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论代驾纠纷的解决途径以代驾合同性质分析为视角摘要这段时间以来,我国的交管机构对于喝酒之后开车的处罚越来越重,因此,出现了一种全新的服务,那就是代驾。就延吉市而言,近四年来就有三十多家公司陆续开始从事着代驾服务行业。可是,在此行业发展的过程中,由于受到理论争议、法律法规空白、政府监管缺乏、行业协会空缺的众多因素影响,使得这个新兴行业的发展并非一帆风顺,代驾纠纷案件频发。由于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学术界对于代驾合同的性质一直存在争议,使得各地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依据不一、理由各异,没有统一的规定,而且有关代驾的法律案件始终不能很好地判决。当然,我们还应清楚的看到,立法缺失、政府部门和社会的监管缺位也
2、多多少少在源头和纠纷解决过程中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如此观之,合理妥善的解决代驾纠纷是一个需要多方合力、共同完善的综合问题。所以,本片论文以有关合同的法律作为突破点,确认代驾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以及当中责任的归属,辅之以立法、行政监管、行业协会等多方完善建议,以期探索出一条代驾纠纷解决的有效途径,使代驾行业能够得到法律和制度上的规制和保障,从而更好的适应市场。关键词:代驾 合同性质 无名合同 法律责任AbstractSince this period of time, the traffic control mechanism in our country for a drink and the
3、n drive the punishment is more and more heavy, therefore, the emergence of a new service, it is drive. The city of Yanji, in the past four years has more than 30 companies started to engage in a drive services industry. However, during the development of the industry, because there are many factors
4、by theoretical disputes, the blank of laws and regulations, government regulation lack, industry association vacancy effect, make the development of this emerging industry is not the Everything is going smoothly., generation to drive the frequent cases of disputes. Since there is no clear legal prov
5、isions, the academic community has always been controversial nature of the drive of the contract, the local court in the trial of such cases is not a basis, for various reasons, there is no uniform rules, and legal cases related to drive always not good judgment. Of course, we should also clearly se
