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 第二章 保护煤柱留设第一节 保护煤柱留设基础知识地下采煤引起岩层与地表产生沉陷、移动和变形,导致位于其影响范围内的井筒、巷道、地面建筑物和构筑物、地表水系及地下含水层等遭受不同程度的破坏。为了保护有些重要的建筑物、水体等,使其免遭采动损害的影响,有时需要在井下留设保护煤柱。保护煤柱:指专门留在井下不予采出的、旨在保护其上方岩层内部和地表的各种保护对象不受开采影响的那部分煤炭。受保护对象包括:井筒、井下主要巷道和硐室、地面各类建(构)筑物、铁路、水体等。留设保护煤柱的优点是能有效保护地表建(构)筑物,其缺点是: (1)浪费煤炭资源,缩短矿井服务年限;(2)使采掘工作复杂化,增大掘进工作量,造成采掘关系紧张。下列情况下需要留设临时性的或永久性的保护煤柱:(1)矿井工业场地及风井井口附近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重要设施;(2)国务院明令保护的文物、纪念性建筑物和构筑物;(3)采用不搬迁进行采煤在技术上不可行,而搬迁又无法实现或在经济上严重不合理的建筑物和构筑物;(4)煤层开采后,地表可能产生抽冒、切冒等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