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晋中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行为,提高监督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根据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和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办法、部质监总站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办法、省交通厅关于加强全省公路建设质量监督的通知等法规、文件,结合我市公路建设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我市境内农村公路重点工程的新改建养护大修工程。第三条 监督检查的依据:一、公路建设的有关法规、标准、规范。二、有关行业强制性技术标准。三、设计文件和合同文件。第四条 监督职责(一)监督检查从业单位是否具有依法取得的相应等级资质证书,从业人员是否按照国家规定,取得了上岗资格;(二)监督检查建设、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和监理单位质量保证体系的针对性、严密性和运行的有效性,以及各参建单位质量保证体系之间的协调性和一致性。(三)监督检查勘察、设计文件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设计文件是否达到国家规定的编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