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公文管理制度 办公室公文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推进公文管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依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结合 XXX 办公室办文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公文办理 公文办理包括收文办理、发文办理和整理归档。 (一)收文办理主要程序 1. 签收。对收到的公文应当逐件清点,核对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并注明签收时间。 2. 登记。对公文的主要信息和办理情况应当详细记载。 3. 初审。秘书一室对收到的公文应当进行初审。初审的重点是:是否应当由本机关办理,是否符合行文规则,文种、格式是否符合要求,涉及其他地 XX 或者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是否已经协商、会签,是否符合公文起草的其他要求。经初审不符合规定的公文,应当及时退回来文单位并说明理由。 4. 承办。阅知性公文应当根据公文内容、要求和工作需要确定范围后分送。XX 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对批办性公文应当提出拟办意见报 XX 办公室主任阅示。紧急公文应当明确办理时限。承办部门对交办的公文应当及时办理,有明确办理时限要求的应当在规定时限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