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工作 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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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茶陵县商务局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工作 资 料 汇 编 二一 一 年 四 月 1 目 录 第一部分 行政职能 第一章 商务 局职责 3 第二章 内设机构及其职责 4 第三章 党组成员职责分工 5 第二部分 行政许可审批项目 第一章 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统计表 6 第二章 行政许可审批项目 指南 7 第一节 酒类批发零售 许可 7 酒类批发零售许可 审批程序 10 第 二 节 生猪定点屠宰审批许可 11 生猪定点屠宰审批许可 程序 14 第 三 节 外资企业登记备案管理制度 15 外资企业登记备案 程序 及所需资料 17 第 三 部分 规范行 政权力运行相关制度 1、 茶陵县商务局 考勤制度 18 2

2、2、 茶陵县商务局 车辆管理制度 19 3、 茶陵县商务局财务管理制度 21 4、 茶陵县商务局信访工作制度 25 5、 茶陵县商务局 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28 6、 茶陵县商务局值班管理制度 30 7、 茶陵县商务局 首问责 任制 32 8、 茶陵县商务局 服务承诺制 34 9、 茶陵县商务局 限时办结制 36 10、 茶陵县商务局 一次性告知制 38 11、 茶陵县商务局 廉政建设规定 39 12、 茶陵县商务局 决策后评价制度 42 13、 茶陵县商务局领导班子集体决策重大问题议事规则 44 14、 茶陵县商务局 社会公示制度 49 15、 茶陵县商务局听证制度 50 16、 茶陵县商务局

3、 决策责任追究制度 53 17、 茶陵县商务局行政执法人员文明执法制度 56 18、 茶陵县商务局 行政执法 监督检查 制度 60 19、 茶陵县商务局 行政执法内部监督制度 制度 62 3 茶陵县商务局规范行政权力运 行制度汇编 第一部分 行政职能 第 一 章 商务 局职责 一、负责进出口配额及许可证的管理工作; 二 、按有关规定 对拍卖、典当、租赁、旧货流通以及成品油、酒类流通、生猪定点屠宰进行监督管理; 三 、归口管理商贸、物资流通等系统的行业办公室和市场管理服务; 四 、负责全县招商引资工作的检查、验收、考核,承办招商引资大型活动,负责招商引资项目的编制、包装和宣传工作,协办新企业的落

4、户手续等。 五 、承办县委、县政府以及上级 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 二 章 内设机构及其职责 茶陵县商务局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管全 县内外贸易 和招商引资工作,下设办公室、招商股、商贸股、 酒类管理 和 生猪定点屠宰 办公室,现有干部职工 67 人,其中在编在岗人员 18 人。 4 1、 局机关 办公 室:承办局机关日常事务管理等 工作。电话:0731-25222428; 2、 招商 股: 负责全县招商引资工作的检查、验收、考核,承办招商引资大型活动,负责招商引资项目的编制、包装和宣传工作,协办新企业的落户手续等。 。电话: 0731-25241998 3、 商贸 股: 负责进出口配额及

5、许可证的管理工作 ;按有关规定 对拍卖、典当、租赁、旧货流通以及成品油、酒类流通、生猪定点 屠宰进行监督管理;归口管理商贸、物资流通等系统的行业办公室和市场管理服务 。电话: 0731-25237942 第 三 章 党组成员职责分工 肖晓勇:局长,主持全局工作,主管新型工业化和招商工作。 刘文湘:党组书记,主持党务工作,主管党务工作,主管招商引资保障工作。 彭军红:副局长,分管招商引资工作,兼任县人民政府驻广东 佛山办事处主任。 谭绿泗:副局长,分管法律法规、妇女、纪检、宣传、统战和办公室工作。 刘运连:副局长,分管内贸流通、机关财务、定点屠宰和移民工作 。 5 陈欣 :副局长,分管工业经济、

6、招商引资 。 雷珍生 :分管招商引资工作,兼任县人民政府驻广东 福建 办事处主任。 彭建新:工会主席,负责工会、综治、 维稳 工作,抓好定点屠宰工作,兼任定点屠宰 办主任。6 第二部分 行政 许可审批项 目 第一章 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统计表 行政许可审批项 目 1 酒类批发许可 2 生猪定点屠宰场许可 3 外资企业登记备案 7 第一节 酒类批发 零售 许可 一、行政许可内容 酒类批发许可 二、设定行政许可的法律依据 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第五条(商务部 2005年第 25 号令, 2006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湖南 省酒类管理条例第十一条(湖南省人大常委会 2006 年 3 月 31 日通过,

7、2006 年 5 月 1 日施行)。 三、行政许可数量及方式 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予许可。 四、行政许可条件: 1、注册资金 30 万元以上。或实际库存酒类商品价值 30 万元以上; 2、有固定的经营埸地。经营埸地在 30 平方米以上,有固定的仓储设施,仓储面积地 50 平方米以上; 3、有健全的企业主管理制度,有熟悉酒类知识的专业人员; 4、有卫生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 5、符合 商务 要求。 五、申请材料 1、申请书; 2、工商营业执照; 3、税务登记证; 4、卫生许可证; 8 5、经营埸所租赁合同; 6、法人代表身份证 有代理品牌的厂家须提供:(复印件,城区一式一份,区、县(市

8、)一式二份) 1、工商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 3、卫生许可证; 4、卫检报告、质检报告; 5、注册商标证; 6、生产许可证; 7、授权委托书。 六、申请表格 填写酒类批发许可证申请表可以通过商务部政府网站( http/)下载,或到所在 县 商务主管部门领取。 七、行政许可申请受理机关 茶陵县 商务局 酒管办公室 八、行政许可决定机关 茶陵县 商务局 九、 行政许可程序 1、受理: 茶陵县 商务局行政审批科核查申报资料;时限 1 天 2、审核: 茶陵县 商务局酒类管理办公室审查、现场调查,经营资格评估;时限 7 天 3、审批:分管领导审批签发;时限 4 天 9 4、发证:商务局行政审批科归档、发证;时限 3 个工作日。 十、行政许可时限 应当自受理酒类批发许可申请之日起 15 日内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颁发酒类批发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批准,并书面告知理由。 十一、行政许可证及有效期限 许可证件:湖南省酒类批发许可证。一般无期限限制。 十二、行政许可的法律效力 领取湖南省酒类批发许 可证后主体资格确立,可从事经营活动。 十三、行政许可收费 无 十四、行政许可年审或年检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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