6、e the lack of supervision, lack of legislation, government departments and the society is more or less in the source and the settlement of disputes has not shirk the responsibility in the process of. Such a view, reasonable and properly solve disputes on behalf of the drive is a comprehensive proble
7、m requires more force, common perfect. So, this thesis takes the law of the contract as the breakthrough point, to confirm whether the contract is legally binding on behalf of the drive and the attribution of responsibility, supplemented by legislative, administrative supervision, industry associati
8、ons and other various suggestions, in order to explore an effective way to drive dispute resolution size, to drive the industry can get regulation and law and system, so as to better adapt to the market.Keywords: Driving on behalf of the nature of the contract of Contract Law第一章 绪论1.1 研究现状何为代驾?指假如车辆
9、的拥有者认为某种原因不能驾驶车辆到想去的地方,那么就要找代驾人员开车把他送到目的地并且车辆的拥有者必须要缴纳一定的费用。这种服务又很多种类,包括:喝酒之后找代驾、到很远的地方需要代驾、想去旅游找代驾、商业会谈找代驾、婚礼聘请代驾等,相比之下,当中喝完酒之后找代驾的情况是最多的,可以说接近百分之百。以延边平安代驾有限公司为例,自其成立 3 年多的时间里,共完成酒后代驾服务 5 万余次,而其余的代驾种类才刚刚有几千次。代驾为何这么火热完全要感谢我国法律的规定,以前酒后驾车属于一种违反道路交通法规的行为,而现在,酒驾乃是触犯了我国的刑法,这样一来,有很多喝完酒之后不能开车的人深怕触犯法律,不得已必须
10、要找人来代替驾驶车辆,这样就让代驾变得火了起来。以延吉市为例,现全市有专营或兼营代驾业务的公司共计三十余家,其中既有成立时间较长、体制较完备、已形成自己独特服务制度的,在工商部门合法登记成立的专营性代驾公司,也有未经合法登记,在以汽车租赁为主要营业范围之下兼营代驾业务的公司,甚至还存在一些不规范的个人代驾行为。比起代驾行业不断发展壮大的市场形势,我们更应关注的是与之相伴而生的因代驾服务而引起的纠纷的频发及解决问题。在全国范围内,已发生的此类案例为数不少,然而各地法院的审判依据却各有不同,这使得公众对此类案件审判结果的可预知性无法保障。没有确切的明文规定,导致一些专家学者对这方面的情况极度的重视
11、。在收集、整理、研究了相关法学论著和司法实践案例之后,笔者认为,代驾合同性质的界定,是有效处理和解决此类纠纷案件的关键之所在,不过令人失望的是,尽管有很多专家对此问题进行研究,但是一直都没有一个好的结果。总而言之,这些专家学者往往都极为关注代价合同到底是属于哪一种合同,到底是聘用合同、委托的合同、交通运输的合同还是承接业务的合同或者是没有命名的合同。在一些专家看来,人们进行交易一般都会属于承接业务的合同,所以,合同法当中有关服务的规定对于所有服务的合同有同样的效用。 1 因此,代驾的合同就是属于上述类型的合同,代驾机构或者是代驾的人承接这种业务,而车主则是购买这种服务的人。 2还有的专家看来,
