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公文处理和印制管理制度 办公室公文处理和印制管理制度 为了认真执行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提高办公室公文处理的质量和效率,使公文处理做到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收文 (一)上级来文。1上级来文由文档室负责登记、传阅、办理。2收文登记一般应登记收文日期、收文编号、来文单位、来文标题、密级、份数。领导对未纳入收文的零星公文作出批示意见、确需办理的,应送文档室补编收文号,并统一登记后按照程序办理。3上级文件经文档室编号登记后,送办公室主任拟办,由文档室按拟办意见呈送相关领导流转阅批,之后送有关主任阅知。领导有批示意见的文件,要及时传真或复印至相关部门、单位办理。4文件的传阅工作原则上由文档室直接负责,如遇领导外出或其他特殊情况无法直接呈送、涉及事项又比较紧急的,可由相关秘书电话请示,并在公文上注明领导指示意见并及时退回文档室进行办理。文档室要对各类公文及时进行催办、督办,防止漏办或延误,特别是对于各类紧急公文,要限时办理。 (二)下级来文。主要包括各乡镇、部门和单位给的请示、报告和给办公室的来文。办理过程包括签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