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 勘察设计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云南省杨柳(滇黔界)至宣威高速公路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勘察设计工作管理,保证勘察设计质量,促进勘察设计单位更好的履行职责,根据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行业规范、PPP事业部及公司相关规定、勘察设计合同文件、云南葛洲坝宣杨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项目管理策划等要求,特制订杨柳(滇黔界)至宣威高速公路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第二条 勘察设计工作必须遵守合同协议书、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规定,严格执行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勘察是指根据本项目的要求,查明、分析、评价建设场地的地质地理环境特征和岩土工程条件,编制勘察文件的活动。本办法所称设计是指根据本项目的要求,对工程所需的技术、经济、资源、环境等条件进行综合分析、论证,编制设计文件的活动。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云南省杨柳(滇黔界)至宣威高速公路工程勘察、设计工作的单位,归口管理为公司工程管理部。第二章 各单位的责任与义务第四条 公司责任与义务1.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确定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