12、代驾的合同其实就是聘用的合同。 3而还有的专家以为,代驾的合同其实就是一种委托的合同,车主委托代驾机构为自己服务,因此,代驾机构必须要对车主在享受服务的时候的身体和财产安全。 4还有为数不少的学者认为代驾合同属于服务合同,该类合同不属于合同法分则规定的 15 类法定合同类型,属于一种没有被明明的合同,而且还有这很多种服务的共同点,但又与这些合同有本质上的区别。这个合同最关键的就是车主以及代驾人员,其次就是代驾这个行为。 5还有,有少部分的专家将代驾的合同看作是一种交通运输的合同,属于接送乘客的行为。混乱的学术理论说法,不利于代驾合同性质的最后敲定,更不利于司法实践中对此类案件纠纷的合理解决。1
13、.2 研究目的及意义任何新兴产业的出现都是利与弊的共存体。一方面,此类服务行业的出现,能够为需要代驾的客户提供一个较为便捷、安全的出行选择,在客观角度来看,让中国的相关法律的施行得以增进,让这个社会更加有安全保障,让人们能够幸福的生活;并且,假如对代驾没有详细的了解,不论其属性以及当中各方所要承担的责任都不了解,这样一来,代驾虽然可以让百姓享受便利的服务,但是也可能会出现很多不好的情况。目前我国各城市该行业的发展呈现出冷热不均的现象,纠纷也时有发生,发生之后又难以得到妥善解决, “代驾”行业在一片混乱和无序中缓慢的摸索着,其发展前景令人堪忧。本文主要针对的是因代驾引起纠纷的解决途径的研究。对于
14、代驾为何会出现,定义是什么进行剖析,明确代驾的特点、性质以及当中的责任归属,以期对今后司法实践处理此类纠纷案件时,提供可借鉴的理论建议。同时,法律法规的空白、政府监管的缺乏、行业协会的空位,也是造成此类纠纷发生时,无法得到妥善解决的众多原因。笔者通过对立法现状、市场调查以及国外此行业成功经验的分析,尝试着探索解决代驾纠纷的多方途径,以期在法律和制度层面,规制和保障代驾行业的有序发展,为代驾纠纷的有效解决略献绵薄之力。 1.3 研究方法及范围本文是对代驾纠纷解决途径的研究,明确代驾合同的性质是解决此类纠纷的关键之所在。纵观行文脉络,首先,对代驾合同性质进行辨析,通过实证及案例分析的方法,以典型案
15、件作为代驾合同性质研究的切入点,一一的进行论证,看看代驾的合同到底和其他种类的合同有哪些不一样的地方,进一步的阐明代驾的红尽管和前文提到的一些合同有一些相同的地方,不过还是从根本上不属于同一个,而且法律当中规定的合同类型也与代驾合同不一样,其实代驾合同就是没有在法律当中给予明确名称的合同,即服务合同。第二,知晓了代驾的合同自身的属性之后,对其进行细致的解析。主要是对代驾合同法律关系、特征及法律责任的分析。最后,在明确了代驾合同的性质及相关理论之上,提出代驾纠纷的解决途径。主要包括三个方面:首先,阐述我国法律目前的情况,给予良好的提议;第二,通过对国外代驾业成功经验的研究,提出可借鉴之处;最后,
16、建议成立行业管理部门,对代驾进行合理的管理。在研究范围方面:首先,从代驾形式的角度,现今社会上的代驾业务主要包括:喝酒之后找代驾、到很远的地方需要代驾、想去旅游找代驾、商业会谈找代驾、婚礼聘请代驾等。本篇论文把喝酒之后找代驾作为主要的研究重点,就是因为现在找代驾的基本都是喝了酒之后的车主,而且这种代价也会出现一些矛盾,这样可以解析代驾的合同当中到底谁承担责任,其性质如何,为的就是能够弄清楚当中的一些要点。第二,把代驾作为入手点,代驾者一般都包括:专职的代驾机构,兼职的代驾机构,以及个人从事代驾工作,本篇论文把重点放在专职的代驾机构上。第三,喝酒之后找代驾依据需不需要交钱分成有偿或者是免费代驾(
17、包含朋友或者是亲属来代驾) ,本篇论文的探究重点就是专职代驾机构的有偿代驾。第二章 代驾合同性质辨析想要解决代驾产生的矛盾,那么明确代驾的合同性质是什么十分关键,不仅能够在理论上起到“拨开迷雾见青天” 、一锤定音的效果,更能在司法实践中明确责任分配,让这种产生纠纷的案例都可以良好的判决。可是,如今学者和专家还不能给出明确的代驾的合同性质是什么,有以下几种看法:一,属于雇佣的合同,雇主就是车主,而被雇佣的人就是代驾机构。第二,承接业务的合同,承接业务的人就是代驾机构,而委托的人就是车主,业务完成的目标就是把车主送到想要去的地方,而且保证车辆也随车主一同到达。第三,委托的合同。接受委托的人就是代驾
