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协议书(实用合同)-71 保密 协议(合同(协议) 书 甲方(企 业): 乙方(员工): 第一条 鉴于乙方在甲方任职,并获得甲方支付的相应保密补贴(已含于工资构成中),双方就乙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订立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第二条 双方确认,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所经手或接触的文件、资料、档案以及通过有意或无意而获悉的商业秘密(以下统称商业秘密)等均归甲方所有。乙方所持有或保存的一切记录着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优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而无论这些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也无论其是否标有保密级别等标记。 第三条 乙方应当于离职时或甲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甲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甲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 第四条 本协议(合同(协议)提及的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专利实施、技术方案、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工程设计、电路设计、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