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动火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 确保公司财产及员工的生命安全,建立安全的生产作业环境。2.范围 适用于公司禁火区范围内的动火操作。3.工作程序3.1动火类别3.1.1动火系指因工作需要而进行电焊、气焊或气割等工作。3.1.2在生产现场及储库范围内使用电钻、砂轮、电铬铁或使用电热封口机(塑胶)。3.1.3明火烧烤物件、弯管或熔融沥青补漏等。3.1.4曾用于装载易燃易爆物料的容器或管线,即使已拆除至其他地方维修动火,也因其含残留气体或液体易燃物料而必须按要求排净3.2厂内区域划分3.2.1非生产动火区:食堂、各部门办公室、休息接待室、维修长期工作专用区等。3.2.2禁火区3.2.2.1危险区,溶剂型油漆生产车间、树脂罐区、成品仓库、原料仓库,溶剂地下罐区、车库、喷板室、堆场、化验室等。3.2.2.2一般区域,厂区运输通道、装卸区等。3.3动火原则3.3.1正在运转的生产装置以及盛有油漆、溶剂等物体的容器、管线与设备,严禁进行动火工作。3.3.2可动火可不动火的,坚决以不在禁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