18、机构,而委托人就是指车主。第四,运输的合同。第五,属于服务类的合同,就是一种不是比较典型的合同,服务是最终的目的,乃是一种没有被法律命名的合同,与我国的合同法里面的规定相符合,而且能够依照一些其他已经被法律命名的合同的规定来对纠纷进行判决。在实际生活中,各个地区的法院对于这些纠纷在判决的时候所出具的法律规定也是不一样的。理论界和实践中对于代驾合同性质界定的混乱局面,不利于代驾纠纷的合理解决,使得纠纷中利益受损方的权益无法得到明确的保障。本章将通过实证及案例分析的方法,以典型案件作为代驾合同性质研究的切入点,通过两则因酒后代驾而引起的纠纷案例,讨论代驾的合同与其他典型合同的不同点,以此来阐明代驾
19、的合同尽管有何这些典型的合同有相同的地方,不过在性质上还是不一样的,乃是一种不是很典型也没有被法律命名的合同,即服务合同。2.1 雇佣合同说就拿雇佣的合同来说,不论是哪一个国家,对于这类的合同都立了法。不过,在中国,这种雇佣的合同根本没有法可依。而有一名人大代表向我国的法律委员会递交了一个有关雇佣的合同的立法方案。其中有提到:“被雇的人为雇主提供某一种专业的服务,并且雇主必须要予以一定的薪酬的一种协议。”而在有的书籍当中,雇佣合同的概念也是相差无几的。在这些人看来,雇佣的合同就是被雇佣以及雇佣的关系,最终的目标就是提供服务。而这种服务不光是物质方面的,还包括了精神方面的乃至是某种法律层面的、事
20、实的 7;雇主以及被雇佣的人乃是属于一种从属的关系,被雇佣的人在雇主没有允许的情况下,不能找别人替代。 8;雇佣合同是双务合同。按照这些学者的阐述,在代驾法律行为中,被代驾者(车主)即为雇佣人,而代驾公司即为受雇佣人。受雇佣人接受雇佣人的要求和指示,雇佣人支付一定报酬,由受雇佣人将雇佣人及其车辆安全、准确地送达至雇用人所要求的目的地。雇佣合同的法律关系特征是:第一,雇佣法律关系是一中典型的劳务契约,其最显著的特征是雇工为雇佣者提供约定的劳务,并且尽善良管理人的义务;第二,在雇佣过程中,雇工必须接受雇用人的监督,服从雇用人的指示,雇主和雇工的地位是不平等的,非经由雇用人同意不得擅自将劳务转给他人
21、;最后,雇佣的合同里面被雇佣者只能是人。2.2 承揽合同说承揽的合同制的就是接业务的人依照定制业务的人的需求来提供服务,当工作完成之后,定制业务的人要支付一些费用。 9同意这样的说法的专家看来,在代驾的合同里面,车主就是定制业务的那个人,接业务的人指代驾机构。具体的流程就是车主要花费一部分金钱,让代驾的人员把自己以及自己的车安全的送达到自己要去的地方,就算完成了任务。这种合同是十分常见的,所以,我国的合同法对这种合同的规定同样可以用在其他的同类合同之上。 【10】2.2.1 案例一顺风汽车代驾有限公司(下文称顺风公司)乃是专职提供代驾服务的机构。在 07 年的一天晚上,车主李正生由于喝了很多酒
22、不能开车,于是就给该代驾机构打电话,请求代驾人员来代替他开车。而该机构的代驾人员王海适开车把其送到家中,费用是九十块。而在行驶的过程当中,王海适开车把骑车人朱某撞倒在地,而且朱某的大脑受到重创。交警在勘察现场之后出具了交通事故认定书,认为开车的王海适是权责,而朱某不承担任何责任。就这样,朱某在医院医治花费了 2.3 万。在康复之后,朱某不断的去找顺风代驾要求赔偿,但是该代驾机构认为应该是雇主李正生承担事故的责任,而拒绝了朱某的要求。遂朱某之后去找了李正生,而其以为,开车的是王海适不是自己,承担责任的就是顺风代驾,所以也拒绝了朱某的要求。实在没有办法,朱某只能提起诉讼,要求李正生以及代驾公司共同
23、来承担自己的医药费,总共是 2.65 万。法院在 10 月份公开审理了这起案件。在法官看来,李正生与代驾机构之间的合同就是属于一种承揽合同,而李正生就是定制业务的人,而代驾机构乃是承接业务的人。而代驾人员王海适在业务进行的时候对朱某造成了伤害,按照法律必须要顺风代驾来承担责任。而王海适和李正生在民事方面没有责任。于是最终的判决就是顺风来承担朱某的医药费,总共是 2.37 万。 112.2.2 案例焦点这个案件已经结案了,双方也没再提起诉讼。尽管有了结果,但是这件案子是值得我们深入分析一下的。在本人看来,这起案件尽管不能与一些交通事故相提并论,引起人们的热议,不过里面的一些细节是必须进行深入的解
