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隐患整改制度3 安全隐患整改制度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消除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隐患,促进公司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制定本制度。 一、分公司是隐患整改的监督落实和验收单位,负责督促项目实施整改达合格要求,并组织整改后的验收; 二、项目部是隐患整改的落实单位,接到隐患整改通知单后,应立即制定整改措施、在限期内完成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三、安全员对项目日常巡检工作时发现安全隐患下达整改通知书,项目负责人签署整改意见,督促项目责任人落实整改达合格标准,满足安全生产条件,如未按要求整改可向分公司、公司上级部门反馈; 四、对违法、违规行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当场予以纠正或作出限期整改决定,对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实行分级管理,将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分为一般和重大两级,一般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要求在 7 天内回复,重大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要求在 3 天内回复,如有严重违反安全管理规定或涉及人身生命财产安全的,将直接下达停工令。 五、检查、督查人员要向受检单位及时反馈检查意见,对存在的问题和事故隐患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