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治理制度 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治理制度 为及时了解和掌握各时期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发现和查明各种事故隐患,消除不安全因素,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制止违章作业,防患于未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制定本制度。 (一)基本要求 1、根据风险评价结果和每年安全科制定的公司年度安全检查计划表,各部门制定年度安全检查计划表的内容,进行检查。 2、对厂区的安全工作要进行综合性、专业性、季节性和日常检查。 3、安全检查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安全检查组织要有公司领导参加。 4、安全检查主要查找不安全因素,提出消除或控制不安全因素的方法、措施并复查上次检查整改情况。对检查情况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5、对重大隐患问题提出限期整改的要求并向上级报告,对蓄意对抗检查者有权提出处理意见。 (二)组织方法 1、厂级综合性安全检查(包括节假日检查),由主管安全负责人组织安全科和各职能科室科长和有关人员进行,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并记录。 2、生产车间综合安全检查(包括节假日检查),由生产车间主任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