24、析的。这起案件最终的审判结果如何事关到公平正义这四个字,同时还事关代驾这种服务的未来发展。而在对这起案件进行审查的时候,顺风代驾自己的观点是就是因为李正生要求提供代驾服务,才导致代驾人员开车撞伤了朱某,责任必须是由李正生本人承担,因此才不会进行赔偿。所以,法院必须要慎重思考到底代驾的合同性质如何,到底是属于雇佣还是承揽的合同。2.2.3 案例分析承揽的合同具体就是指定制业务的人给出自己的要求,而承接业务的人依照这些要求来承接业务,进行相关的工作,并且当工作完成的时候收取一部分的费用,这是有法律关系在其中的。这种合同是一种很典型的合同。而雇佣的合同在法律角度来说就是雇主以及被雇佣的人依照一定的约
25、定,在雇主的监管之下,来帮助雇主完成某种目标或者是提供某种服务,而雇主必须要给被雇佣的人一些薪酬。承揽关系与雇佣关系的区别:承揽以及雇佣合同相同之处都是一个人或者是一个机构给有要求的人提供某种服务或者是某种劳务,而收取一定费用的行为。但二者存在以下区别:(l)当承揽关系形成之后,双方不是上级和下级的关系,在承接业务的人在进行某种劳务的时候,是十分独立的。具体展现在由自己说的算,怎么来完成工作是完全自己决定的,而定制业务的人也只能是监督、检查结果是否符合自己的要求。而在雇佣关系中,其实雇主以及被雇佣的人乃是上级与下级的关系,被雇佣的人必须要服从雇主的安排,相对没有什么独立可言。 (2)而承揽关系
26、当中最重点的就是结果如何,而承接业务的人是怎么完成这项工作的,定制业务的人一般都不会很关注;而在雇佣关系中,更重要的就是被雇佣的人的行为,雇主看重的就是他们的工作能力。 (3)在承揽关系里,定制业务的人只有在工作完成之后,检查没有问题才会支付薪资,假如工作没完成,那么一分钱也不会给。而在雇佣关系中,不论结果如何,即便是结果另雇主不满意,雇主依旧要支付一定的薪资。 (4)在承揽合同里面,承接业务的人在实际的劳务过程中导致他人受到伤害,那么这个责任是需要自行承担的,这和定制业务的人没有什么关系,是有一定的风险的;而雇佣关系里面,假如被雇佣的人在实际工作当中导致他人受到伤害,那么雇主必须要承担一定的
27、责任,不论对外还是对内,对他人还是对被雇佣者,雇主都必须要承担一定的风险,对其负责。案件审罢虽双方再无争议,但笔者认为,法院最终将代驾合同的性质界定为承揽合同的做法值得商榷,原因有三:首先,承揽关系更重视结果,不论是可以用肉眼看到的还是肉眼看不到的,比如说脑力老同或者是体力劳动。对于代驾的合同来说,这是一种肉眼看不到的结果;其次,在承揽关系里面,承接业务的人只要能够依照要求来完成自己的工作,对于其他人则不需要负责,不论是安全还是其他的方面。而在代驾的合同里面,代驾人员只要能够把车和人以及车主的财产能够安全的送至其想要去的地方,相比较车主的车辆及其车内的财产而言,更要保证车主的人身安全;第三,在
28、承揽关系里面,承接业务的人也是有一定的义务的,这种义务就是指假如是依照图纸或者是某种技术来办事,那么图纸或者是技术出现了错误或者是有不科学的要求,那么就有义务来通知定制业务的人,以免让其遭受损失。而在代驾的合同里面,代驾人员根本就没有这种义务。假如把代驾的合同定性成了雇佣关系的合同显然也是不准确的。如若按雇佣合同加以定性,那最终的审判结果恐怕就会对车主(被代驾人)十分不利,那车主又何错之有呢?在雇佣关系的合同里面,被雇佣者必须是人,而且这个人必须要有一定的技术或者是有一定的能力以及经验,完全可以依照雇主的要求来为其提供服务。实际上,代驾的合同甲方就是车主,而乙方不光可以是一个人,甚至可以是一个
29、团体一个单位。在本篇论文的探究范畴里,符合代驾的合同的标准就是:车主以及专业提供代驾服务的机构或是法人。其次,在雇佣合同中,要求受雇者被动的,受到雇佣人的指示和安排,最后完成一项工作,也就是说,受雇人在劳务过程中的意志是不自由的。而在实际的代驾行为中,因雇佣人已饮酒,使其无法保持一个十分清醒、准确的思维意识,这时如果依旧要求代驾者完全按照车主的指示做事,起码在安全角度是无法保证的。第三,究竟是谁来承担相应的责任,就拿雇佣关系来说, “被雇佣的人在实际工作的时候导致他人受到损伤,那么雇主必须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 这种规定根本就不能用在代驾的合同当中。因为在代驾行为中,代驾者以自己的意志行事,做
