请一些同行 ,对其实已经“内定”下来的工程进行招投标,这也是“陪标”现象的“症结”所在。本人认为,要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
7、应对招标负责人实行其对工程质量的终身负责制,如果工程质量出现问题,则可以对其进行惩罚。这样就可以预防一些行政干预的因素,避免了招标投标中的“陪标现象”。从源头上杜绝了工程腐败现象形成,减少类似虹桥的“豆腐渣”工程。 5(二)调整监管方式,发挥招标投标管理机构的宏观管理职能。招标投标法第 7 条中规定:“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对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的主要任务之一就是:保护正当竞争,加强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同时,依法查处招标活动中的包括不正当竞争的违法行为。1、强化招标投标备案制度,落实招标投标书面报告制度、招标结果公示制度、邀请招标批准制度。2、建立健全企业信用管理
8、制度,在招标投标监管环节中全面建立市场主体的信用档案,将市场主体的业绩、不良行为等全部记录在案,并向社会公布。将企业的信用情况纳入工程招投标管理中,招标办针对此和建设局建筑业管理科联合下文出台专门的文件。将市场主体的不良行为与评标直接连接起来,使违信用者无从立足;同时,通过设立投诉举报查处招标投标中违法违规行为,达到监管的目的。通过建设项目报建、建设单位资质审查、以及对开标、评标过程的监督,可以充分发挥招标投标管理机构的宏观职能,规范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才能真正保证工程建设效益。(三)提高监理成效,杜绝“转包”问题。针对当前建筑市场当中的“转包”现象,监理工程师应当充分发挥监理职能。从质和量的两
9、个方面加以分析,确定中标人是否存在转包现象。(四)采取新的评标办法,减少串标行为。临安市招标办根据工程类别的不同,对技术标和商务标设置不同的权重。对技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的市政基础设施推行现场抽签中标法: 即投标人不用做技术、商务标,只要在评标专家委员会确定的优惠幅度范围内,现场填写报价费率即可。评标办法也在开标时由投标代表现场抽签决定,这种评标办法的推行,对遏止串标起到了一定作用。(五)加大对招标代理机构的培育和发展61、利用各种业务培训的时机,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单位工作人员的法制教育和执业道德教育。2、必须加强对招标代理单位机构的约束,促进其规范从业。要依法加强对招投标程序和过程的监督,对
10、招标文件的重要条款要严加掌握,防止招标人设立背离三公原则,要及时查处各种违法行为,保证招投标工作的依法进行。临安市招标办已要求代理机构将代理的工程经业主签署代理水平后,放入招标代理机构的从业水平考核范围。3、发挥监察局共同参与的监督职能作用,进一步规范和约束业主的行为,减少对招标代理的干扰,规范国有投资及国有投资占主导地位工程业主的行为,促进招标代理行业的有序竞争和发展。(六)、进一步完善有形建筑市场,促进公平竞争、打破地域、行业保护进一步完善建设市场,其核心是交易中心同政府职能部门分开,明确建筑市场的服务责任。加大进场交易的规范力度。所有工程项目一律纳入有形建筑市场交易。建立有形市场,治理建
11、筑市场的混乱,防止腐败现象的产生,并且还可以促进公平竞争,打破地域和行业保护现象,减少串标陪标现象。建设单位可以在交易中心找到好的施工单位,施工企业凭实力增加了中标机会,外地企业不再受地方保护的困扰。有形市场的完善必将进一步打破行业的垄断和地方的壁垒,实现真正的公平、公正、公开原则。2004 年临安市共有 105 个公开招标项目,其中有 38 个项目为外地企业中标。(七)、强化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加强部门协作,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对于查出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做到违法必究,执法必严。临安市人民政府专门出台了文件,对有串标、挂靠行为的投标作废标处理,根据情况可停止投标人一年至二年内在临安市建
12、设市场的交易活动。(八)、加强低价中标后的监管和审计,严把变更关7要建立强有力的全过程审计监督机制,尤其是低价中标的建设项目。严格把好变更关,如工程变更,项目班子变更等。强化监管力度,确保工程质量,并建立以中标人履约担保和建设单位支付担保为核心的风险管理制度。(九)、完善招投标相关的法律制度,规范招投标市场改革开放至今,国家颁布实施了数百个相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规范,这些法律法规,对于加快经济建设、发展国民经济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由于改革进程漫长、立法授权过多、法规制定较乱,一些新颁法律兼顾了不同体制的利益关系,许多法律规定与地方法规存在矛盾;合同法和招标投标法等法律规定不具体、不便操作。必须
13、对相关法律法规重新修订和完善,同时清理或废除过多过乱的地方法规或行业法规,堵塞地方或行业保护,使每个自然人、法人都能运用法律维护其合法权益。据有关部门调查,招标投标法实施 9 年多来, 为企业节省了几千亿的基建投资, 其积极意义是不言而喻的。但对于逐渐显露出来的问题必须积极思考对策,采取有效措施,否则会使招投标成为一种掩耳盗铃式的摆设, 其不仅起不到招投标本质上应达到的为国家、为企业创造良好效益的目的, 反倒破坏了投招标公开、公平、公正的信誉和形象, 为一些损害国家利益的行为披上了一层合法的外衣。建设工程的招投标是一项技术性和政策性较强的工作,同时也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我们必须认真总结经验、
14、强化管理、加强监督、不断探索招投标管理的新举措,使我国的建筑市场能够健康有序地持续发展。四 、简述招投标的制度和提高工程招投标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一个健康的招投标制度应该是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建立起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针对当前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采取完善法规、明确职责、健全机构,强化过程监督等措施,才能更好地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从源头上遏止腐败,净化建筑市场,促进建筑市场秩序逐步走向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不断提高工程招投标工作的质量和水平。8参考文献:1 建设工程招投标计价模式研究 胡沿 武汉理工大学 2001-11-01 硕士 1 231 2 建设工程招投标中的决策与对策分析 贾璐 南昌大学 2006-05-01 硕士 3 3103 我国建设工程招投标的现状和前景展望 赵来方 郑州大学 2006-04-20 硕士 1 316 4 济钢建设工程招投标评标的实践与研究 欧晓鸥 天津大学 2006-06-01 硕士 0 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