30、出判断,并没有受制于车主的要求,所以,应由代驾人承担法律责任。如果我们换一个角度思考,将代驾合同定性为雇佣合同,从责任分配上来说,将给车主(被代驾人)带来巨大的不确定性,责任畸重,与公平原则相悖。所以,把代驾的合同性质看作是雇佣的合同,不论是在法律方面还是在其他方面,都是不准确的。2.3 运输合同说交通运输的合同,其他的叫法比如客运的合同等,是承接客运的人把乘客与他的随身携带的物品安全的送到目的地,而乘客就要买票的一种合同。这种合同最关键的地方就是运送。 12代驾的合同尽管和上述的合同有一些相同的地方,例如:合同目的都是为了将一定的人送达指定地点、驾驶者都负有安全保障义务、都存在一定的格式合同
31、。不过代驾的合同在性质方面还是有一些不一样的地方,具体展现在:第一,赔偿范围不同。在交通运输的合同里面,承接运输的人必须要对旅客的自身安全以及随身携带的物品的安全负责,万一造成损伤必须要予以赔偿。对于代驾的合同来说,代驾人员不光要对车主以及其财产负责,更是要对所驾驶的车辆负责,万一受到破坏,必须要进行赔偿。第二,合同义务不同。代驾的人员和承接运送的人员比较来说,不光是要把车主送到他想要去的地方,必须要安全的把车辆也开到车主想要去的地方。最后,运送的载体的提供人也不一样,这点十分重要。在交通运输的合同里面,承接运送的人会提供运送的客车。代驾的合同里面,车辆一般都是车主自己的,说白了,那就是车可以
32、是任何人的,但是唯一一点能肯定的是代驾人员肯定不会提供车辆。正因为两者存在如上诸多显著的区别,在司法实践中,还没有将代驾合同定性为运输合同的审判案例存在。2.4 委托合同说委托的合同也被说成为委任的合同,指的就是双方有一种委托关系在里面,进而达成了某一种合法的协议。这种合同重点就是不用自己动手,完全可以合法的利用别人来为自己劳动。 13 在这种合同里面,只要所委托的适宜符合我国法律的规定,并且符合道德,并且没有出现比如领养,遗嘱等,委托事务可以是法律行为也可以是事实行为,事务种类没有限制。委托的合同其实是一种承诺,有的是有偿的,有的是无常的,代驾乃是一种有偿合同。本人以为,代驾的合同以及委托的
33、合同是有很多不一样的地方的,这两者根本不是一回事。2.5 服务合同说服务的合同乃是法律没有给与命名的合同,重点就是服务。我国合同法124 条规定: “本条法律的一些分则或是其余的法律并没有给予规定的合同,必须要依照总则的详细规定,其他法律皆可作为参考。 ”在笔者看来,代驾的合同其实就是属于这种合同,乃是一种没有被命名的合同。尽管代驾的合同乃是全新的一种没有被命名的合同,不过依据我国的相关法律,不光符合合同法的规定,更是符合恰有关合同的法律的规定,那么在处理这类案件的时候,这些法律都可以拿来作为参考。依据我国合同法里面所说的,委托的合同就是接受委托的人来帮助委托人做某种事宜,乃是属于比较常见的服
34、务合同。因为车主喝了酒之后没办法开车,本着对于代驾机构的信任,对其进行委托,把自己以及车安全的送到家中,这种情况很符合委托的合同的特点。2.5.1 案例二2011 年 6 月 8 日 22 时许,原告偰某与其四位朋友在豪亚帕克因酒后不能驾车,遂打电话要求被告延边平安代驾有限公司提供代驾服务。被告公司派选代驾员于某驾驶原告偰某的吉 HB8622 轿车,根据原告的要求送原告及其朋友先后去两个地点,延边一中和龙井。由于原告偰某之前也曾多次接受过被告代驾公司的代驾服务,所以在本次代驾服务中并未签订代驾服务协议书 。驾驶员驾驶车辆经胸科医院十字路口,由西向东行驶,当车辆行驶至延吉市局子街与健康路交汇十字路口处,和一辆小轿车发生碰撞,结果就是原告的车辆报废。当地的交管部门出局了详细的认定书,上面写道应该是小轿车负有全责。2011年 10 月 17 日,原告在延边华商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修车,花去修车费28000 元。